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吴文忠代表上海室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兹任命戴余华同志担任中绿(上海)实业有限公司食品加工中心的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常务项目经理)。其职责和权限为:1.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2.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3.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处理项目经理部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4.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5.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对施工员进行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6.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7.经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部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选择、聘任管理人员,确定管理人员的职责,并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8.按照企业的规定选择、使用作业队伍。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组织制定施工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协调和处理与施工项目管理有关的内部与外部事项。项目经理任命书(公章)(法人章)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