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翻译鉴赏13级商务英语1班李倩倩朱何婷作者简介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2月17日生,祖籍山东高密,是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他自1980年代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被归类为“寻根文学”作家。2000年,莫言的《红高粱》入选《亚洲周刊》评选的“20世纪中文小说100强”。2005年《檀香刑》全票入围茅盾文学奖初选。2011年莫言荣获茅盾文学奖。2012年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据不完全统计,莫言的作品目前至少已经被翻译成40种语言。译者简介葛浩文(HowardGoldblatt),美国著名的翻译家,是英文世界地位最高的中国文学翻译家。他的翻译严谨而讲究,翻译作品包括萧红、陈若曦、白先勇、李昂、张洁、杨绛、冯骥才、古华、贾平凹、李锐、刘恒、苏童、老鬼、王朔、莫言、虹影、阿来、朱天文、朱天心、姜戎等二十多位名家的四十多部作品。葛浩文以翻译华语文学闻名,在中国被誉为“西方首席汉语文学翻译家”,他的翻译严谨而讲究,“让中国文学披上了当代英美文学的色彩”。小说简介《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主人公余占鳌是一个热血汉子,身体里面充满了正义与野蛮。余占鳌为了心爱的女人去杀人放火,并且霸占了之后成为他妻子的戴凤莲。余占鳌为报仇雪耻,苦练枪法,把曾经非礼过他妻子的土匪一网打尽。余占鳌抗日,并没真正地认识到抗战的本质。余占鳌身上散发着十分鲜活的人性,但是在其身上也充满了野蛮与无知的兽性。在小说中,莫言塑造了一个在伦理道德边缘的红高粱世界,一种土匪式英雄,他们做尽坏事但也报效国家,他们缱绻相爱、英勇搏杀,充满着既离经叛道又拥有无限生气的时代气息。红高粱节选思维导图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敌人的汽车队。Myfather,abandit’s(强盗,土匪)offspring(后代,子孙);(whohadpassedhisfifteenthbirthday),wasjoiningtheforcesofCommander(指挥官;司令官)YuZhan’ao,(amandestinedtobecomealegendaryhero,)toambush(埋伏,伏击)aJapaneseconvoy(护送;护卫;护航队)ontheJiao-Pinghighway同位语同位语胶平公路:在抗日战争时期,日军为了加强胶县、平度县的联防,抓当地众多民众修建此条公路。修路期间毁坏庄稼、村落无数,日军的惨无人道被当地老百姓深恶痛绝。Fifteenth:奶奶16岁结婚,17岁生下“我”的爸爸,最终死于32岁,因此在奶奶去世的那年也就是1939年,父亲应该是15岁。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从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人。Thesightofherlargeframeandthewarmfragranceofherlinedjacketchilledhim.Fragrance:英语中名词占优势,名词使用范围较广,因而多呈现静态,句式灵活多变,而且结构紧凑、逻辑性强。嗅着:汉语中动词占优势,动词使用范围较广,因而多呈现动态,句短简练,生动活泼,看起来结构松散,但句句有力。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Tallanddense,itreeked(充满,散发出)ofglory,coldandgraceful,itpromisedenchantment,passionateandloving,itwastumultuous.四字短句:汉语工整对仗、抑扬顿挫的四字排比结构在英语中多半变得长短不一、层次不齐。如果强求与原文保持形式上的一致,反而会导致译文松散堆砌,不符合表达习惯。形容声音凄切婉转受到冲击而动荡父亲眼前挂着蓝白色的雾幔,挡住了他的视线,只闻队伍脚步声,不见队伍形和影。Fathercouldhearthem,butacurtainofbluemist(薄雾)obscuredthementhemselves.蓝白色:“蓝色”为“蓝白色”的下意词,即“蓝色”蕴含“蓝白色”,所以用“blue”代替了”blueandwhite”。中文英文雪白的山羊white紫红色影子purple颜色青白pale紫红色的藤条purplish焦黄的手指yellow土黄色的汽车brown墨绿色的光芒green青白的浪花white雪白的核心white洁白的石条white葱绿的苍蝇green银灰色穗子silvery通红的高粱地Brightred通红的眼珠red土黄色的汽车yellow土黄色的牙齿Hardyellow我曾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Ididn’trealizeuntilI’dgrownupthat//NortheastGaomiTownshipiseasilythemostbeautifulandmostrepulsive(排斥的;令人厌恶的),mostheroic(英雄的)andmostbastardly(卑鄙的,可鄙的),hardest-drinkingandhardestlovingplaceintheworld.马克思主义:将根据出版社和读者的需求进行调整。他忽略“马克思主义”这一已知信息,尽量避免原作中的形象与美国大众所认为的形象产生冲突。同理,葛浩文将共产党”译成“amemberofCommunistParty”,而是译成“rarity”,有“稀少、罕见”之义,这样的译文淡化了原作的政治色彩。