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教师教育主讲:赵善玲赵芳林一、概况德国是世界上开展教师教育较早的国家,也是当今世界上教师教育制度比较发达和典型的国家。教师教育制度十分完善。2000年,德国教师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德国教师教育展望》报告认为:在培训期限、场地和行政管理的精干性等方面与外国相比,德国具有最高档次的教师教育制度。同时,德国教师教育发展中的核心间题:一是民主化间题。双轨制是德国传统教师教育的荃本特征。二、德国教师的地位教师职业是一种相当崇高的职业。教师职业受到青睐。每个教师都是国家公务员,只要不犯法就终身不会失业。其经济待遇,无论与欧洲其他国家同行相比,还是同国内其他职业工作者相比,都是比较高的,并超过国内平均水平。三、德国教师教育的演进一、前制度化时期的教师教育(17世纪末至18世纪末)德国教师教育产生于由庄园制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绝对主义时代(一般是指17一18世纪)。17世纪和18世纪初,在开办德国初等学校方面投入最大精力的是受夸美纽斯教育观影响的虔信派信徒。至18世纪中叶,仅在普鲁士,他们就开办了数达2000所的初等学校。普鲁士乃至德国教师教育首先就是在他们的努力下产生的。虔信派的佛兰克(A。H:Francke)于1695年在哈雷(Halle)的孤儿院里创办了第一个教师培养机构“实践研讨班”(SeminariumPraeceptorum),进行教师培养工作。受其影响,普鲁士境内出现了一批作为私立设施存在的教师培养机构。但这些机构培养的人数少、时间短,至多不过几个月而已。胖特烈大帝时代,普鲁士开始从国家的角度考虑教师培养问题。政府通过对赫克(J。T。Hecker)于1748年设置的“教堂司事与教员养成所”(Kuster-andschulmeisterseminar,招收18—30岁的人入学,修业年限为1-2年,并拥有普鲁士最早的实习学校)进行财政上的援助,于1753年将其升格为国家设施。虽然18世纪60年代以后受启蒙主义精神的影响,德国民众教育的质的问题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重视,从而也带来了教师培养观念的发展和教师教育内容的逐步多样化,但总的来说,在19世纪之前,普鲁士乃至德国教师教育的发展是极为缓慢的,直至18世纪末,普鲁士境内总共不足10所国立教员养成所,尚处于前制度化的时期。二、制度化时期的教师教育(19世纪初至20世纪初)德国与西方大多数发达国家一样,是在进入19世纪以后实现教师教育的制度化的。19世纪的德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它们为19世纪德国教育进而教师教育的发展规定了基本的背景。首先是旨在国家独立与统一的民族主义思想的增长。1871年普鲁士统一德国之后,更是把教育作为统一、发展新帝国的重要手段寄予了极高的期望。如果说1648^-1800年是政府掌握初等学校并实行强迫教育的时期,那么19世纪是初等学校发展成为名符其实的国民教育机构的时期。国民教育的制度化为初等教师教育制度化准备了存在前提。其次是资本主义的发展。德国于19世纪30年代开始了产业革命。随着产业革命的发展,德国资本主义亦迅速发展起来。特别是在1871年稗斯麦统一德国之后到19世纪90年代,德国迅速完成了资本主义体制的确立工作。产业革命与资本主义的飞速发展要求教育在制度、内容等各方面也要实现现代化。因此,这一时期德国不仅实科学校、中等学校得到了巨大发展,而且教育内容也有了重大的发展。教育内容的发展带来了对教师素质要求的提高,没有受过严格的师资培训是不能适应要求的。再次是民主主义的增长。由于大都市和大工业资本主义企业的迅速发展,德国中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逐步兴起而壮大起来,民主主义从而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教育机会均等思想作为这一民主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对19世纪德国教育(当然亦包括教师教育)产生了重要影响。此外还应指出的是文化和教育思潮对德国教育乃至教师教育的影响。18世纪末以来,德国文化生活中开始了一场以粉碎封建栓桔为目的的“狂飘突击”文化运动。德国的初等学校正是在这一运动的影响下迅速发展起来。对这一发展给予重大影响的是瑞士教育家裴斯塔洛齐。普鲁士政府为了引进其关于和谐发展教育思想和小学教学法的成果,于1809年派了一批育年赴伊佛东裴斯塔洛齐那里学习。