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学第十一章我国现行税制第十一章我国现行税制第三节资源课税与财产课税3.第二节所得课税2.第一节商品课税1.第一节商品课税可以抑制消费,增加储蓄和投资,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功能。一、商品课税的特征与功能(二)商品课税的特征泛指所有以商品为征税对象的税类,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及一些地方性工商税种。(一)概念(三)主要功能(1)课征普遍(2)以流转额为计税依据(3)实行比例税率(4)计征简便1、概念――它是以应税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2、类型⑴生产型增值税⑵收入型增值税⑶消费型增值税3、纳税人――凡在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的一种流转税。我国现行商品课税的主要税种二、增值税4、课税范围――包括在我国境内销售的货物或提供的应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5、计税依据(价外税)――实行价外计税办法,如是含税价格应换算为不含税价格。如销售额为117元(含税),则销项税额=[117÷(1+17%)]×17%=100×17%=17(元)6、税率:基本税率17%,13%低税率,出口商品0税率;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后征收3%。7、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增值税按购进扣税法计算应纳税额,实行根据发货票注明税金进行税款抵扣制度。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财政部公告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修改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为,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在此次修改前,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是: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上调幅度明显财政部公告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为,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在此次修改前,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是: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消费税(或:销售税)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销售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三、消费税我国现行商品课税的主要税种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2006年3月21日,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对消费税的税目、税率进行调整。这次调整新增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并对部分税目的税率进行了调整2008年9月1日起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1、纳税人;凡从事生产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消费税的纳税人。2、课税范围: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收入为课税对象的税。2006年4月1日调整税目后,应税消费品: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印花爆竹、奢侈品、实木产品和成品油。3、税率(1)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3%――45%(2)定额税率――只适用啤酒、黄酒、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税目。消费税(3)复合计税(混合计税)适应于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应税消费品定额税率比例税率卷烟每标准箱150元,45°、30°粮食白酒每斤0.5元,20°薯类白酒。每标准箱(50000支,即250标准条)收取150元税额;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为每条50元以上的,(含50元,不含增值税)适用45%税率;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为每条50元以下的,适用30%税率;消费税4、关于2006年4月1日起调整消费税税目及税率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原汽油、柴油税目作为此税目的两个子目,同时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成品油:缓征0.1元/升航空煤油税现行消费税对石油制品已有汽油和柴油两个税目,这次调整税目后,实际是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开始征收消费税,即扩大了石油制品的消费税征收范围。具体税率是:消费税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比照汽油,税率(税额)为每升0.20元;航空煤油、燃料油比照柴油,税率(税额)为每升0.10元。考虑到当前国际市场原油和成品油价格上涨较快,纳入征收范围后如果征收力度过大,将不利于价格的稳定,经国务院批准,为适当缓冲对价格的影响,政策出台时先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对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待今后条件成熟时再恢复按法定税率征收。消费税消费税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按全额征收2008-02-1914:38:23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文件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按每升0。2元人民币征收消费税,燃料油按每升0。1元人民币征收消费税,即恢复按法定税率征收。在此次政策调整之前,为适当缓冲政策调整对炼油生产企业的影响,国家对2006年新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的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和燃料油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文件称,自今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进口石脑油和国产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生产企业直接对外销售的石脑油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石脑油消费税的具体征、免税管理办法将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实木产品:实木地板和木制一次性筷征税5%奢侈品:游艇;课税10%;高尔夫球及球具按照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高档手表按照2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浴液、洗发水、花露水等护肤护发品税目。调整部分税目税率,现行11个税目中,涉及税率调整的有白酒、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几个税目。小汽车排量在1.0升以下的汽车,与调整前相比,税率基本未变;1.0至1.5升的,税率下降两个百分点,为3%;1.5升至2.0升的,税率不变,为5%;2.0升至2.5升,9%;2.5升至3.0升,12%;3.0升至4.0升,15%;4.0升以上,20%;中轻型商用客车,5%。排量越大,税率越高,最高为20%.这样就拉大了不同排量汽车的税率差距,加大了大排量和能耗高小轿车、越野车的税收负担,同时也相对减轻了小排量车的负担,体现出对生产和使用小排量车的鼓励政策。消费税消费税摩托车:将现行10%的税率,改为按排量划分两档税率。对排量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摩托车,按3%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对排量超过250毫升的摩托车,仍维持10%税率不变。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现行分别按25%和15%的税率从价计征消费税,同时再按每斤白酒0.5元的定额税率从量征收一道消费税。税率调整后,取消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差别税率,改为20%的统一税率。消费税消费税财政部:我国白酒从价税率调低5个点(图)作者:|来源:中国证券报|编辑:王治华|2006-3-22|财政部日前公布新的白酒消费税,取消了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差别税率,改为20%的统一从价税率,每斤白酒0.5元的从量定额税率不变。新政策4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还将参考国际经验,研究白酒贴标等相关税收征管办法,健全和完善关联交易税收政策法规,规范消费税税基,堵塞漏洞。汽车轮胎中的斜交轮胎按照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调整后,汽车轮胎10%的税率下调到3%.子午线轮胎继续实行免税政策。5、纳税环节――一般出厂环节、进口环节和委托加工环节;特殊:金银饰品、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税6、计征办法从价定率计征:应纳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适用比例税率(1)从量定额计征:应纳消费税=应税销售量×适用定额税率(2)采取从量和从价两种办法征收:应纳消费税=(1)+(2)消费税(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于2009年1月1日施行)1.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四、营业税我国现行商品课税的主要税种1、征税项目:税目税率一、交通运输业3%二、建筑业3%三、金融保险业5%四、邮电通信业3%五、文化体育业3%六、娱乐业5%-20%七、服务业5%八、转让无形资产5%九、销售不动产5%2、纳税人――凡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为营业税的纳税人。3、税率――不同行业设置4档税率3%、5%、20%4、应纳税额计算=营业额(销售额)×适用税率营业税5、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第二节所得课税概念: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特征:一、所得课税的特征与功能1、税负相对公平;2、一般不存在重复征税,不影响商品的相对价格;3、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经济权益;4、课税有弹性。1、国家筹集资金的手段2、收入再分配的工具;3、稳定宏观经济的工具。功能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所得税1799年创始于英国。由于这种税以所得的多少为负担能力的标准,比较符合公平、普遍的原则,并具有经济调节功能,所以被大多数西方经济学家视为良税,得以在世界各国迅速推广。进入19世纪以后,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开征了所得税,并逐渐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主体税种(主要是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所得税收入在我国税收收入中的比重很小,所得税的作用微乎其微,这种状况直到改革开放,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营企业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以后才得以改变。我国现行税制中的所得税税类税收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3个税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已经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我国现行企业所得课税二、企业所得税1、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和组织。2、课税对象:是指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3、税率:25%法定税率.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4、应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年)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注意:应纳税所得额与企业会计利润不同,它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