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价值与方式讨论提纲个人讨论提纲1.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概念2.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价值与意义3.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方式与方法4.实际例子小组讨论提纲一、概念(一)城市管理城市管理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城市管理,按照《中外城市知识辞典》的定义,是指对人们所从事的社会、经济、思想文化等方面活动进行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一系列活动的总和。它包括城市自然管理、城市经济管理、城市社会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四个方面,是一项非常庞杂的系统工程。狭义上的城市管理,通常就是指市政管理,即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及城市运行相关联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严格意义上讲其实就是市政管理。本文讨论的是狭义上的城市管理,也即与社会市民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市政管理。(二)市民参与我国学术界目前对于市民参与的定义仍未形成一致的看法,但综合各种不同学说的研究成果,我们可以归纳出市民参与的特点:(1)市民参与的主体是市民,笼统而言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体而言包括城市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城市生产、生活共同体的成员。(2)市民参与的客体是公共事务,包括与之相关的立法、决策、实施及监督。(3)市民参与的方式是双向互动,体现为政府与市民之间信息的双向流动,强调决策者与受决策影响的利益相关人双方意见的沟通和协商。简言之,市民参与就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参与并影响公共事务的行为过程。城市管理中的市民参与就是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立法、决策、实施和监督的全过程。二、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价值(1)城市管理市民参与是提高城市管理决策科学性的需要城市管理的目标是为社会市民提供整洁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而该目标的实现与否取决于城市管理决策是否科学。社会市民作为城市管理工作成果的直接受众,更为科学和合理。(2)城市管理市民参与是促进城管部门依法行政的需要权力只有得到正确行使才能发挥出其积极的作用,在城市管理领域也是如此。作为掌握政府公权力的城管部门,任何滥用权力的行为,不管是行政乱作为还是行政不作为,最终损害的都是社会市民的合法权益。(3)城市管理市民参与是融洽政民关系的需要在现实生活中,城市管理尤其是城管执法一直饱受诟病,在实施城市管理过程中,城市管理者与社会市民之间经常处于对立的状态,城市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也频频发生暴力冲突甚至出现伤亡事件。出现这种情况的最根本原因在于市民(包括利益受损群体和利益受惠群体)对城市管理工作缺乏了解。因此,城市管理通过市民参与切实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形式(1)倡导公民社会理念,确立公众参与共识集思广益,形成全市鲜明的“公众参与”共识。打造一个非常实在的网络参与公共平台。(2)制订发展实施规划,构筑公众参与体系结合“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实施,可制订相应配套的公众参与实施计划。通过制订规划,来构筑公众参与体系。规划包括几个方面:(3)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实现公众参与目标大力推进城市治理中的公众参与的目标,应当是:要把公众参与和政府部门的职能转变密切结合起来。进一步明晰政府的城市管理职能定位,创新城市管理运行机制和手段,降低城市管理成本,提高城市管理效率。组织和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大力增强社会自我管理的能力。四、实际例子广州城市化管理的市民参与2009年9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以下简称城管条例)可谓是广州市“开门立法”,在城市管理立法层面首开先河广泛吸收公众参与的一部地方性法规。2008年2月15日至29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大型门户网站网易上以问卷调查的方式开展立法民意调查,对“执法方式”、“执法手段”等九大类问题设置选项供网友投票,并设立专门网页供网友就城管条例草案具体条文发表意见和评论。问卷调查结果形成包括统计数据、图表在内的过万字的调查报告,在向全社会公布的同时,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作为立法参考。2008年4月17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专家研讨会,四名知名学者和法律工作者对城管条例一些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2008年5月15日,召开征求行政相对人意见座谈会,听取28名流动小商贩、12名市民代表以及部分街道办事处干部的意见,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广州城管支队有关负责人也到会听取意见。值得一提的是,专家研讨会和征求行政相对人意见座谈会都全程向媒体公开。从最后颁布实施的城管条例看,公众的意见不少被立法机关采纳并体现在法规条文中。可以说,此次广州市在城市管理立法层面引入公众参与模式的尝试是成功的,它对于平衡不同利益群体的矛盾、缩小社会认知差距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