这批人归回后,对普鲁士的初等学校教育,特别是教员养成所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其中尤以第斯多惠(Disterweg)和哈尼希(Harnisch)两人的成就最为突出。裴斯塔洛齐的和谐发展教育思想,特别是其关于小学教育法的思想正是通过他们为普鲁士教师教育制度化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三、发展时期的教师教育〔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至20世纪60年代末)这一时期笼统地说,是德国教师教育的大发展时期,发展的主要标志是小学教师的教育由中等教育程度(教员养成所)提高到专科教育(教育专科学校)进而本科教育程度(教育学院和大学)。四、一体化改革与改革停滞时期的教师教育(60年代末至80年代末)随着中学、大学结构的综合化、一体化改革,西德的教师教育领域里也开展了一场以实现一体化为目标的改革。主要内容有(1)机构一体化。教育学院或是扩大自身的学科领域,或是合并到现有的综合性高等教育机构,从而到80年代末基本实现了所有教师的教育在综合性学院或大学培养的机构一体化目标。(2)专业学习的一体化,即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教育的一体化。(3)职前教育、在职教育、学校发展三者的一体化。70年代以来,在职教育(继续教育)明确地成为西德教师教育的第三阶段。四、德国教师教育的特点1.注重教师的全程培养德国教师教育十分注重教师的全程培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环节。第一,教师职业是一项教育人的工作,是一项与人打交道的工作。因此,师范生必须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知识传输能力,三者缺一不可。为此,德国大部分州要求申请入学者必须参加职业性向测试,或者在入学前到中小学见习一段时间,测试申请者具不具备当老师的潜质,有没有可塑性,这是“全程育师”的首要环节。第二,德国教师教育的“修业阶段”和“实习阶段”是“全程育师”的中间环节,目的是把热爱教育事业的学生培育成合格的教师,包括从理论到实践;从智力到品性;从知识到能力的全方位培育塑造。在此期间,师范生必须经过两次严格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反复煅造、磨练,才能成为正式教师。第三,职后培训是“全程育师”的最后一个环节,事关教师专业水平的可持续发展。在职教师要跟上时代的发展,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停地从时代中吸取营养,学习最新知识。2.注重教师执教能力的培养注重教师执教能力的培养,是德国教师教育的显著特点。第一,教育见习,培养师范生的感性认识。教育见习的主要任务是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听课、评课,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和接触课堂现场的能力。带教老师从中小学选拔,他们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中小学的教师,又是大学的讲师。第二,教育实习时间长、内容具体,着力培养师范生的执教能力。德国各州统一规定师范生教育实习时间为2年。花2年时间培养教师的执教能力,为全世界教师教育树立了一面旗帜,可见德国政府培养教师执教能力的坚定决心。3.坚持四年一次的教师评价制度德国政府规定,对中小学教师进行四年一次的综合评价。完全中学、实科中学教师的评价者主要是学校校长,四年一次为每个教师作出翔实的考核报告。国民小学、主体中学教师的评价以督学为主、校长参与配合。对教师的评价客观、公正,必须与教师本人见面并签字存档备查。督学的任务是到校听课,为每个教师建立一份“教师工作报告表”。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教师分管的班级及学生情况,所承担的工作量等;二是教师的教学效果与工作态度等。教师的评定结果分为7个等级,1级最好。工作时间不长的教师一般为4~5级,能评上1级的教师较少,必须是教学效果好、科研成果突出者。五、德国教师教育的阶段德国教师培养的全过程包括三个阶段:修业阶段、实习阶段和职后培训阶段。三个阶段相辅相成,融为一体。1.修业阶段修业阶段,即大学的理论学习阶段,重在学习作为教师必须具备的基础知识,包括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1)课程设置。