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代理人证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委托人(全体设立人□法定代表人□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注:1.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备案等;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2.在选择的委托人类型□中打√,委托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名;委托人是法人的由其盖章。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件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本人签名或者单位盖章。4.委托人签名、盖章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签名、盖章。特别提示: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不必向登记机关提交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