高密东北乡(NortheastGaomiTownship):在中国的行政规划中,高密属于县(相当于地级市“XX区”,而东北乡是比县还要小一级但是比乡村要大一级的行政区域;而在美国和加拿大等国,行政区域大小依次为:州(state)、市(city)、镇(town)再小一级的则是village、county。而township的大小则是结余town和village之间。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Tallanddense,Itreekedofglory,coldandgraceful,Itpromisedenchantment,passionateandloving,itwastumultuous.四字短句:汉语工整对仗、抑扬顿挫的四字排比结构在英语中多半变得长短不一、层次不齐。如果强求与原文保持形式上的一致,反而会导致译文松散堆砌,不符合表达习惯。形容声音凄切婉转受到冲击而动荡他的坟头上已经枯草瑟瑟,曾经有一个光屁股的男孩牵着一只雪白的山羊来到这里,山羊不紧不慢地啃着(坟头上的草),男孩站在墓碑上,怒气冲冲地撒上一泡尿,然后放声高唱。Abare-assedlittleboyonceledawhitebillygoat(雄山羊)uptotheweed-coveredgrave,andasitgrazedinunhurriedcontentment,theboypissedfuriouslyonthegraveandsangout.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Theykilled,theylooted,andtheydefendedtheircountry//inavaliant,stirringballetthat//makesusunfilialdescendants//whonowoccupytheland//palebycomparison.害人性命,抢人东西。指盗匪的行为。不能继承先辈事业的子孙或晚辈。腥甜的气味令人窒息,一群前来吃人肉的狗,坐在高粱地里,目光炯炯地盯着父亲和余司令。Thesmelltooktheirbreathaway.Apackofcorpse-eatingdogssatinthefieldstaringatFatherandCommanderYuwithglintingeyes.英语则正好相反,由于是“法治”的语言,只要结构上没有出现错误,许多意思往往可以放在一个长句中表达。译出其本质。汉语是“人治”,语义通过字词直接表达,不同的意思往往通过不同的短句表达出来。腥甜味愈加强烈,余司令大喊一声:“日本狗!狗娘养的日本!”他对着那群狗打完了所有的子弹,狗跑得无影无踪。Theodorgrewstronger.Japdogs!CommanderYuscreamed.Japsonsofbitches!Heemptiedhispistol,scatteringthedogswithoutatrace.英语的同一个意思有多个表达方式。上文中是“thesmell”,这反映了译者对词类运用的灵活性。粗俗语,因为原文的写作背景是农村,涉及的人物也是农民。译者遵守人物的文化背景,地域特色,总体上忠实地保留了原文中人物的特点和身份,还原了原作塑造的人物形象。以下是原著和译本对日本鬼子不同称呼的英译对照原著译本日本狗Japdogs日本人的走狗Therunningdogs,Chinesecollaborators日本兵TheJaps伪军Puppetsoldier鬼子兵Japsoldier太君Commander;Sir日本人Japanese日本鬼子Japanesesoldier鬼子Japs;soldier日本官儿Japaneseofficer鬼子官儿LeadJap老鬼子OldJap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河水明亮的喧哗,一阵强一阵弱,一阵远一阵近。Sorghumstemsandleavessizzledfiercelyinthemist.TheBlackWaterRiver,whichflowedslowlythroughtheswampylowland,sanginthespreadingmist,nowloud,nowsoft,nowfar,nownear.英语没有独立的拟声词,一般由动词体现,在句子中多做谓语。汉语的拟声词,多充当形容词和副词生动形象,有身临其境之感赶上队伍了,父亲的身前身后响着踢踢踏踏的脚步声和粗重的呼吸。Astheycaughtwiththetroops,Fatherheardthetrampingoffeetandsomecoarsebreathingforeandaft.汉语里有些拟声词有一定的隐喻性。英语中这种隐喻性无法用拟声词再体现出来,因此翻译这部分时的处理方法便是省译,虽然会部分丢失原文语言的生动性,但这也是无法避免的翻译现象。结论•英语重形合汉语重意合。英语的句子一般是按照固定的结构和方式来组织和表达的,偏重于形式;汉语的句子则是按照其字词的含义来组合和连接的,表达方式灵活多变,偏重于语意。英语句子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时态、标点符号、连接词等表示得一清二楚;而汉语句子之间的关系则要靠句子本身的语意来表现。因此在翻译的时候首先要对汉语划分意群,找到句子的主谓宾和修饰成分,在转化成成富有逻辑的英文表达。•英语重心在前汉语重心在后。在英文表达中,表态词、判断词和结论放在前面,表明事实和背景的句子则放在后面,而汉语则与之相反。在翻译中,具体地,在正确理解英语原文逻辑关系的基础上,打乱英语的句子结构,按照汉语思维逻辑的表达方式重新安排句子的语序进行翻译。•英语多替换汉语多重复。比方说,中文中的“促进”在英语中有“Fuel、Drive、Propel、Foster、Advance、Accelerate、Forgeahead、Contributeto、Pushforward、Giveimpetusto这多种表达,而翻译成中文的只有“促进”。汉语对同一个意思的表达一般多使用重复的方法,所以许多英语的替换表达形式翻译成汉语时要予以重复。•英语好静汉语好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