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评价课程论文一、教育评价应关注学生的综合素养素质教育的根本目标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而教育评价自然应该关注学生的综合素养。《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指出:中小学评价要“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对学生的评价内容也要多元化,“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而2013年6月颁布的《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所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试行)》,也将教育评价内容定为“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和“学业负担状况”等五个方面,并提出了20项教育评价的关键指标,这说明我国已充分认识到教育需要综合评价才能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养。而该信中提到的“对你的成绩我们感到非常骄傲,我们觉得你已经尽了你最大的努力”则反映出该校的教育评价并不是只关心学生的考试成绩,它还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做了肯定性评价。学生的考试分数虽然是一种评价指标,但它却不是唯一的评价指标,因为分数无法考察出信中所提到的学生的“演奏音乐”“唱歌”“跳舞”“写诗或者写歌”等多种能力,也不能考察出学生“善良,深思,可信赖”的人格魅力,更无法考察出学生“每一天都在让自己变成一个更好的人”的积极心态。所以,教育评价应彻底改变只关注学生分数的现状。今天的教育评价更应关注学生的综合素养,这样才能全面而公正地评价学生,并让学生全面地认识自我。二、教育评价应以积极性评价为主以表扬和鼓励为主的积极性评价能够对学生起到激励和督促作用,促使学生看到自己的成就和不足,找到或发现成功或失败的原因,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学生学习的热情和信心,最终保证教育过程顺利有效地进行。同时,积极性评价还可以正面引导学生按照评价活动所提倡的方向发展,对整个教育工作起到定向指导的作用。该信中提到对学生的成绩“感到非常骄傲”,显然是具有激励作用的积极性评价。此外,信中还对学生成绩以外的各个方面都给予了关注,这也是积极性评价,具有正面引导的作用,不仅能帮助学生建立自信,还能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而信的末尾还特别提醒学生要记住“人可以有很多种伟大的存在方式,考试绝对不是唯一的一种”,这句忠告堪称教育箴言,是进一步对学生进行正面引导,不仅能鼓励成绩欠佳者看到自己未来的希望,而且还能让成绩优秀者戒骄戒躁,从而使每个学生都能正确地认识自我。三、教育评价要将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我们对学生的评价应该将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过去的教育评价常常以终结性评价为主,更多地关注以学生成绩为主的教育结果,却忽略了对学生成长过程的关注,缺少了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形成性评价。而形成性评价是一种面向未来的评价,更关注学生学习和成长的过程,它不仅关注学生过去的成绩,还要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从多个角度加以分析、反馈,来促进学生自我反思和调整,并确定其未来发展的努力方向。所以,今后教育工作者在日常的学生评价过程中应尽量淡化学生之间的评比,而应提倡学生与新课程标准、教育目标作比较,并与自己的过去作比较,以此来引导学生发现自己的进步与不足。在此基础上,还可以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使学生知道怎样可以做得更好,从而激励学生向更高水平的目标迈进。该信中提到对学生的成绩“感到非常骄傲”,同时又以排比句列举了学生诸多方面的能力和优秀品质,这正体现了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教育评价方式,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指出:对学生的评价“不仅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发展的变化过程。要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使发展变化的过程成为评价的组成部分”。而《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也明确提出教育评价要“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注重考查学生进步的程度和在学校的努力程度,改变单纯强调结果不关注发展变化的做法”。这都为教育工作者的教育评价方向提供了很好的指导。四、教育评价要将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我们对学生的评价还应该将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所谓定性评价,是指采用开放的形式获取评价信息,运用定性描述的方法做出结论的评价。如教师在学生手册中填写的教师评语,往往是对学生各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指出其进步、潜能及不足,这就属于定性评价。该信中提到的学生各方面的表现也属于定性评价。而定量评价是指采用结构式的方法,预先设定操作化的评价内容,收集并量化学生的信息,运用数学方法做出结论的评价。如该信中提到的“成绩”即是通过统一考试得出的具体分数,就属于定量评价。定量评价往往只能考查学生某一时段、某一方面的学习结果,而无法考察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态度,也无法考察学生的综合素养。以往的教育评价过多地强调定量评价,而忽视了定性评价。《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指出:教育评价要“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注重全面客观地收集信息,根据数据和事实进行分析判断,改变过去主要依靠经验和观察进行评价的做法。”这为教育工作者进行教育评价提供了指导。今后,我们对学生进行教育评价,应将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为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收集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各种信息资料,从而反映学生多样化的发展需求、优势及不足,记录学生成长的过程,促进其自我认识能力的提高。这样的评价方式才能促进学生综合素养的提高,才会有利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总之,进入现代社会,教育工作者的角色应定位为“学生学习、成长和发展的促进者”。那么,就让我们充分转变教育理念,正确把握教育评价方向,为达成教育目标共同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