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一、目的规范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保证安全设施有效,能正常使用。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车间和部门安全设施日常管理。三、内容1、本制度所指安全设施设备是指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的相应的检测、通风、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起隔离操作的种类设备设施等。2、安全设施建设A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B公司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了本公司相适应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急救援器材。C企业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D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他用。E根据岗位中毒的危险性,配备足够数量的防护器材如防毒面具、防毒口罩、防尘口罩、空气呼吸器、乳胶手套。防护器材应放置在事故柜内。3、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A建立健全安全设施台帐,并把安全设施的维修列入年度维修计划。B各部门必须将本部门安全设施列入日常检查表内,由巡检人员进行日常检查。C安环办依据有关国家标准和安全规程,对各类安全设施进行周期性检查和校验。D安全设施如有损坏,使用部门应立即组织维修或更换。E安全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因施工需要须将安全设施暂时拆除的,应征得安环办同意后方可进行。拆除后应设明显标志,提醒他人注意,必要时设专人监护,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4、安全设施超过使用期限或经检查、校验确定为不合格的,予以报废并及时补充。5、安环办负责各生产部门安全设施的检查和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