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职教中心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项目建设镇安县职教中心订单班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规范订单班的管理,保护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正当权益,结合实际情况,特修订我校订单班管理办法。第一条举办订单班的基本要求1、具有用人单位出具的包括从我校批量选聘毕业生的人数、工作岗位及其所在地域、薪酬待遇等内容的正式函件或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材料或可通过协议予以确认的明确意思表示。2、用人单位可以是一个单位,也可以是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多个单位。3、订单班人数须与用人单位拟用人人数相同。需要重新制订教学计划的订单班,一个班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只需在原教学计划之外进行必要岗前培训的订单班可少于30人。4、订单培养的时间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确定,订单培养的内容在满足用人单位需要的基础上结合我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综合确定并形成专门的订单培养方案。5、举办订单班应由拟举办订单培养的专业部提出意见,经校就业实习处审核后报主管领导审批。6、经批准举办的订单班,由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订单培养协议。第二条订单班的开发与组建1、就业实习处负责全校订单班开发与组建的审核、协调、组织和管理工作。2、订单班由就业实习处和各专业部负责开发与组建,教务处和招生办等相关部门按各自工作职责参与开发与组建的相关工作。3、组建订单班应采取公告、宣讲等形式让学生充分了解用人单位情况及其所提供的工作岗位、工作地域、薪酬待遇等事项,以及本办法第三、六、七条等相关要求和规定,以便于学生进行选择。4、订单班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学校推荐和用人单位选择的方式进行组建。5、订单班原则上以用人单位名称或体现用人单位特征的关键词冠名。6、订单班配备班主任负责订单培养事务的日常管理。7、各系组建订单班后,应将订单班学生名单、与学校合作举办订单培养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合作单位)名称及相关信息通报教务处、就业实习处和学生工作等相关部门。第三条对参加订单班学生的基本要求1、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各项条件。2、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业和操行考核合格,没有不合格课程和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3、向用人单位如实提供自己的情况和相关信息。4、充分了解用人单位情况和自己所关心的事项,郑重进行订单学习和对将来就业单位的选择。5、一个学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订单班的学习,一旦被选入一个订单班学习,不得随意和擅自退出,影响用人单位的培养和用人计划。有正当理由的,可以书面提出退出订单班的申请,如实说明退出理由,经学校批准后方可退出订单班终止订单学习。本办法所指正当理由,指进入订单班学习后,遇到了不可抗拒或者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况或发现了合作单位存在有与其事先介绍的情况及承诺的事项不相符等现象。6、订单班学生,经考核合格达到合作单位要求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到该合作单位实习、就业。有正当理由不到合作单位实习、就业的,经书面申请如实说明理由并经学校同意后方可不到该合作单位实习、就业。第四条订单培养方案的制订与执行1、教务处负责全校订单培养方案制定与执行的审核、协调、组织和管理工作。2、订单培养方案由负责组建订单班的专业部负责制订,就业实习处参与相关协调工作。3、订单培养方案由我校与合作单位共同制订。订单培养方案应以合作单位的需求为主,结合我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予以制订,并与我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衔接。4、订单培养方案经教务处审核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执行。5、订单培养方案的执行按我校现行管理办法办理,涉及到合作单位的事项,商该合作单位同意后办理。第五条订单班的班主任1、订单班班主任由负责组建订单班的专业部推荐、政教处审核安排教师担任。2、订单班班主任的基本职责①负责订单班学生在校内学习期间的班级事务的组织与日常管理工作和了解学生在合作单位集中实习实训期间(不包括第五、六学期的顶岗实习,下面统称学习期间)表现情况。②负责订单班学生在订单班学习期间的操行教育与考核评价工作。③向任课教师及时反馈订单班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意见和建议。④向专业部领导及时反馈订单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以及与合作单位有关的事项,对订单班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六条订单班的运行管理1、组建订单班的专业部全面负责订单班的运行管理,就业实习处和教务处按各自的工作职责进行管理、监督和协调。2、在订单班运行过程中,组建订单班的系应与合作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与沟通,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保持订单班的良好运行。办理订单班事项时,凡涉及合作单位利益的,须征得合作单位同意或取得合作单位谅解。3、订单班学生申请退出,由所在专业部依据本办法第三条第5款的规定负责核实,确有正当理由的,由专业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就业实习处审核同意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可返回原班级学习;不具备正当理由的,不予准允。4、对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所选定的订单班学习(包括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的学生,按学籍管理规定作旷课处理,也不认可其在其他班级学习的成绩。5、已经进入订单班学习的学生,其学习和表现达不到学校和合作单位要求的,应予以清退,返回原班级学习。6、因个人原因退出和从订单班被退回参加原班级学习的学生,不再享有该订单班的相关权益,学习成绩按参加原班级学习课程的考核成绩计。7、订单班的管理,除本办法有明确规定者外,其他各方面均按学校现行制度和办法执行。第七条订单班的成绩考核、毕业与就业1、订单班的考核内容与方式由订单培养方案确定。考核由教务处组织,负责组建订单班的系和合作单位共同实施。2、订单班学习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合作单位接收就业。考核不合格、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论合作单位接收就业与否,均不准予毕业。3、订单班学习期届满,考核合格后无正当理由而不到合作单位就业的,视为诚信不合格,须重修诚信品格。4、负责组建订单班的专业部对订单班的成绩考核、毕业与就业情况应向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报告或通报。第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就业实习处和教务处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本办法的解释,并可就某些方面的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镇安县职教中心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