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书发包人(甲方):中国燃气涡轮研究院中航规划建设长沙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包人(乙方):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保证中国燃气涡轮研究院安居住房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011】6号)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方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计划书。一、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及支付1、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011】6号)的规定,按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进行清单取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率、金额见下表:项目名称定额人工费环境保护费(0.5%)文明施工费(6.5%)安全施工费(9.5%)临时设施费(9.5%)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率(总计26%)中国燃气涡轮研究院安居住房建设项目二标段1130808856540735026107426810742682940103合计2940103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计划:(1)、合同签订之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安全文明基本费率总价的70%,即2058072元(大写:贰佰零伍万捌仟零柒拾贰整)(2)、每次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工程进度支付金额=当次核定工程量80%的价款×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率。当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工程进度应支付金额累计超过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的70%时,开始支付。当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工程进度应支付金额(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预付款)累计达到按基本费率计算的全部安全文明施工费的80%时,停止支付。工程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结算按川建发[2011]6号《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执行。(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凭《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测定的费率办理竣工结算,承包人不能出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的,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二、本计划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生效。三、本支付计划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建设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二零一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