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销假及考勤管理制度为规范项目经理部员工工作制度,严格员工的请、销假手续,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规定如下:一、本制度对项目经理部全体员工均有效力,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员工请假须事先及时告知,无特殊情况,事后请假按旷工处理。二、请假手续及审批1、项目经理部员工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必须由本人以请假条形式的书面申请(病假应附医院证明)经过批准后方为有效。其中1天以内须报项目经理批准,2天(含2天)以上由项目经理上报公司领导批准,请假手续最后统一由后勤主管保管,没有按规定请假而未来上班的按旷工处理。2、员工在家因病、因事不能按规定日期到项目经理部者,须电话告知后勤主管,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能生效,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如未批准,凡未请假擅自缺席或无故超过假期者,则需及时返回项目经理部,否则按旷工处理,对旷工员工,根据旷工的次数扣发工资(每旷工一次处罚200元)。3、因急病、急事不能事前亲自办理请假手续,须请同事代为办理请假手续。4、请假期满,返回项目经理部后,应及时找后勤主管人员进行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原则上,后勤主管根据请假人行车路程或车票,请假人到达项目经理部当天或离开项目经理部当天按请假人出勤处理。三、关于旷工的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2、要求请假,单位未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3、准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未按时上班者。4、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四、关于对夜不归宿情况的处理1、原则上项目部每天晚间23点开始检查就寝情况,如无特殊情况检查时不在,或检查后离开的人员,按夜不归宿处理。2、家在项目部附近的人员,必须征得项目经理同意后,才能在家住宿,否则按夜不归宿处理。3、如有特殊情况,查房时不在宿舍,回到宿舍后,应及时到考勤人员处销名,否则按夜不归宿处理。4、对夜不归宿的违纪行为,每次夜不归宿给予500元处罚,处罚单由考勤人员传回至公司行政主管,从当月工资中扣除。5、以上四条凡项目员工,因家中有危急病人及特殊情况(项目部外派等)经项目经理批准可以除外。五、奖励与处罚对于违反劳动纪律或不遵守制度,擅离职守,经常迟到、早退的员工,项目经理及后勤主管要给予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者,公司将给予必要的经济处分。后勤主管须详细记录员工在岗情况,作为项目阶段或年终评选先进及物质奖励的主要依据。陕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榆林高级人才公寓项目经理部2011年4月2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