舆论传播造成不良后果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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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传播造成不良后果案例案例一:7月11日,有网民向增城警方举报,一男子通过微信群传播视频,并称该视频发生在石滩镇拆除违法建筑期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男子在微信群虚构事实、散布不实言论。接到举报后,增城警方迅速展开调查。经核实,该视频并非发生在此区。7月12日14时许,散布不实信息的单某(男,42岁,增城区石滩镇人)被口头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审查。单某交代,其于7月11日在手机微信中收到一段关于暴力拆迁的视频,未经核实,出于好奇心,就将该视频配以“石滩拆违建”等文字,转发到6个微信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违法人员单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案列二:无独有偶,同样在广州增城6月22日下午,车主黄某驾车到增城区荔城街中山路,期间将车辆违法停放在中山路后离开,被执勤的交通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在其车辆上粘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事后,黄某在朋友圈发布一条带有污秽言论,公开辱骂执法民警的图文信息。年仅24岁的黄某为此被抓,因为说了几句不该说的话,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案列三:7月上旬,四川兴文县大坝苗族乡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报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大坝苗族乡派出所巡逻盘查的小视屏,并配有侮辱性文字。”接警民警立即从热心群众手中接过手机,看到一位名叫“兜几闹”的网友,在微信朋友圈连续发布两条大坝苗族乡派出所民警巡逻盘查小视频,均配以侮辱性文字。民警通过核实了解到,“兜几闹”即为大坝苗族乡居民赖某,民警立即将赖某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询问。经询问得知:案发当日早上8点30分至11点30分,大坝苗族乡派出所民警、警辅前往辖区建国村岔路口开展巡逻盘查工作,导致周边无证摩托车、跑摩的师傅都不敢“上路”。而赖某因帮父亲买菜发现没有“黑车”可以乘坐回家,觉得警察查车侵犯了自己“乘车”的权益,于是就用手机拍了两段小视频,并配以侮辱性的文字发在了朋友圈,引起朋友圈大量关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事后,赖某被处理行政拘留5日。案例四:事发山东省济南市,警方以寻衅滋事给予李某治安拘留五日的处罚。此前,李某因车辆违停被罚款,李某遂录制辱警视频并上传朋友圈泄愤。7月25日,李某驾驶黑色丰田轿车,在经六路延长线一家面馆附近违法停车。这里是禁停路段,槐荫交警大队机动队民警驾驶违停抓拍车巡逻时,对此轿车的违停经行了抓拍取证,并向李某发送了违法提醒短信,李某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接到短信的李某顿时火冒三丈,随即拍摄了第一段视频,在视频中,李某脚登在汽车仪表盘上,大声的对济南交警经行辱骂“济南交警,我…”“这里没有交警,找个有交警的路口再骂几句。”接着李某又录制了第二段视频,通过车窗对正在执勤的交警进行辱骂。“李某先后在经十路、阳光新路路口和营市街路口录制的这两段视频,随后发布在自己的朋友全。”南辛庄派出所民警介绍说,李某发布朋友圈后留言评论很多,大约一个小时后,李某也觉得做法不妥感到了害怕,随即删除。但是为时已晚,槐荫交警已经通过网络监控到了这一信息,并向派出所报案,并锁定了李某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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