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佳科建设表面处理工业园项目优惠政策的申请佳科建设表面处理工业园项目,一期新建总建筑面积10万㎡,主要为重金属污水处理中心10000㎡、表处危废品库房1500㎡、电镀处理标准化工业厂房64000㎡、及部分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3.6亿元,一期投资额2亿5千万元。目前作为投资建设方出于市场尚不明确、资金收益期较长等问题,特向航空基地管委会申请以下优惠政策:佳科建设表面处理工业园项目扶持政策一.污水处理费用补贴由于项目前期入园企业达不到一定规模,按照基地管委会对于污水处理的高标准排放要求,污水处理成本相对较大,为加快资金流动,由航空基地给予一定额度的污水处理费用补贴,补贴年限8-10年(建设期除外);二.财政资金扶持及专项基金申请基地管委会需协助佳科建设申请国家、省、市、基地等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扶持,协助佳科建设申请环保专项基金(且各项财政资金及专项基金累计额度不能低于5000万/年),以提升园区环境;三.融资担保由航空基地为佳科建设表面处理工业园项目进行融资担保;四.园区税费减免(1)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第1至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6年至第8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优惠政策,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免征;(4)享受《阎良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中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5)享受《阎良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征或“先征后返”;(6)享受《阎良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中办理各种证照时,代国家、省市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免收。其他区内和基地内各种手续费、证照费全部免收;五.其他(1)如航空基地参股,参股比例不能超过总股本的10%;(2)由航空基地管委会招商局协助园区开展招商工作;六.入园企业优惠政策为吸引优质企业投资入园,鼓励意向企业尽早入园、尽快投产,给予入园企业坚定的投资信心,从而营造良好的投资口碑,所以制定以下政策:1.税收减免(1)入园企业生产经营及其他所得,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2)购买厂房面积优惠政策500-999㎡从企业入园始,5年内每年企业缴纳的各项税收中的40%返还该企业,用于支持入园企业发展;1000㎡-2999㎡从企业入园始,5年内每年企业缴纳的各项税收中的50%返还该企业,用于支持入园企业发展;3000㎡-4999㎡从企业入园始,5年内每年企业缴纳的各项税收中的60%返还该企业,用于支持入园企业发展;5000㎡-9999㎡从企业入园始,5年内每年企业缴纳的各项税收中的80%返还该企业,用于支持入园企业发展;10000㎡及10000㎡以上从企业入园始,5年内每年企业缴纳的各项税收中的100%返还该企业,用于支持入园企业发展;注:企业缴纳的各项税收:是指企业上缴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五项税种的航空基地留成部分;(3)入园企业在表面处理园区内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在50万元以下的,免征收所得税;超过5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4)入园企业所需进口自用设备以及数量合理的套件、备件准予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5)入园企业为生产而进口的原材料、辅料、元器件和包装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属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免进口许可证,由海关监管;2.厂房租金补贴为了吸引优质企业投资入园,降低入园企业资金压力,由航空基地按厂房租金的60%给予补贴;3.人才引进(1)对于入园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享受当地购房补贴300—600元/㎡,并享受航空产业基地人才引进政策,入园企业业主和员工的子女入学、就业、参军,落户等,均享受区内居民同等待遇;(2)投资企业依法自主确定招聘员工的对象、条件、方式和数量,航空基地管委会免费为入园企业提供招工服务;4.项目扶持对固定资产投资较大、产业带动性强的人园企业采取“一企一策,特事特办”的方式,由航空基地管委会及园区单独制定优惠政策,并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为企业提供服务;5.其他(1)工业园区享受航空基地近几年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本政策未尽事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可采取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的办法;(2)本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如国家和省市区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按新出台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