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执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一、处理问题的基本原则二、处理问题的主要方法二、突发事件的具体分类三、相关法律知识四、案例分析与总结处理问题的基本原则1、快速反应原则:正门当值保安一名3分钟内赶至现场;保安领班3分钟内赶至现场。2、统一指挥原则;处理突发事件有主管经理负责统一指挥;特殊情况下,有保安领班负责统一指挥。3、服从命令原则:任何工作人员须无条件服从主管经理的命令,保安领班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的详细记录。一、处理问题的基本原则:1、团结协作原则:保安员行驶公司赋予的指挥权和处理权,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应干预:各相关部门均团结一致,紧密协作。2、勇于承担原则:没人负责我负责,有人负责我协助,尽心尽责做好职责内的工作。3、公平公正原则:解决任何问题、任何纠纷、任何时候都要公平、公正,保持中立立场。二、处理问题的一般方法1、公司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2、违反情节轻微,态度好,可现场说服教育。3、违反公司行政规定的,交行政部门处理。4、自身首先要端正态度、摆正位置、灵活机动:5、处理纠纷矛盾,主要是分清是非、耐心劝导、礼貌待人。三、处理问题的主要方法:1、遇上一时解决不了的,又有扩大趋势的纠纷问题应采取:“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缓不可急、可顺不可逆”处理方法:尽心劝开、耐心调解,千万不要让矛盾激化。2、涉及违法犯罪的,应当场予以制止,并把当事人送公安机关。比如:下列情况如何处理:1、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要处理方法是:及时予以制止,并尽量将其抓获:迅速报告公安机关,疏散无辜群众。2、遇有聚众闹事的问题的主要处理方法是:控制、稳住领头者;疏散围观者;迅速报告有关部门及公安机关,平息事件,协助客户单位处理问题,防止事态扩大。3、遇有疯、傻、醉汉闯入守护目标的主要处理方法是:将其劝出守护目标范围,无效时,通知其家属、单位及公安机关实施控制、监护。4、守护目标范围内发生盗窃案件的主要处理方法是: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好现场;安抚受害都;注意守护目标范围内可疑人员。如抓获犯罪嫌疑人,应迅速移交公安机关,防止其逃跑。遇闯卡车辆,应记下车牌号及车辆特征,必要时报告公安机关。5、发现守护范围内有形迹可疑人时的主要处理方法是:留心观察,注意其行为发展,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做好控制工作。6、遇有守护范围突然停电情况下的主要处理方法是:遇夜间突然停电守护灯光突然熄灭,特别加强门卫和要害部位的守护,在照明恢复前,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四、突发事件的分类:(一)盗窃。当保安员、保安领班发现有盗窃现象或接到盗窃保安时,立即用通讯器材(对讲机或电话)想保安领班/主管经理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留在被盗现场,或迅速赶到被盗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禁止一切人员进出现场:a.保安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被盗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情况;b.保安员到达现场前,案犯已逃离现场时,可用电话或对讲机报告,但在使用时对讲机公用频道时不应随意泄漏案件的性质。正确的呼叫对讲术语:“队长,请你速到**位置;c.保安员到达现场时,如案犯仍未逃跑或已抓捕,可使用通讯器材向领班汇报。保安领班接到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交待前后门卫,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a.对案发现场进行保护;b.领班到达现场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询问笔录),根据案情需要及案件损失大小向公安机关报告案情。(二)打架斗殴当值保安在巡逻发现打架斗殴行为或接到打架斗殴保安是:a.应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赶赴现场制止,同时向保安领班报告具体位置,以伤人数、参与打架的人数;b.将现场围观的人员隔离或劝离现场,维护现场的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好现场;保安领班接到报告后,3分钟内赶至现场,领班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根据现场的事态做出布置:——对事态轻微的事件进行调解,事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事态严重的,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三)抢劫:当值保安巡逻中发现抢劫或接到抢劫报案时:a.应立即制止或赶赴现场制止,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向领班汇报;b.向事主了解抢劫过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损伤及财务的损失情况,如事主受伤则应视其伤势的情况送医院救治;c.在追捕犯罪嫌疑人时,应采取:“敌逃我追,敌强我缠,一边追一边联络”的方法,等支援的保安或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后一起擒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四)凶杀:当值保安巡逻中发现凶杀行为或接到凶杀报案时:a.立即向保安领班汇报,并制止犯罪行为,对现场进行保护;b.封锁案发现场,在公安机关人员到达前,坚决禁止任何人进出现场(如受害者家属、朋友等)c.对伤者应立即报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d.公安人员到达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五)中毒(如住户煤气、食物中毒等)当值保安巡逻中发现有中毒情况或接到中毒报案时:a.立即向保安领班汇报,并留在现场或赶赴现场切断毒源,使毒物不再扩散,疏散现场周围的围观者;b.对煤气中毒者,尽快将中毒者撤离现场,将中毒者移到空气通畅处,松开衣扣和腰带,并尽快报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c.对其他类别的中毒者,应尽快将中毒者撤离现场,消除口腔异物,维持呼吸道通,注意保温并立即报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d.将中毒人数、地点及抢救措施报告给领班。领班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抢救:a.维护现场,疏散人群及抢救中毒人员;b.调查中毒原因,核准毒源是否已切断,防止有漏毒现象而继续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六)交通意外事故当值保安巡逻中发现有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报案时:a.立即向领班报告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b.留在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领班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抢救:a.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秩序;b.将重伤者报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七)可疑爆炸物品a.