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现代物流产业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TADP2018-0639-00采购人:东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日期:二〇一八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采购人:东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地址:东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地址:泰安市万达广场8号写字楼1808室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名称:东平县现代物流产业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DTADP2018-0639-00采购项目分包情况:三、采购需求:已于2018年5月30日至6月1日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四、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18年6月4日起至2018年6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报名: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方式: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网址: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服务名称数量供应商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东平县现代物流产业规划编制项目详见招标文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市场调查和投资咨询经营范围,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0万元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注:未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及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可进行网上报名及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评标的项目因需要在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办理山东CA证书。4.售价: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每套300元整,售后不退。五、公告期限:2018年6月4日起至2018年6月12日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年6月26日9时00分起至9时30分止(北京时间)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开标厅(泰安市东平县汇河街北200米利民大厦三层,东平公安局新大楼北侧)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年6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开标厅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彭文文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公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本招标文件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招标人东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招标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3项目名称东平县现代物流产业规划编制项目4标段名称东平县现代物流产业规划编制项目5项目内容开展东平县物流资源现状以及物流产业现状研究,分析评价东平县建设山东省物流示范园区的优劣条件和机遇挑战,以此为基础,提出具有现代物流产业特色的与东平县物流产业实际相适应的发展理念,准确定位、明确目标、合理布局,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能够指导东平县未来10年物流产业的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使东平县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山东省物流产业规定标准,并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协助东平县在预期时间内通过东平县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6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0万元。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7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市场调查和投资咨询经营范围,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并将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递交,其报价文件一律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营业执照;(须提供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须提供原件,三证合一企业可不提供)3、税务登记证;(须提供原件,三证合一企业可不提供)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须提供原件)5、《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提供原件)7、近两年财务报告(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6、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9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10提出招标文件答疑时间2018年6月12日10时00分前。11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2018年6月12日16时00分。1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13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委托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代收、代退。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人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公开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4、收取人:东平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东平支行营业部6、账号:8、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6月26日9时3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注:保证金缴纳时请投标人仔细核对收取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15投标报价范围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1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17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份数:1份;格式:PDF、DOC或XLS等;介质:U盘;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投标文件装订投标文件为A4幅面,分册胶装,每册均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否则其投标无效。2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2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递交时间:2018年6月26日9时00分起至9时30分止。截止时间:2018年6月26日9时30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开标厅(泰安市东平县汇河街北200米利民大厦三层,东平公安局新大楼北侧)22投标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23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18年6月26日9时30分;开标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开标厅(泰安市东平县汇河街北200米利民大厦三层,东平公安局新大楼北侧)24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5唱标顺序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26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5人以上单数。2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8技术文件是否采用“暗标”否29中标人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30付款方式本项目支付方式分三次付款,比例为4:4:2,待双方签订合同后,供应商第一时间启动本项目,并在合同约定时间提供项目实施执行方案,待委托方认可后,支付本项目合同金额首付款40%,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阶段性交付成果,提交初稿,初稿经甲方验收后此阶段支付第二次付款金额,支付本项目合同金额的40%,经专家评估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尾款20%。31监督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2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投标文件格式中可不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如投标人非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格式中可不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非监狱企业,投标文件格式中可不附“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格式中可不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6】34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信用山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1招标代理费:执行最新的相关规定和标准由中标单位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当事人东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招标依据及原则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投标人相关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踏勘现场投标答疑偏离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6)评标、中标、定标以及废标;(7)纪律和监督;(8)质疑与投诉;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或问题的来源。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是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对招标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或修改内容已构成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或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否则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