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第1页共1页大连亿达投资有限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内部报告制度为提高各公司对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并在事发后能够及时处理,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亿达投资公司及所属房地产公司。二、本制度涉及的重大事件及突发事件,主要指以下情况:1、重大交通肇事;2、盗、抢、殴等刑事、民事事件;3、重大资产、设备损毁事件;4、水火险情;5、人身伤亡及工程事故;6、媒体曝光;7、法律诉讼;8、高管人员突发离职、辞职;9、其它需及时报告的事件。三、报告程序及责任:1、所属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如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当事人应直接报告总经理,总经理必须第一时间如实上报投资公司总裁。2、所属公司总经理负责将总裁的处理意见及时传达下去,跟踪事件的处理过程,并将事件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资公司。3、投资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如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当事人应在第一时间内直接报告总裁。4、如当事人和责任人未履行以上责任,而使公司名誉或利益受损,需承担相关责任。5、各公司应针对上述事件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责任人,并报投资公司管理部备案。五、本制度由投资公司管理部负责解释。六、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