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麓谷置业有限公司金导园五期C区7#-10#栋工业用房建设工程支模架搭设、拆除旁站监理方案编制:审核:长沙政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一七年十月项目支模架搭设、拆除旁站监理方案审批表工程名称湖南麓谷置业有限公司金导园五期C区7#-10#栋工业用房建设工程工程类别二类工程等级建筑面积16091.2㎡结构类型、层数共4栋框架结构地上6层建设单位湖南麓谷置业有限公司工程地点雷锋镇麓谷科技新城新材料工业园施工单位湖南新望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预算造价约1800万元送审内容:工程项目支模架搭设、拆除旁站监理方案已编制完成,请予审核批准。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年月日审核意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目录一、专业工程特点、概况二、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一)、监理控制要点(二)、监理目标值三、监理工作依据四、监理工作流程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一)、事前控制(二)、事中控制(三)、事后控制六、监理工作手段(一)、口头指令(二)、监理工程师联系单(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四)、工程暂停令(五)、监理报告附表:支模架安全隐患及其监理工作措施表七、使用的监理工作仪器、设备种类和数量支模架搭设、拆除旁站监理方案一、专业工程特点、概况本工程由湖南麓谷置业有限公司投资新建,工程地址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雷锋镇科技新城新材料工业园内。由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设计,核工业长沙勘察院进行地勘,湖南湘江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湖南湘江新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进行安全监督,由湖南新望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长沙政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本工程为湖南麓谷置业有限公司金导园五期C区7#栋-10#栋工业用房新建工程,总用地面积为2647.54㎡,总建筑面积为16091.2㎡。本工程C区7#栋-8#栋工业用房占地面积均为710.6㎡,总建筑面积均为4315.11㎡,为地上6层框架结构,建筑物尺寸为28m×24m,柱网尺寸为7m×8m,檐口处柱顶标高为23.7m,一层层高5.3m,二层-四层层高为3.8m,五层-六层层高为3.5m。建筑物的结构安全等级为2级,结构重要性系数为1.0。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类,设计地震分组为第1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场地类别为2类,室内环境类别为1类,屋面防水等级为2级,建筑物耐火等级为2级,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本栋分为6个防火分区,每层为1个防火分区,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本栋设计安装2.0T货梯1台、1.5T客梯1台。本工程C区9#栋-10#栋工业用房占地面积均为613.17㎡,总建筑面积均为3730.49㎡,为地上6层框架结构,建筑物尺寸为24m×24m,柱网尺寸为8m×8m,檐口处柱顶标高为23.7m,一层层高5.3m,二层-四层层高为3.8m,五层-六层层高为3.5m。建筑物的结构安全等级为2级,结构重要性系数为1.0。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类,设计地震分组为第1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场地类别为2类,室内环境类别为1类,屋面防水等级为2级,建筑物耐火等级为2级,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本栋分为6个防火分区,每层为1个防火分区,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本栋设计安装2.0T货梯1台、1.5T客梯1台。二、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一)、监理控制要点1.搭设前控制点审批支模、支撑搭设方案,验收钢管、扣件、顶托、木方、模板厚度质量符合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对木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审查架子工操作证件,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2.搭设时控制点检查木工是否配戴安全帽、防滑鞋。搭设位置是否设置扫地杆。立杆间距是否按方案设置,剪刀撑是否按方案设置,支模架是否与脚手架相连,纵横向水平杆是否按方案搭设,检查搭设高度是否符合方案要求,地基基础是否符合要求,模板堆放是否符合要求,顶托高度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后组织验收。3.拆除时控制要点检查砼强度是否符合要求,拆模前是否按程序报验,检查架子工是否配戴安全帽、防滑鞋,拆除位置是否设置醒目警示标志及专职人员看护,拆模顺序是否符合要求,未达到拆模条件悬挑构件是否进行拆除。(二)、监理目标值该项目支模、支撑架搭设、拆除按专项方案做好控制,按楼层进行验收。使用过程中定期组织检查,确保搭设、拆除、使用过程无垮塌及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三、监理工作依据1.本项目工程已批准的监理规划。2.支模、支撑架专项施工方案。3.规范、规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四、监理工作流程了解专业工程特点、平面的布置、支模架规范;熟悉相关规程方案及资料初审资料符合,钢管扣件与资料一致时同意进场施工单位提供下列资料:架管、扣件、顶托合格证明文件;新架管、扣件进行复检;木工作业人员证书;搭设、拆卸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警示标志;木工技术交底文件搭设(拆除)前准备工作检查施工单位:向安监站上报已审资料。合格后出具安全条件审查。支模、支撑搭设(拆除)过程中旁站搭设后验收并审查验收记录使用过程(拆除)中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检查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过程中木工持证、防护设施、维护记录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向建设单位、安监站报告检查内容:安全员到岗地基基础、架体扫地杆、钢管壁厚、扣件外观、剪刀撑的设、纵向水平杆搭设、砼强度试块报告、与外架连接。五、监理工作方法一)、事前控制1、资料审查:为保证支模、支撑架搭设(拆除)全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支模、支撑架搭设、拆除、及使用过程的特点,将下列资料进行重点审查:1.1支模、支撑架搭设、拆除专项施工方案;1.2木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1.3钢管、扣件、顶托合格证书1.4安全员上岗资格;1.5支模、支撑架搭设、拆除安全技术交底;1.6重大危险源识别、支模架验收记录及报告;1.7拆模试块强度检测报告;2、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监理员及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支模架、支撑架搭设、拆除施工作业的巡视监督,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实体检验、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签认验收手续。