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食物中毒事故预防措施1、食堂开办前,应到当地卫生监督所申办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要挂在显目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培训证才能上岗。食品生产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从业人员如发生腹泻、肝炎、开放性肺结核、传染性皮肤病等,应立即停止炊事工作,在治愈后,经体检合格才能上岗。非厨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厨房。2、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储存等场所。门、窗、锁要牢固,钥匙要专人保管。3.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4、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5、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食品过夜要上锁封存。茶缸、饮用水热水器必须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6、设置卫生消毒柜。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他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17、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8、生、熟食物要定点采购。9、从市场上购回的蔬菜要先用清水洗净,浸泡约半小时后,用开水烫过才煮炒。10、切菜的砧板、盛食物的容器要生熟分开,碗筷和洗碗布要经常消毒。11、肉及家禽在冷冻之前按食用量分切,烹调前充分解冻。12、肉、奶、蛋及其制品和四季豆、豆浆类应烧熟煮透。13、食品烹调好到食用的时间不要超过两小时,否则应及时放入冰箱。14、经冷藏保存的熟食和剩余食品及外购的熟肉制品食用前应彻底加热,食物中心温度至少达到70摄氏度,并至少维持2分钟。15、所有食品均应实行24小时留样。16、不进食含有毒素的食物,如河豚鱼、发芽的土豆和发霉的米、面、花生、甘蔗、瓜菜等食物。17、不要自行乱采摘、进食山上及野外的野生蘑菇。18、不售卖、食用腐烂变质或过期的食品。19、不食用因病因毒死亡的禽、畜和已死亡的黄鳝、甲鱼、虾、蟹、贝类等水产品。220、不光顾无证无照的流动摊档和卫生条件差的饮食店;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如何应对在学校食堂就餐的人员中有2例或2例以上在进食相同食物后短时间内发生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而未进食的同学没有发病症状时,应高度怀疑是否为食物中毒,并采取以下措施:(1)启动应急预案。(2)联系卫生部门(医院)组织救治。(3)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中毒物品。(4)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中毒食品和物品。(5)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6)向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通报情况。(7)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排查致病因素,对现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8)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9)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10)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请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3及卫生行政部门支持和帮助。(11)学校在适当范围内通报食物中毒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12)学校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三次报告。◎初次报告:事件发生2小时内向上述部门报告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发生中毒的可能原因等。◎过程报告:事件处理过程中,及时向上述部门报告事件控制、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措施等。◎结果报告:事件结束后,及时向上述部门报告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