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Z—012: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生效日期:2016年3月18日修订日期:为进一步推动我院领导班子民主、规范、科学决策,根据中央纪委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即“三重一大”制度)的统一部署,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指示、决定、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有关方案和措施;2、医院的办院方针、指导思想、培养目标;3、医院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及医疗、教学、考研、行政、基建、后勤管理等重大事项;4、科室岗位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5、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6、年度财务预算、年度进人计划、年度医疗设备及物资采购计划;7、涉及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和有关办法;8、医院对外重大合作交流事项;9、重大问题及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决策;10、其它应当提交讨论的重要问题。(二)重要干部任免1、医院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重点岗位管理人员的调整、聘用等;2、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4、须集体讨论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三)重大项目安排1、医院发展和基本建设规划;2、合同标的5万元以上的货物及服务项目,或合同标的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3、不动产的购置及医院重要资产的出租和转让;4、其它重大项目的安排。(四)大额度资金使用1、一次性投入在10万元及以上的资金运作;2、须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开支项目。二、“三重一大”决策机构XZ—012: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生效日期:2016年3月18日修订日期:“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作出决定,必要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三、“三重一大”问题,应遵循的原则(一)民主集中制原则:会议主持者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集中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策;当不同意见相持时,应暂缓作出决定,经充分酝酿后,再进行表决。(二)实事求是原则:必须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有利于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三)合法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四)保密原则:对未通过和有限定范围的,不得擅自传播。四、“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一)重大事项决定程序1、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政策、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经过充分协商和酝酿,拟出具体方案。2、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下发实施方案。涉及医院发展规划、重要制度实施、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二)重要干部任免程序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人事线条拟出任职意见→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职廉政谈话→发布任命文件。(三)重要项目安排程序1、通过使用部门→职能部门→分管副院长→院长→院长办公会议这一流程,提出立项报告。2、由采购小组根据有关招投标规定,审查招标立项工作,组织落实招标事宜,向院长办公会议通报招标结果。3、凡重大项目招标,需要进行全面考察,写出考察论证报告,医院监察部门负责监督。4、重要项目具体要求(1)药品参加省卫计委统一组织的“药品阳光采购”进行采购。(2)5-20万元的货物及服务项目、10-50万元的工程项目,完成医院采购项目审批程序后,实施院内自行采购。(3)20万以上的货物及服务项目、5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完成医院采购项目审批XZ—012: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生效日期:2016年3月18日修订日期:程序后,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四)大额度资金使用程序1、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方向、额度;2、财务部门审查,签署审查意见;3、分管副院长审阅,提出具体意见;4、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5、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五、集体决策的实施与监督(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除应依法保密的事项外,应在相应范围内公开。(二)会议决策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或由会议明确的负责人组织具体实施。班子成员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须执行会议决策。(三)院办公室负责决策事项落实的督办工作,并按规定时限将落实情况向医院主要领导汇报。(四)职工代表大会和医院全体职工有权对“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六、责任追究凡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或不执行集体决定的,根据事实、性质、情节,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