迅速报警,不要轻易动可疑爆炸物,尽可能保护、控制现场,并立即通知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经理人员到场。b.各部门人员到现场后的职责:布置以可疑爆炸物或爆炸物为中心的警界线,控制现场;同时报告公安机关。c.工程部立即关闭可能引起恶性事故的设备,撤走可以移动的贵重物品。d.总经理、副总经理立即组织临时指挥部,组织指挥各项工作,统一指令采取扑救,布置善后工作。e.值班经理、客务经理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协调工作,记录现场处理经过,安定客人情绪,疏散客人及贵重物品。f.办公室做好抢救伤员的准备与急救中心联系。要求物业公司员工沉着、冷静,听从指挥,坚守岗位,配合排除险情。相关法律法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条例》规定了七十三项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共分为十一大类,即:(1)扰乱公共秩序;(2)妨害公共安全;(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4)侵犯公私财物;(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6)违反消防管理;(7)违反交通管理;(8)违反户口或居民身份证管理;(9)违反禁止卖淫、嫖宿暗*以及介绍或容留卖淫、嫖宿暗*;(10)违反禁止种植毒品原植物;(11)违反禁止赌博和制作出售淫秽物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的主要区别是什么?首先,危害社会的程度不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危害社会的程度比犯罪低。其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具有违法性,但违反的是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而犯罪行为违反是刑法,具有刑事违法性。最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受治安管理处罚,但不构成犯罪,尚不够刑事处罚;而犯罪行为已够刑事处罚,且应受刑罚处罚。1.危害的社会程度不同2.危害的法律规范不同3受到的处罚不同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必要的防卫行为。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是一种重要的排除犯罪性的行为。它具有两个特点:一是防卫人所实施的防卫行为,都是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正义、合法行为,不但无害于社会,而且有益于社会;二是防卫人对不法侵害者的损害是被迫的,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其主观上不具有危害社会的意图。因此,正当防卫不仅不构成犯罪,而且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重要的法律武器,应当受法律的保护。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这个比较容易理解,例如甲某直径向你走去,就为了昨晚你多看了她老婆一眼,对你一顿暴打,嘴里喊“我让你看,再看”甲某的行为是一种故意伤害,你可以对他进行正当防卫。再如,甲是一漂亮的小姑娘,雨夜里独自行走。隐约感觉身后有人尾随。甲越走越快,乙呢没带伞步伐好像也越走越快,这时,甲心中暗定一定是有人要图侵犯她,于是拿起雨伞,直接戳向乙。这一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因为没有不法行为存在,一切都是甲自己假想的侵害,因而是假想防卫,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结果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的。2、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关键在于正在进行,即不法侵害正在实施。例如甲经过乙的家门,听见乙在跟丙商量怎么抢劫甲家中的财务,甲一听,你不仁别怪我不义,先下手为强,找来了七大姑八大姨,所有人聚集冲向乙家,把乙暴打一顿,甲辩称,我这是保护我自己的财产安全。我们说抢劫罪的着手实行犯罪是指对犯罪对象进行了暴行、胁迫或者其他方式,使之不敢或者不能反抗。而乙丙的商量行为只是犯罪的预备甚至只是犯意的沟通,不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甲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3、必须是出于防卫意图。出于防卫意图是对正当防卫主观方面的限制。举一个例子,甲一直怀恨乙勾引他老婆,一直在想怎么报复,学习过两天法律的甲,决定好好利用自己的法律常识来帮助自己解围。他知道乙最讨厌,有人骂他小孬孬,于是把乙约出来,一个劲骂他你就是小孬孬,孬种。乙冲上来想打甲,甲高呼你打我,我要正当防卫,拿出铁棍一顿猛打。甲防卫挑拨不构成正当防卫,他的主观意图是为了引起乙先出手,好假借正当防卫之名,伤害乙。4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防卫行为。甲出门买菜,回来发现邻居乙趁自己不在,跑到家里意图强奸自己的女儿,甲上前营救,无果!灵机一动,跑到乙家,抱起的儿子威胁说,你放开我女儿,不然我把你儿子摔倒楼下,乙仍然不听,以为甲不敢,甲看情形,咬牙把乙的儿子往窗外扔,乙停止强奸跑去就儿子。甲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实施法侵害的是乙不是乙的儿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只能针对乙,而不能针对乙以外的其他人。这是甲罪正确的方法,是拿起他们家的烟灰缸,朝乙的头猛打,让其停止行为就可以了。5、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是,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是为什么我刚刚说可以拿起烟灰缸,对乙进行猛打,因为乙这是正在进行强奸这种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以造成不法侵害人防卫过当的认定:根据刑法,认定防卫过当应当从行为与后果两个方面加以判断。首先,只要遭受到正在进行的不法其那,不管程度轻重如何,都可以立即实施为制止不法侵害的相应的防卫行为,为不必以不法侵害进行相当的严重性为前提,反之须其已经走到犯罪的程度时才能实施,也就是说,不法侵害的程度只是判断防卫是否适度的一个指标,但决非能否进行防卫的前提条件;第二,刑法上的“必要限度”一般要求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与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基本相当,刑法在“必要限度”再加上“明显超过”的限定语,表明本法强调只有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与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过于悬殊,防卫行为非常显著地超出了制止不法侵害的需要,才有成立正当防卫的可能;第三,所谓“重大损害”,一般的理解是防卫行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或者财产的重大损失,但需指出,防卫行为即使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防卫后果上并未造成不法侵害人重大损害的,亦不能够认定为构成防卫过当。根据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实施防卫就有可能或者必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而认定防卫过当的核心是防卫限度的判断标准,结合法律规定,防卫过当只有两个并列的要件:一是防卫措施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一般而言,防卫人所争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