支模架搭设、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建筑工程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11)、(JGJ162-2008)(JGJ231-2010)、(GB50204-2002)的要求、作业场地及周边环境的实际情况、拆除要求等编制。当搭设、拆除过程中专项施工方案发生变更时,应按程序重新对方案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不得继续进行搭设、拆除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应绘制支模架平面布置图,须标明支模架立杆间距、纵向横杆步距、搭设高度、顶托高度,节点详图等。2.1审查程序合法性:2.1.1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2.1.2专项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盖章,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加盖企业公章。2.2审查方案完整性,专项方案应具有以下内容:2.2.1工程概况;2.2.2编制依据;2.2.3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2.2.4施工技术方案与本工程特征、复杂程度、合同要求一致;2.2.5施工程序和顺序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2.2.6支模架位置平面图、作业范围平面图;2.2.7设计计算书;2.2.8施工方法的可行性;2.2.9安全技术措施;2.2.10安全应急预案。3、搭设、拆除前控制3.1审核支模、支撑架专项施工方案;3.2审核木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3.3向湖南湘江新区建设工程工程安全监督站报送资料,审批安全开工条件审查。3.4按方案检查地基、基础。3.5钢管、扣件、顶托、木方、模板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合格后方能投人作业。3.6搭设作业前,督促安装技术人员根据支模架搭设、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使用的要求,对搭设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二)、事中控制1、脚手架搭设、拆除中控制:1.1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装、拆除作业进行现场监督。1.2检查支模架搭设、拆除作业范围是否设置警戒线及明显的警示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进人警戒范围。任何人不得在脚手架下方行走或停留。1.3当遇大雨、大雪、大雾或风速大于13m/s(六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书面知施工单位停止搭设或拆除作业。1.4检查木工是否配戴安全帽、防滑鞋。搭设位置是否设置扫地杆。立杆间距是否按方案设置,剪刀撑是否按方案设置,支模架是否与脚手架相连,纵横向水平杆是否按方案搭设,检查搭设高度是否符合方案要求,地基基础是否符合要求,模板堆放是否符合要求,顶托高度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后组织验收。1.5安全监理人员在搭设拆除作业中必须跟班监督,按专项施工方案对安、拆顺序进行检查,并做好旁站记录和巡视记录。2、使用中的控制2.1支模、支撑架搭设设完毕后,督促施工单位安全员对搭设质量进行自检。2.2督促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监理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悬挂合格标牌。2.4严禁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支模架,未经验收的支模架应悬挂“本支模架未验收,不得使用”的警示牌。2.5定期检查木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不得无证操作。2.6督促施工单位在现场设置相应专职的管理人员,并指定专职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2.7督促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每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支模架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2.10监理部总监每层对支模架组织检查,并形成重大危险源台账,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事后控制检查施工单位支模、支撑架搭设、使用、拆除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要求立即停工消除隐患,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又不停工的,应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建设单位及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六、监理工作手段在监理工作中,工作的措施以指令为主,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四种形式。一)、口头指令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二)、监理工程师联系单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或者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发出《监理工程师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在项目监理日志中记录。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当发现安全隐患后,安全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及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抄报建设单位。四)、工程暂停令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将《工程暂停令》抄报建设单位;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五)、监理报告1、项目监理部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2、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后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3、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报告;必要对填写《监理工程师备忘录》,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4、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编写书面安全监理专题报告,交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七、安全隐患及其监理工作措施表序危险源重大一般可能导致的事故监理工作措施1扣件与架管连接不紧√架体垮塌等督促施工单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