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产生、发展慈善事业与济贫制度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第一节概述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阶段影响社会保障发展的因素对早期社会保障发展的简要评论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阶段社会保障产生?不同社会保障项目产生?社会保障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共同体共同体、家庭内相互扶助老人丈夫孩子妻子家庭前工业化社会小家庭老人经济上扶养的外部化(养老金)支援=社会化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社会保险)老人丈夫孩子妻子企业工业化社会老人丈夫孩子妻子企业老人经济上、生活上扶养的外部化家庭劳动(家务活)外部化抚养孩子外部化社会保障制度流动化成熟化(高龄化)社会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阶段社会保障发展阶段的划分标志:一定时期内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或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一定时期内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的需求政府介入的程度社会保障实践的出发点与基本目标一定时期内社会保障实践的具体内容社会保障发展阶段的划分以社会保障在不同时期的具体实践内容为依据-社会救助型发展阶段-社会保险型发展阶段-社会福利型发展阶段以政府介入的程度或制度化为依据-慈善事业时代或前社会保障阶段-济贫制度的形成与发展阶段-现代社会保障阶段(产生-发展-成熟)对社会保障的产生与发展进程,在理论界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见解。见解1:应当以1601年英国伊丽莎白时代颁布的《济贫法》为起始标志。见解2:应当以德国1883年制定并实施有关社会保险法律作为产生标志。实际上,就社会保障发展史而言,社会保障已经产生并存在了数千年。而不同的时代对社会保障有着不同的需要,因此,社会保障在不同时代亦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与特征。以政府介入的程度或制度化作为依据,社会保障可划分为三大阶段慈善事业时代济贫制度时代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时代早期社会保障1.社会救助制度产生(1600s-1880s)英国在1601年颁布《伊丽莎白济贫法》(旧济贫法)保障内容:就业保障和财政补贴,兼有强迫劳动和福利救济。保障性质:恩赐性和惩戒性英国在1834年颁布新《济贫法》——标志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2.社会保险制度建立(19世纪晚期)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德国在1883年制定了世界第一部《疾病保险法》1884年,颁布了《工伤事故保险法》1889年,颁布了《老年和残障保险法》上述法令的颁布,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理论与主张:德国新历史学派国家除政治职能外,还应有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能国家的法律至上,决定着经济的发展进程德国面临的最危险的社会问题是劳工问题国家必须通过立法实行社会政策措施进行经济与社会改革为什么社会保险制度首先产生于德国?第一,通过工业化的进行已经有了一定经济基础;第二,马克思主义思想的传播与工人运动高涨。工人强烈要求政府实施保护劳工的政策迫使当局考虑社会保障问题。此外,工人自发组织各种互助储备基金会等。第三,新历史学派主张国家直接干预经济的理论观点从19世纪70年代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德国境内盛行鼓吹劳资合作和实行社会政策的学派,即新历史学派。第四,“铁血宰相”俾斯麦依据当时国家内外政治环境状况,认为需要内部局面、稳定工人人心,以求对外扩张。俾斯麦采取“胡萝卜加大棒”的做法,希望通过社会保险立法拉拢工人队伍,借此赢得工人阶级对国家政权的支持,阻止工人运动进一步发展。德国的实例说明了社会保险制度的确立与发展,并非完全取决于经济发展状态。德国新历史学派理论与主张:19世纪40年代形成旧历史学派到19世纪70年代演变为新历史学派。