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广告推广代理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鲍翅先生餐厅广告推广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广告推广代理范围及期限(1)甲方确认乙方为“鲍翅先生”餐厅的传播、推广策略制定、创意表现及执行的广告代理商。(2)双方确认策划代理时间,自2011年10月13日到2012年10月13日止。二、甲方确认乙方广告推广代理范围的具体工作包括:(分A、B、C、D、E五部分)A、整合营销策划1、前期遵义餐饮市场概况及竞争分析;2、USP(销售策略)分析及市场定位分析;3、目标客群分析;4、协助甲方制定各类调研计划;5、案前广告作业进度拟定与控制咨询。前期策划包含以下内容1、发展战略顾问:企业发展战略顾问;品牌发展战略顾问;项目运营管理。12、营销顾问/推广策划:实效营销策划;市场营销调研;项目营销策略;产品形象包装;市场推广计划;销售执行方案;市场推广策划;广告定位与创意主题;阶段性广告策略;公关促销活动方案;媒介组合与发布计划。3、销售培训:员工培训。B、整合传播策划服务类1、整合传播定位策略:整体项目定位、目标消费群定位、传播核心概念定位、形象构建.2、各阶段整合传播推广策略规划,公关、促销等推广活动的策划、创意、设计、媒介组合策略及执行等服务;3、各阶段、月度工作执行及总结;4、各大阶段广告效果评估及对策。C、创意、设计类1、VI(视觉识别VisualIdentity)创意设计:企业标志、企业造型、标准字、标准色、象征图案、宣传口号、办公用品、服装服饰、广告媒体、招牌、包装系统、公务礼品、陈列展示等。2、根据各阶段传播推广策略提供各类媒体广告创意,包括:·影视广告创意·电台广告创意·报纸广告创意设计2·杂志广告创意设计·户外广告创意设计3、根据各阶段传播推广策略创意设计各类宣传物及现场包装物料,包括:·折页宣传册·宣传单张·海报·X架·展板·外卖包装盒·分酒器4、乙方在不影响合同规定工作前提下,依实际情况,积极配合与项目推广的其它临时性创意、策划、设计工作。D、制作代理执行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根据甲方的要求,摄制执行TVC(广告片)、平面物料印刷制作、指示牌制作、促销品制作、礼品制作。具体制作委托执行将另行签订单项合同。E、媒介代理执行经甲方同意的前提下,负责影视广告投放、电台广告投放、网络广告、报纸投放、杂志广告投放等。具体媒介购买委托执行将另行签订单项合同。甲方确认乙方广告范围内的具体工作(A、B、C、D、E),必3须按照甲方的需求随机安排,并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时间和标准完成具体方案。三、双方确认广告代理中的合作方式1、乙方应就甲方委托的项目成立2人专案组。2、甲方营销、广告专员与乙方的专业小组的人员,每月进行项目推进协调工作例会;总结上月情况,结合乙方制定的本月工作计划和甲方计划的本月任务,双方确定本月工作进度表。3、双方具体项目工作开展与明确以工作单方式进行。乙方常规的方案提交方式为电子文件及彩纸打印文件。4、合同签订后,双方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工作对接,所有工作经双方负责人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确认文件以书面形式为准。未得到双方认可的方案被擅自执行后,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擅自行动方承担。四、双方确认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1、前期策划设计费用为全年人民币叁万元整。2、整体项目广告代理费为全年人民币叁万元整。3、以上两项费用合计为人民币陆万元整。支付方式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二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叁万元整。余款在合同到期前支付。4、涉及第三方的制作(影视摄制、平面拍摄、平面物料输出打样、印刷、喷绘、展览展示架、礼品等)项目费用由甲方负责。45、项目媒体投放费用由甲方支付。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指定乙方为鲍翅先生餐厅的广告代理商,与乙方建立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合作关系。2、甲方应按合同之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若乙方在接受甲方授意与本项目有关的策划课题后,既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样稿,且策划方案经三次以上修改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广告代理合同的执行;3、与乙方共享市场、消费者、销售数据、调研数据报告等方面的信息资源。4、在合作期间,甲方应定期(月、季度)将本项目的销量情况如实通报乙方,以便乙方准确执行策略。5、向乙方提供所需相关资料。6、甲方对乙方的所有提案具有否决权、审定权、修改权,并有权要求乙方修正,但审改时限不超过2个工作日以免延误工作。7、甲方采用乙方的方案及设计后该方案的知识产权即归甲方所有。8、及时签署确认乙方依约交付的策划方案等成果。9、乙方完成的一切策划方案及创意作品,一经采用,甲方拥有除署名外的其它知识产权。10、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广告代理服务费。5(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作为甲方的广告代理商,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设计、制作和各项策划事宜。2、双方合作期间由乙方设计的所有广告在不影响广告版面情况下,可以附上乙方的名称标识。3、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确认之设计稿件,其所有权及使用权、版权归甲方。但在设计成品发布后,乙方有权使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的竞赛评比活动和乙方的宣传品上。4、乙方作为甲方的广告代理商,有责任对本项目的经营情况保密。5、乙方经甲方采纳后的提案可用于案例分析但不得作为其它用途,未经甲方采纳的提案的知识产权属乙方所有。6、合同期间,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企业、产品、市场调查、营销计划以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策划方案等,均作机密文件处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人员泄露。7、如乙方泄露机密,证明确凿,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六、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广告代理费,逾期超过7天,视为甲方不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可单方终止合同。2、若乙方未按计划完成策划工作或本合同约定的其它工作的6(但若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而至延迟的除外),逾期超过3天,视为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3、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守约,因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违约方承担。4、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应以本合同项下服务费总金额的50%赔偿给对方作为违约金。七、未尽事宜,双方可视具体情况签订补充合同书,补充合同书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八、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可申请当地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进行裁决。九、乙方在该项目的广告推广过程中,如果能起到较好的轰动效果,并使甲方资金迅速回笼,达到较理想的预期目标,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业绩给予乙方奖励。十、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甲方:乙方: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