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国家注册拍卖师,执业证号是:,今天由我主持本场拍卖会。一、首先根据拍卖法规定,为大家宣读:拍卖规则第一条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凡参加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应当遵守本拍卖规则的规定,并对自己按照本规则规定参与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第二条武汉中信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是本次拍卖会的唯一合法执行机构,在组织拍卖活动时,遵循“公正、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标的资料是对拍卖标的的一般性介绍。拍卖人或其它代理人对拍卖标的用何种方式(包括印刷、图象、文字、新闻媒体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拍卖人不构成对拍卖标的任何担保。第三条竞买人是指符合《竞买人承诺书》第1.1条关于竞买人资格要求,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第四条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的方式,增价幅度由拍卖师当场宣布。第五条竞买人参与现场竞买时,必须先举牌,并以不低于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竞价,否则竞价无效。第六条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否则预付保证金不退,并承担给委托人、拍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自动丧失约束力。第七条竞买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叫价,不得干扰拍卖师的工作,更不能有操纵、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八条竞买人的应价经拍卖师落槌确认后,即表示拍卖成交,该竞买人成为买受人,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第九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拍卖标的为由,提出取消该项交易,由此产生的纠纷及带来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第十条拍卖结束后,凡没有成交的竞买人,凭竞买资格登记回执或保证金收据、号牌领回保证金;成交者保证金转为定金。第十一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当日交纳全部的成交价款及全部佣金,否则,按违约处理,买受人预付的保证金不退。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二条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款项后,向拍卖人领取有关证件,自行办理入场交接及权利变更手续。拍卖人对入场交接,权利变更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三条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拍卖人。二、标的物介绍及瑕疵一号标的:武汉市硚口区仁寿路87号房地产(建面40.95㎡):据评估报告,需特别提示如下:1、该标的房产的所有权人为新新美发总店,所有权性质为集体,土地用途为营业。2、该标的房产目前作为美发店被实际使用,实际使用人的状况不明,该标的房屋无法确认是否还存在其他他项权利;3、该标的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复印件,该标的存在房产腾退清场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结算的问题需自行解决;该标的房产按现状拍卖,敬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对竞拍标的仔细审验,拍卖人对该标的物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4、根据委托人要求,本次拍卖成功的买受人须支付为该房产价值评估所产生的费用,评估费用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竞买人对此完全了解,完全认同,保证不向甲方追索其他任何资料。关于公告及甲方对该标的物有关情况的说明均作为意见供乙方参考,甲方对该标的物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二号标的:武汉市硚口区多福商贸城一层A区(北)98号房地产(建面23.85㎡)据评估报告,需特别提示如下:1、该标的房产的所有权人为武汉兴泰达商贸中心,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2、目前该标的经所在物业公司将多社福商贸城的一层A区(北)中的部分面积(包括本标的面积)租给兴业银行使用,租赁合同期限为10年,租户兴业银行经整体装修使用后,现无法准确确认本标的具体位置。根据相关法规以及委托人要求,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应继续履行完该租赁合同。3、该标的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复印件,该标的存在房产腾退清场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结算的问题需自行解决;该标的房产按现状拍卖,敬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对竞拍标的仔细审验,拍卖人对该标的物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对此完全了解,完全认同,保证不向甲方追索其他任何资料。关于公告及甲方对该标的物有关情况的说明均作为意见供乙方参考,甲方对该标的物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三、请委托人代表递交底价函。四、本次拍卖标的的:一号标的起拍价:人民币万元竞价阶梯:万元,现在开始应价。二号标的起拍价:人民币万元竞价阶梯:万元,现在开始应价。五、宣布拍卖成交,请竞买成功的买受人到前台办理相关手续。六、请公证人致公证辞(如未请公证人员,则此项无)。七、宣布拍卖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