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用品采购合同甲方: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甲方的《采购清单》第二条货物价格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价格单价为本次乙方中标采购单价(以甲方确认的最终中标价为准)。2、本合同中的货物单价包含是货物的运输费用、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中标税率为17%的,按17%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否则开具普通发票。)3、本合同中的货物单价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4、甲方所需的货物,如报价单上未列出的,乙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价格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询价、比价后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单)第四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完全符合甲方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如非甲方指定人员要求,不得擅自更改。乙方需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甲方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第七条货款支付付款方式:每月7日对帐完毕后,交对帐单、发票给甲方。送货款项每月20日前结算上月货款,最迟90天内结清货款。甲方以转帐方式将货款付给乙方指定的收款员或转入指定的帐户,不得将货款交给其他人员。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2、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物,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损失的费用。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甲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2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除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甲方将视情节轻重扣除本批次货物的价格款。4、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合同的执行期限内,乙方不得自行提价。甲方如在其他处获知的货物价格低于乙方报价单价格10%以上的甲方有权按最低价格结算。3、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期限至年月日止。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盖章)负责人:负责人:开户行:帐号: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