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负责人:**,行长。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所欠原告贷款本金*元,并向原告支付利息***元、罚息***元(按合同约定暂计算至*年*月**日,直至全部欠款还清为止);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代理费**元;以上金额合计**元。3.判决确认原告对被告提供的坐落于***的抵押物享有抵押权,原告在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内,就拍卖、变卖以上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优先受偿;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及理由:被告*向原告申请个人房产抵押贷款,经原告审查贷款额度为*万元。2017年3月1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银行个人房产抵押综合授信及最高额抵押合同》。2017年3月20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上述两份合同约定:1.被告*向原告贷款*万元;2.贷款期限自2017年3月20日起至2047年2月20日止;3.合同年利率以贷款实际提款日的定价基础利率上浮*,采用浮动利率的方式计收利息,贷款期限内以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偿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合同利率的150%;4.合同约定如被告未按期偿还任意一笔贷款本息时,原告有权宣布已发放贷款提前到期并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计收罚息;5.被告*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坐落于*的房屋向原告提供抵押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相应债权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6.双方还约定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协商不能解决时,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支付了*万元的贷款,原被告均在个人借款凭证上签章确认。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经原告反复催促后仍未履行。原告认为,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严格遵守。被告拒不还款、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显属违约,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所请。此致合肥市*人民法院具状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月日证据目录证据一:原告营业执照、被告身份信息证明目的:原被告诉讼主体适格。证据二:《*银行个人借款合同》、《*银行个人房产抵押综合授信及最高额抵押合同》、皖(2017)巢高抵不动产证明第*号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目的:原告和被告*借款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以其所有的坐落于*的房屋(皖(2016)巢湖市不动产权第*号)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原告对该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证据三:个人借款凭证(借据)证明目的:原告已向*提供合同项下借款。证据四:《律师委托代理合同》、转账凭证及发票证明目的:证明原告为主张债权所产生的实际费用。举证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