国家除政治职能外,还应有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能国家的法律至上,决定着经济的发展进程德国面临的最危险的社会问题是劳工问题国家必须通过立法实行社会政策措施进行经济与社会改革新历史学派是第一个系统阐述社会保障思想的经济学流派新历史学派又被成为“讲坛社会主义”,代表人物有施穆勒(GustavSchmller)、布伦坦诺(LujoBrentano)等人。主要观点:一是认为劳资冲突不是经济利益上的对立,而是感情、教养和思想上存在差距而引起的对立。因此,劳资问题是一个伦理道德问题,不需要通过社会革命来解决,而只要对工人进行教育,改变其心理和伦理道德的观点,便可以解决。二是主张国家至上,国家直接干预经济生活,负起“文明和福利”的职责。新历史学派主张:国家应通过立法,实行包括社会保险、孤寡救济、劳资合作以及工厂监督在内的一系列社会措施,自上而下地实行经济和社会改革。政治领袖俾斯麦的支持:俾斯麦认为:“只有现在进行统治的国家政权采取措施方能制止社会主义运动的混乱局面,办法是由政府去实现社会主义的要求中看来合理的并和国家及社会制度相一致的东西”,他表示“愿意支持任何目的在于积极地改善工人处境的努力”。“社会弊病的医治,一定不能仅仅依靠对社会民主党进行过火行为的镇压,而且同时要积极促进工人阶级的福利。”第五,商业保险发展为社会保险提供技术支持商业保险最早出现于15世纪的海上保险。17世纪英国出现了人寿保险,之后意外伤害险、健康保险等。-商业人身保险17世纪英国天文学家爱德华.哈雷发明生命表1756年英国教授詹姆斯.多德森提出“自然保险费”法。之后“均衡保险费”法以社会保险制度的出现作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标志:--制度化保障,完成了由济贫时代的不确定性、临时性到稳定性、经常性的转变--雇员、雇主共同缴费、国家资助,真正确立了社会责任与风险的共同分担机制--受保障者无需以牺牲人格尊严和接受惩戒为受益条件,免去了济贫制度下的经济状况调查和济贫院的奚落--质的飞跃:即零星的救灾济贫措施发展成为国家固定的社会政策,施舍式的社会救助发展成为公民的一种法定权利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特征在性质上是权利义务结合型根本目的是解除社会成员的后顾之忧保障水平是基本保障型保障过程是规范化、强制性3.社会保障形成制度(20世纪30年代)标志:以美国罗斯福“新政”为代表1935年《社会保障法》的颁布为标志美国《社会保障法》特点(1)由联邦政府举办全国统一性的老年保险;(2)由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共同办理失业保险;(3)由联邦政府资助和州政府举办老年人、儿童福利及公共卫生措施。4.社会保障充分发展(20世纪中叶)标志:以英国福利国家(WelfareState)建成为起点1942年英国经济学家贝弗里奇提出建立福利国家的(“社会保险和协调服务”,SocialInsuranceAndAlliedServices)方案主张养老、疾病、失业、残疾、生育、寡妇、死亡等七项社会保障,以缓和社会矛盾。又称“贝弗里奇计划”(BeveridgePlan)“贝弗里奇报告”的主要特点社会保险制度应以统一的标准发放津贴或救济;参加保险者不分贫富,按统一标准缴纳保险费;发放的救济或津贴应是以维持正常生活;因无收入而不能参加保险的人,国家应制定公共援助法。福利国家的兴起,极大地刺激了工业化国家经济发展。英国首相艾德里(G.R.Attlee)大肆宣扬福利国家“铲除了贫困的真正根源,在我们历史上提供了一种最低生活标准,没有一个人会在这种标准以下生活”美国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把福利制度描述为“通过福利形式把购买力转移给或贫困者或相关的人,又不会让他们提供劳务作为补偿”社会保障主要模式制度安排角度-福利国家模式-保险型保障模式-自助储蓄型保障模式制度差异与模式混合复杂的影响因素和国情的差异纯而又纯的单一模式并不存在,大多是以一种模式为主与多种模式混合在一起-国家保险型保障模式5.改革时期(20世纪70年代末至今)以英国保守党政府1979年率先改革社会保障制度为标志改革背景、原因:经济“滞胀”?“福利病”?人口老龄化?改革时期(20世纪70年代末至今)改革的背景(1)经济增长率低、失业率居高不下(2)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加剧(3)家庭结构的裂变、人口老龄化(4)财政支付压力大社会保障水平过高对经济社会的副作用:(1)社会福利扩展过快,巨额开支使国家不堪重负,成为财政负担;(2)高福利导致高税收影响了资本投资者积极性和高收入者的储蓄意愿;(3)高福利费,劳动成本扩大,使产品国际竞争力下降;(4)财政赤字、通货膨胀促使物价上涨,影响国民生活;(5)高福利保障带来“养懒汉”现象。改革目的(1)更适应社会需求(2)更合理的资金收支平衡关系(3)进一步扩大个人选择的余地改革方法:开源;节流二、影响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进程的因素影响社会保障发展进程的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道德伦理因素政治因素为什么社会保障度有多样化特点?