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施工阶段计控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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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施工阶段计控习题例题1.某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总价为1000万元,工期5个月,计划在2010年上半年完成。主要材料及结构件金额占总造价的62.5%。合同中有如下规定:(1)工程预付款额度为合同价的20%,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预付的工程款数额时起扣;(2)保修金的扣留比例为5%,从承包商价款结算开始的第1个月起扣留;(3)承包商2010年前4个月实际完成产值(经工程师确认)如表1所示。问按月如何进行结算?表1某工程承包商各月实际完成的产值单位:万元月份1月2月3月4月5月产值140200240240180例1.解:(1)工程预付款=1000×20%=200(万元)(2)工程预付款的起扣点,即开始扣回工程预付款时的工程价值=1000-200÷62.5%=680(万元)因此,当累计结算工程价值为680万元后,开始扣回预付的工程款。(3)1月份完成产值140万元,小于工程预付款扣回的起扣点680万元,扣留5%的保修金,工程结算的价款为:140×(1-5%)=133(万元)。(4)2月完成产值200万元,累计工程价值为140+200=340万元,小于工程预付款扣回的起扣点680万元,扣除保修金后工程结算的价款为:200×(1-5%)=190(万元)。(5)3月份完成产值240万元,累计工程价值为340+240=580万元,小于工程预付款扣回的起扣点680万元,扣除保修金后工程阶算得价款为:240×(1-5%)=228(万元)。(6)4月份完成产值240万元,累计工程价值为580+240=820万元,超过工程预付款扣回的起扣点680万元,需扣回预付的工程款。24月份应扣回的工程预付款为:(820-680)×62.5%=87.5(万元)4月份应扣除的保修金为:240×5%=12(万元)4月份应结算的工程价款为:240-87.5-12=140.5(万元)(7)5月份完成产值180万元,应扣回的工程预付款为:180×62.5%=112.5(万元)5月份应扣除的保修金为:180×5%=9(万元)5月份应结算的工程价款为:180-112.5-9=58.5(万元)例2.某施工单位承包某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签订的关于工程价款的合同内容有:(1)建筑安装工程造价660万元,建筑材料及设备费占施工产值的比重为60%。(2)工程预付款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20%。工程实施后,工程预付款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建筑材料及设备费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和设备占施工产值的比重扣抵工程预付款,竣工前全部扣清。(3)工程进度款逐月计算。(4)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3%,竣工结算月一次扣留。(5)建筑材料和设备费价差调整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上半年材料和设备价差上调10%,在6月份一次调增)。工程各月实际完成产值如表所示:月份二三四五六完成产值55110165220110问题:(1)该工程的工程预付款、起扣点为多少?该工程2月至5月每月拨付工程款为多少?累计工程款为多少?(2)6月份办理竣工结算,该工程结算造价为多少?甲方应付工程结算款为多少?3例2解:工程预付款:660×20%=132万元,起扣点660-132/60%=440万元各月拨付工程款为:2月工程款55万元,累计工程款55万元;3月工程款110万元,累计工程款165万元4月工程款165万元,累计工程款330万元5月:220-(220+330-440)*60%=154万元工程结算总造价为:660+660*0.6*10%=699.6万元甲方应付工程结算款:699.6-484-699.6*3%-132=62.612万元变更习题•例3.某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建造2000平方米的两层厂房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该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延迟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15,000元.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延迟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问①该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合适?②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⑧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4•例3解答:①由于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有把握的项目。故该建造厂房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合适的.•②根据国《合同法》要求,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也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本例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也答应,甲、乙方是口头协议,其变更协议的形式不符合《合同法》有关规定,是无效的变更,双方应按原合同执行。•③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口头要求暂停施工一个月.即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这属于甲方违约,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当赔偿乙方停工一个月的实际损失.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责任在乙方,乙方应承担返工的费用,造成逾期交付,应由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例4.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某项工业建筑的地基强夯处理工程,包括开挖、填方、点夯、满夯等。由于工程量无法准确确定,按照施工合同规定,按施工图预算方式计价,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要求施工.工程量由造价工程师负责计量.