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邮排球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社团名称:北京邮电大学排球社第二条社团是根据社团创办程序在学校登记注册的具有固定章程的学生团体,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加强我社管理,深化社团育人功能,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北京邮电大学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章程。第三条社团宗旨: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命受社会道德风尚。2、丰富同学们的课外娱乐生活,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培养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激发社员对排球运动的兴趣。3、推广排球运动,普及排球文化,发扬排球精神,增强全校师生的全民健身意识,提我校排球技术水平。第四条全体社团成员必须遵守本守则,按照本守则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第二章社团活动第五条会员自主训练时,可凭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向活动部借相关运动物品,在使用过程中,会员必须爱护社团的财物。归还时,应完整归还,并领回自己的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如有损坏,经财务部审核,应及时向社团适当赔偿。第六条在有重要国际比赛时,本社团将以各种方式组织会员观看。第七条训练:1、集体训练:本社团将组织在学校排球场进行排球技术训练,一周两次,即时将有技术部相关人员进行指导练习。当有幸邀请到名师是也会由名师进行专业指导。2、自主训练:每个会员均可向活动部借用相关运动物品,在学校排球场进行自主训练。第八条比赛:1、本社团将不定期组织进行各类专业、非专业排球比赛。2、本社团将不定期进行与外校的友谊赛。3、本社团将尽力邀请名师进行教学赛。第三章会员制度第九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北京邮电大学或北京邮电大学民族教育学院正式学籍;(二)承认本社团章程;(三)热情,爱好排球运动;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填写申请书并交纳会费;(二)通过北邮排球社组织的入会考核及筛选;(三)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作为会员资格的凭证;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二)自觉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三)积极参与本社团的各项活动;(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经主席或执行委会批准,交还会员证,但会费不给予退回;第十四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五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三)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第十六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负责。第十七条会员大会每年一届第十八条会员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第十九条社团机构职能:外联部加强社团对外联系,积极创造条件,争取社会支持。与兄弟社团之间共同组织活动,与各商业联系,争取支持。努力扩大社团的对外影响。组织部负责社团的章程、管理制度的起草。与校团委、学生会进行沟通。社员档案的管理。负责对社员进行技术指导,提高对排球运动的了解,联系比赛时的裁判,受伤人员的处理。宣传部负责社团活动的宣传,提高社团在校园、社会中的影响力,负责宣传板报等工作。财务部负责社团的财政的收入与支出,同时组织人员对财政的收入与支出的情况进行管理,负责通知各部门社团的决定与活动安排等情况。记录社员的意见,各部门的情况然后上传,负责社团里的工作计划与年度总结。包括预算活动经费。活动部组织、策划社团的全部活动,负责活动的项目、人员安排、场地、物资需求等方面。第五章财务制度第二十条本社团经费来源。(一)社员所交的会费;(二)各企业或部门以及以个人名义的捐赠;(三)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第二十一条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二十二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二十三条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二十四条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二十五条社团的经费支出主要在购买排球用具及组织各活动的花费,还有为社员购买饮料,受伤时的治疗药物。社团经费主要由社长、副社长、财务部统一管理,财务部由两名负责人一同管理,一人负责财政的管理,另一人负责对社团每一项收入和支出的记录。社长每一月审查社团的开支记录。超过50元的开支要有社长的签名。附:社团的财务管理条例A在每一次活动后财务管理的负责人要把经费的详细运转情况透明的向全体团员公布。B每个社员都有权了解经费的运转情况,对运转情况不满的,可直接向社长或副社长提出不满的原因。C发现经费丢失的情况,由两位负责人赔尝。第二十六条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太原理工大学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校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第二十七条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校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二十八条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第二十九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校团委、校学生会、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下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第三十条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15日内,经北京邮电大学社团联合会审查同意,并报校团委核准后生效。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三十一条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第三十二条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第三十三条本社团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三十四条本社团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第三十五条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北京邮电大学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自校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