不同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原因?思考:生产社会化、市场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三、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规律1.立法先行2.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3.协调发展4.多样化发展社会保障模式多元化社会保障项目和保障水平乃至管理方式等多元化社会保障模式:社会保险型、福利国家型、国家保险型、完全积累型、混合型第二节不同社会保障模式社会保险型保障模式福利国家模式强制储蓄型保障模式国家保险型保障模式一、社会保险型模式(一)起源社会保险型模式是最早出现的现代社会保障模式,亦被称为“传统型”社会保障模式,或是自保公助型模式。起源于19世纪80年代的德国,后被世界许多国家引进,包括美国、德国、法国等在内的现代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理论基础:1880s德国的新历史学派和德国“社会政策协会”实行“社会政策”的主张;1930s-1940s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理论、凯恩斯主义的“有效需求”理论等关于国家干预主义的主张。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以国家立法为基础,雇主与个人缴费投保为主、义务与权利有机结合。经济基础工业化和生产社会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以及企业和个人都有了一定经济承受力。目标以劳动者为核心,通过提供一系列的基本生活保障,使社会成员在疾病、失业、年老、伤残以及由于婚姻关系、生育或死亡而需要特别援助的情况下得到经济补偿和保障。(二)特点1.以劳动者为核心面向劳动者且主要是工薪劳动者。2.责任分担强调雇主与劳动者个人分担社会保险缴费责任。国家财政给予适当支持。3.权利与义务有机结合劳动者享有的待遇水平与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多少和个人收入情况相联系。不参加保险或不缴费者不能享受待遇。4.互助共济5.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以现收现付为主6.实现市场效率与社会公平的协调现收现付制现收现付制(payasyougo):指根据当期的基金支出需要进行基金筹集,本期征收,本期使用,以支定收,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与支出在年度内大体保持平衡的一种财务机制。运行的基本原理:在长期稳定的人口结构条件下,加入到体系中的现役劳动者负担由于年老、伤残、疾病、失业等原因退出生产的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费用,而现役劳动者在发生上述风险损失后的收入保障,则由未来劳动者提供。基金制(pensionfunded):指在对有关的人群健康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指标进行宏观上的长期测算之后,确定一个可以保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收支平衡的总平均收费率,并进行先期积累的一种筹资方式。(三)评价优点:权利与义务密切联系,强化自我保障意识,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效率原测;保险基金在成员间统筹使用,符合大数法则原理,体现了保险互助互济的宗旨。不足:采取现收现付方式筹集基金,费率受人口年龄结构与人口就业比例影响大,在人口老化、就业比例下降时,费率会过高而难以承受。(四)社会保险型模式的代表德国美国日本日本20世纪20-50年代,日本逐步建立起以健康保险、雇员年金保险和国民年金制度为核心的社会保障体系。二战后的一定时期,日本强调工业化和经济发展,当时理论支撑是国家应把财力更多地投向经济生产部门(国民经济倍增计划)。社会保障政策的基本原则是:国家只保障人们的最低生活水平;强调企业发挥内部互助作用。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内容:面向一般国民的环境政策、公共卫生政策、儿童补贴;属于社会福利的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生活保护和老人福利;面向一般高龄者的老人保健,以及属于社会保险范畴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制度。虽效仿西方模式,但有亚洲特色,即重视个人和家庭的保障作用,强调劳资关系的和谐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