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XXX有限合伙企业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与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第二条合伙企业名称为xxx有限合伙企业;企业经营场所为:。第三章合伙目的与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第三条合伙目的: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公司的持股平台,意在凝聚核心人才为公司共同目标奋斗、同时也让核心人才能享有股东权利和公司收益。第四条合伙经营范围:投资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权。第五条合伙期限:本企业的经营期限为xx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计算,至xxxx年xx月xx日止。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普通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普通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第六条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共X个,分别是:1.普通合伙人:__;身份证号:;2.普通合伙人:__;身份证号:;3.有限合伙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4.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5.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6.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可新增有限合伙人。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每种不相同的种类均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并在合伙协议中予以明确。第八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占总出资额比例2/3第九条合伙人各自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存在银行验资账户。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风险提示:利润分配和债务承担。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第十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原则:各方同意按各自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第十一条亏损的分担:有限合伙人在认缴出资额内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第十二条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普通合伙人XXX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企业办理一切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更替,由现任执行人指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第八章入伙与退伙第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需经普通合伙人(合伙事务执行人)同意并通告全体合伙人,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风险提示:退出机制。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十四条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但是对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五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或普通合伙人同意,可以将其除名。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或关联企业造成损失;(三)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风险提示:违约责任。因为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应做出明确规定,以便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地执行。第十六条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3/3第九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第十七条本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三)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四)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第十八条清算。本合伙企业约定普通合伙人作为清算人,清算人指定数个有限合伙人组成清算组协助清算人依法进行清算工作。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第十章争议解决办法第十九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合伙企业注册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章其他事项第二十条本协议自各方签署日开始生效。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