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例会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程内部工作会议第三章项目部门工作现场协调会议第四章项目各种专题会议第五章项目监理例会第六章其他会议1.总则1.1为便于例会程序化,提高会议效率。特制定本制度。1.2适用于联合体合作方的内部工作会议、项目部门工作现场协调会议、项目各种专题会议和项目监理例会。1.3双方市场部定期组织内部工作会议、项目的部门工作现场协调会议及项目的各种专题会议。监理例会由监理公司主持,工程部参会,协调各方关系。2.工程内部工作会议2.1召开时间:每周四13:30,紧急情况工程部经理临时确定。2.2召开地点:会议室。2.3参加人员:工程部全体成员。2.4会议由工程部经理主持,议程如下:2.4.1工程部各成员汇报上周工作和计划下周工作。2.4.2工程部经理对各工程部成员近期工作进行评述,安排下阶段的工作,对各成员提出具体要求。2.4.5传达合作局及公司有关指示。2.4.6员工内部业务及思想交流、探讨。2.4.7工程部资料员记录和整理会议内容。3.项目部门工作现场协调会议3.1召开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时间。3.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3.3参加人员:公司有关领导、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工程部经理或其它工程部人员,监理公司相关人员。3.4工程部资料员记录和整理会议内容。3.5会议主要内容:3.5.1简单通报前次协调会到本次协调会期间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3.5.2提出目前工程现场影响进度、质量、安全且尚未解决的问题;3.5.3提出需要各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具体时间。3.5.4由工程部经理监督会议记录整理会议情况,形成《工程部协调会议纪要》。本纪要是与会各方经过讨论得出的一致意见,必须遵守执行,无故缺席方视为无异议,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纪要也可作为施工现场变更、补充预算和签证的依据。4.项目各种专题会议4.1召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4.2召开地点:项目会议室。4.3专题会议的分类:4.3.1常规性专题会议:基础问题专题会、图纸会审等;4.3.2非常规性专题会议:为解决工程部无法按常规程序处理的问题而召开的协调会议。4.4参加人员4.4.1常规性专题会议参加人员:工程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规划部、预算部工程师;4.4.2非常规性专题会议参加人员:公司有关领导、工程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规划部和预算部工程师、被邀请的专家;4.5由工程部经理指定与会工程部人员记录整理会议情况,形成《专题会议纪要》。本纪要是与会各方经过讨论得出的一致意见,必须遵守执行。此会议纪要也可作为现场施工变更、补充预算和签证的依据。5.项目监理例会5.1召开时间:每周四14.:30,紧急情况总监理工程师临时确定。5.2参加单位:工程部部分成员、现场施工的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成员。5.3主持人:总监理工程师。会议纪要由监理单位编写,经工程部审阅后发放各与会单位。5.4会议主要议题为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各工种、各工序的配合。5.5会议应由施工单位汇报上周计划完成情况和本周计划,以及本周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和采取的相应措施;并汇报上周监理例会提出问题的落实情况。5.6先逐条总结前次监理例会提出的问题落实情况并核实。再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讨论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的具体措施,并得出统一意见。5.7监理单位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对于会议纪要或其他经有关方面共同讨论形成的结论性文件,与会各施工单位在收到文件后应予以核对,如有疑惑或异议,应于收文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返馈。5.8达成的统一意见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执行,无故缺席方视为无异议,必须无条件执行。执行不力可采取经济性处罚。5.9监理例会纪要中涉及费用变更的内容,可作为结算依据,所以,工程部在监理单位发放会议纪要前对纪要要进行认真审核。6.其他各会议:6.1首次监理工程例会内容:6.1.1介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组织架构和员工分工。6.1.2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前准备各项事宜(现场临建、临时施工用水电、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和安全、卫生、纪律等)。6.1.3检查建设单位对合同履行情况(工地移交、图纸提供等)。检查监理单位人员情况。6.1.4监理工作程序交底,包括进度计划申报、审批流程、专项方案审批流程、工程验收流程(隐蔽验收、检验批验收、分部分项验收、中间验收等)、材料进场检验流程、工程延期审批流程、工程签证和零星工程委托流程、工程进度款申报审批流程、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监理工作表格的使用方法、往来文件格式要求、公司的相关制度等。6.1.5明确各方使用表样,明确统计时间和公文、验收、签证、支付手续。6.1.5明确工程例会地点、时间、议程、签发名单。6.1.6明确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和监理提交书面有关报表的时间和内容。6.1.7明确本项目所采取的监理手段。6.2项目的总包协调会6.2.1项目的总包协调会原则上为每周一次,但在只有总包施工、分包较少的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可暂不开展此工作,地点在总包会议室。6.2.2参加单位:工程部可跟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安排人员参加,监理公司及各分包单位必须派员参加。6.2.3主持单位为总包单位,会议纪要由总包单位编写,并及时呈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6.2.4会议主要议题为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各各单位、各工种、各工序的协调配合。6.2.5先逐条总结前次总包协调例会提出的问题落实情况并核实。再由总包单位主持讨论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的具体措施,并得出统一意见。6.2.6总包单位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对于会议纪要或其他经有关方面共同讨论形成的结论性文件,与会各施工单位在收到文件后应予以核对,如有疑惑或异议,应于收文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返馈。6.2.7达成的统一意见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执行,无故缺席方视为无异议,必须无条件执行。执行不力可采取经济性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