德国师范生在修业阶段主要进行理论学习,必须学习两门执教学科和相关的学科教学论,同时必须学习包括教育科学和社会科学方面的课程,其中教育科学要占总课时的25%。卡塞尔大学规定,拟从事中等教育工作的学生要学习两门学科,且两者须为相近学科。该校师范生所学的教育类课程主要包括教育基本理论、欧洲教育史、课程开发论、教学论、执教学科的教学方法、心理学等,还包括一些相关的社会科学学科,如社会学、哲学等。(2)教育见习。教育见习一般安排在第三个学期,为期5~8周。教育见习主要是听老师讲课,看老师如何组织教学,如何批改作业,如何管理学生等,了解学校教育运行的全过程,不上讲台讲课(德国有关法律规定,获得实习教师资格后才能上课)。师范生达到相应条件后,可申请参加第一次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考试内容主要由毕业论文、120分钟的书面考试、80分钟的口试(试讲)、短期见习等四方面构成。第一次考试合格者,才能转入第二阶段学习,同时取得国家见习公务员资格。2.实习阶段教育实习阶段,重在培养作为教师应具备的执教能力。第一次考试合格取得实习教师资格者,方能进入专门的教师培训机构学习,这类机构统称为研修班。1990年以前,教育实习时间各州不尽相同。最短16个月,最长2.5年,一般为1.5年。从1990年开始联邦政府根据州文化教育部长会议决定规定各州教师实习阶段期限统一为2年。第一年为引导和试教阶段。从实习开始4周以后,才在老师的指导下试教。通常上午见习或试教,下午在研修班学习讨论。到第二学期甚至第二年,才开始独立承担一个班的教学。第二年的后半年,则专心准备第二次国家考试。每年的2~5月是德国各州进行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时期。考试内容包括:①面对评委和考试委员会,上两节公开课;②在4小时内,当场撰写一篇有关教育理论的文章;③参加包括主修专业、辅修专业以及政治法则的3次口头考试。据德国近年来的统计,只有80%的实习教师能够通过第二次考试。第二次考试合格者,就成为正式教师,同时成为国家正式公务员,享受良好的待遇。德国教师的报酬比雇员的平均工资高1.5~2倍。3.职后培训阶段职后培训的目的是使教师拥有适应社会急剧变化的能力,负担起教育改革和革新的任务。当前,德国教师的继续教育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自主学习。在职教师培训的主要目的是使教师了解教育科学与专业科学的新发展、新成果;扩充教师有关教育工作的心理、社会、政治等方面的知识;使教师重新认识在不断变化的社会中所承担的任务和角色。在德国,政府和各种教育团体经常举办这种在职教育。教师在周末、下午或晚上均可自主参加培训。(2)派出培训。经校方许可,教师到师资培训机构学习培训,获取另一种或更高级的资格。它主要包括另一种学科任教资格;另一种学校类型的任教资格;在实习教师研修班的任教资格;校长、督学任用资格等。六、德国教师教育对我国的启示1,我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时机(观念、财力、物力)成熟的时候,把各级各类教师的管理纳入国家公务员序列,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真正使教师成为人人羡慕的理想职业。2,引入“全程育师”的教育理念,更加注重教师的职后培训工作。3.重视师范生的教育实习。我国师范生的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与德国相比相差甚远。首先,对教育见习整体重视不够。其次,教育实习的水份很大。所以,一方面我国应尽快制定《教师教育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对师范生的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作出明确的时间、内容规定及其目的要求,做到有章可循。另一方面师范院校与实习中学进行全方位合作,在实习中学中遴选带教老师。带教老师既是中学教师,又是高校讲师,高等院校支付相应的报酬给实习中学和带教老师。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实习中学的积极性,才能激发带教老师的主观能动性。第三,师范院校应划拨教育见习、教育实习专项经费,以保证教育实践活动的正常开展。4.我国应建立健全教育评估机构,由评估机构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