根据该工程的合同特点,造价工程师提出的工程量计量与工程款支付程序的要点如下:•(1)乙方对已完工的分项工程在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申请质量认证,取得质量认证后,向造价工程师提交申请报告。•(2)造价工程师在接到报告以后7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乙方不参加计量,造价工程师按照规定的计量方法自行计量,计量结果有效。计量结束后,造价工程师签发计量证书。5•(3)乙方凭质量认证和计量证书向造价工程师提出付款申请。•(4)造价工程师审核申报材料,确定支付价额,向甲方提供付款证明文件;•(5)甲方根据乙方取得的计量证书与付款证明对工程的价款进行支付或结算。•工程开工前,乙方向业主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批准.•问题:(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进行到施工图所规定的处理范围边缘时,乙方在取得在场的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情况下,为了使夯击质量得到保证,将夯击范围适当扩大。施工完成后,乙方将扩大范围的施工工程量向造价工程师提出计量付款的要求,但遭到拒绝。试问造价工程师拒绝承包商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例4解答:问题(1):造价工程师拒绝承包商的要求正确。这是因为该部分的工程量超出了施工图的要求,一般地讲,也就超出了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不属于造价工程师计量的范围。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均无权处理合同以外的工程内容。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是承包商的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一般在业主没有批准的情况下,技术措施费用应由乙方自己承担。6费用索赔的案例例5某建设工程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可调价合同。合同中约定:人工日工资单价为60元/工日,窝工费20元/工日。合同履行后第2天,因场外停电停水全场停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40工日;合同履行到第30天,工程师指令增加一项新工作,完成该工作需要5天时间,人工60工日,计算施工单位可索赔的人工费。例5解: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两个事件,属于非承包商责任引起,承包商可索赔相应费用。因场外停电索赔的窝工费:40×20=800元因工程师指令增加新工作可索赔的人工费:60×60=3600元因此,施工单位可索赔的人工费为:800+3600=4400元例6某工程施工中,由于业主干扰导致窝工10天,人工500个工日,每工日标准工资30元,机械设备日租赁费200元,运行费用100元。合同规定,窝工人员的单价按日工资标准的50%计算。该工程合同原定利润率是10%,假设除此外,其他方面没有变化,计算承包商可以索赔费用金额。例6解:可索赔的窝工的人工费为:500×30×50%=7500元可索赔的窝工机械费为:200×10=2000元一般窝工不可索赔利润,因此只有人工费和机械窝工费可索赔。因此,承包商可索赔的费用为:7500+2000=9500元7工期索赔的案例例7某工程原合同规定分两阶段进行施工,土建工程21个月,安装工程12个月。假定以一定量的劳动力需要量为相对单位,则合同规定的土建工程量可折算为310个相对单位,安装工程量折算为70个相对单位。合同规定,在工程量增减10%的范围内,作为承包商的工期风险,不能要求工期补偿。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土建和安装的工程量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实际土建工程量增加到430个相对单位,实际安装工程量增加到117个相对单位。问题:承包商可提出的工期索赔为多少?例7解:不索赔的土建工程量的高限为:310×1.1=341个相对单位不索赔的安装工程量的高限为:70×1.1=77个相对单位由于工程量增加而造成工期延长:土建工程工期延长=21×(430/341-1)=5.5个月安装工程工期延长=12×(117/77-1)=6.2个月总工期索赔为:5.5个月+6.2个月=11.7个月8例8某一商场土建工程,业主与施工单位参照FIDIC合同条款签订了施工合同,除税金外的合同总价为3000万元,其中:现场管理费率15%,企业管理费率10%,利润率7%,合同工期300天。合同中规定,施工中若业主原因造成的停工或窝工,业主对施工单位自有机械按台班单价的60%给予补偿,对施工单位租赁机械按租赁费给予补偿(不包括运转费),人员窝工每工日按20元计算,临时停工一般不补偿管理费和利润。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施工过程中业主通知施工单位某分项工程(非关键工作,总时差10天)需进行设计变更,由此造成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窝工6天。窝工机械设备的台班单价和台班运营费用如表6-11所示。事件2.在地基部分施工过程中遇到了百年不遇的大暴雨,地基被冲垮,并造成施工机械损坏。施工单位修复地基耗费50000元,耗时3天,修理施工机械耗费10000元,耗时1天,因而工期拖延4天。此项工作为关键工作。事件3.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处理地下文物工作造成工期拖延20天,造成施工单位人员窝工200工日,自有的施工机械塔吊窝工10天。上述事件均未发生在同一时间。问题:对于上述发生的事件,施工单位可索赔的工期和费用为多少?表6-11施工单位窝工机械相关资料窝工机械设备机械台班单价(元/台班)台班运转费(元/台班)塔吊(自有)800150混凝土泵车(租赁)600140掘土机(自有)10002009例8解:(1)事件1属于业主设计变更造成的窝工,施工单位可索赔工期和费用。①施工单位可索赔费用为:塔吊窝工费用:800×6×60%=2880(元)租赁的混凝土泵车窝工费用600×6-140×6=2760(元)掘土机窝工费用1000×6×60%=3600(元)因此,施工单位此事件中可索赔费用:2880+2760+3600=9240元②由于此事件未在关键路线上,且总时差大于窝工天数,因此不予工期补偿。(2)事件2属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自己的损失自己承担,工程损失由业主承担,因此施工单位可索赔地基修复工作增加的劳务费、设施费等项费用,但不能索赔施工机械损坏的修复费用;工程延期可索赔。①可获得索赔费用为地基修复工作花费的50000元②可索赔的工期为3+1=4天(3)事件3施工中遇到文物,属于施工现场条件发生变法,根据FIDIC合同条款,地下文物处理是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因处理地下文物拖延的工期应给予延长,相应的费用给与补偿。①施工单位可索赔工期20天②施工单位可索赔的费用:人员窝工费:20×200=4000(元)塔吊机械窝工费:800×10×60%=4800(元)现场管理费应补偿的金额为:现场管理费:30000000÷(1.15×1.10×1.07)×15%=3324591(元)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