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两措”计划为杜绝电业安全隐患,防止各种工作中的伤亡事故,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定》和《供电企业工作危险点及其控制措施》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兴旺供电所2011年“两措”计划一、作业人员要求1.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和现场作业培训,方可上岗工作。2.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戴安全帽,系帽带。夜间作业人员应有足够的照明工具。3.专、兼职工作监护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二、作业程序1.工作前按照《安规》要求,视工作内容办理相应的工作票;无须办理工作票者,应制订完备的组织、技术、安全措施,明确工作负责(监护)人。2.现场作业开始前,工作负责(监护)人必须核对工作成员,并列队宣读工作票及危险点分析票,交待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工作分工、工作中危险点及防范措施,工作班成员必须对上述内容进行复诵。3.现场作业必须设工作监护人,对登杆作业、带电作业,每个作业点、每个小组必须指定一个监护人。工作监护人应及时到位;在线路停电工作时,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班组成员确无触电、跌落、砸伤等危险的条件下,可以适当参加工作班工作。4.作业中工作监护人如确需离开监护现场,必须指定具有监护技能的临时工作监护人,并交接现场情况,回到现场后应立即与临时工作监护人履行交接。工作监护人的交接必须通知到监护现场的每名作业人员及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必须离开工作现场时,应临时指定负责人,并通知全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许可人。5.作业人员每次工作前应查看安全工器具是否在试验有效周期内,并进行外观检查和简单易行的测试,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超期的安全工器具。6.工作负责人开工前必须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必要时予以补充,安全措施不完备严禁开工,不得出现违反规定的替代措施或降低安全措施水平的现象。7.工作人员开始工作前必须根据工作任务和分工核对设备名称,是否与自己的工作范围一致,严禁超出工作范围工作。8.停电工作,应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的工作程序,严禁约时停、送电。9.现场作业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召集工作成员列队集合,清点人数,检查落实撤除安全措施情况,确定工作现场无工作人员、安全措施、工器具和材料后方可宣布工作结束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工作终结后,严禁任何人再进入现场工作。10.严禁无人监护作业、超出工作范围作业、疲劳作业;进行需办理工作票的作业时,严禁无票作业、趁票作业、串票作业。三、现场作业防范重点及措施1.校核杆号、设备编号登错杆、上错设备是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必须格外重视。核对杆号以及设备编号(设备的双重名称)时,必须坚持一人核对,另一人监护并校核的作业原则。2.验电、挂地线2.1.停电作业,在验电、挂地线之前,必须将工作范围内的线路、设备视为带电设备,并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进行验电、挂地线,尤其是对于配电设备存在分支线多、电源点多、交叉跨越多、用户侧存在反送电可能等,必须认真核对作业范围内的安措是否完备得当,不得想当然、凭经验而出现漏做安措的现象。2.2.验电时,必须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的专用验电器,戴绝缘手套,并设专人监护。2.3.作业人员在视线范围内的电气连接部分无明显的接地线或接地点,必须验电、挂地线。2.4.挂、拆接地线应设专人监护。挂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地线连接要牢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应先拆导体端,后拆接地端。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并戴绝缘手套。作业时严禁擅自移动或拆除接地线。2.5.工作地段如有临近、平行、交跨及同杆架设线路,为防止停电线路产生感应电压,在需要接触或接近导线工作时,应使用个人防护地线。3.防止高空坠落伤害事故3.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在复杂的杆型上进行高空换位时应使用二道防护绳。3.2.登杆作业前必须检查杆身及拉线,严禁在出现不符合有关规定又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下直接攀登。3.3.攀登杆塔利用脚钉时,应先检查脚钉是否牢固;脚扣必须定期进行试验,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登杆时应首先检查攀扶构件固定是否牢靠,无问题后,才可以攀扶,以免构件松脱造成高空坠落3.4.在横担上工作,要先检查横担是否牢固,安全带应系在主材上。在电力线路走廊内修剪树枝时,安全带必须系在牢靠的主枝上,防止坠落。3.5.高空作业使用工具、器材必须用绳索传递,不得上下扔抛。(四)防止人身触电事故1.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停电检修设备必须断开各侧电源,并按规定验电、挂接地线,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检修设备必须可靠接地。2.检修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与带电设备始终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凡工作地点与带电设备间的距离小于安规要求时,应将带电设备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在配电室工作时,工作地点周围或带电设备四周必须设置遮栏、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所有人员不得违反标示牌的警告,以防止误入带电间隔。3.施工现场临时电源要设专人管理,不准乱接乱扯;必须按要求装设漏电保安器,刀闸、插座、保险盒必须完整无缺,保险应配置合理。4.在配电房进行停电工作,工作前必须核对线路及设备名称,电源侧应加装绝缘隔板。防止误入带电设备5.低压线路上停电工作,应加装短路线,防止用户发电设备反送电,造成人身触电。(五)防止机械伤害事故1.放线时,看线盘人员应由经过培训的工作人员操作,要防止线盘飞车,或线盘挤伤人员。2.作业中有吊车配合时,吊车应由经过起重培训的人员进行指挥。起吊时,吊臂下严禁有人站立或通行。3.在繁华地段工作,必须装设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专人看守。4.线杆运输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工作前应对钢丝绳及刹车工具进行全面检查,装卸过程中应有防止杆身滚动的措施。分散卸车时,每卸完一处,必须将车上其余的电杆绑扎固定后方可继续运送。(六)防止倒杆伤害事故1.立杆、撤杆过程中,杆坑内严禁有人工作,杆高1.2倍范围以内严禁有非工作人员逗留。2.在起吊、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的下面严禁有人逗留和通过,必要时应设遮拦。3.紧线、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及杆根,必要时应加设临时拉线进行加固,严禁采用突然剪断导线的做法松线。同时在撤除两边相导线时,两边相导线应同时缓慢松线。4.杆塔上有人工作时,严禁调整或拆除拉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