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沙营村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权设置与管理办法(草案)为进一步做好沙营村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权设置与管理工作,确保沙营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有序推进。根据《富民县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权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富农产改办通﹝2019﹞16号)和《散旦镇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权设置与管理方案》(散政通﹝2019﹞38号)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一)坚持集体经济所有制不变的原则。不打乱原集体资产权属层级关系,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股东资格)后,其资产所有权归全体成员(股东),其经营管理权归新组建的集体经济组织。(二)坚持民主决策的原则。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资产量化范围、股权设置的种类、分配标准、配置比例等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户主、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三)坚持规范操作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公平合理、民主决策”的原则,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民主程序办事,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2(四)坚持因村施策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一村(组)一策”的办法,杜绝“一刀切”。二、总体目标及工作程序(一)总体目标。以创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经营模式为抓手,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目标,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从“共同共有”向“按份共有”转变。(二)工作程序1.参照县级指导意见和工作流程图,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和村“两委”共同研究制定《沙营村委会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权设置与管理方案(草案)》。2.各独立核算的村、组,根据《草案》,结合村情组情,征求意见,对《草案》进行补充完善;以村、组为单元,召开户主或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草案》,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主或户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签字同意后,张榜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方案和相关签字材料报村委会审核汇总,上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3.按照方案开展折股量化、股权设置和管理。4.以户为单位,编制《沙营村委会沙营村民小组股权量化和股权配置情况表》,并张榜公示5天(见附件2)。5.以村委会为单位,编制《沙营村委会各村民小组股权量化和股权配置情况汇总表》,并张榜公示5天(见附件3)。(此条为村委会方案才有)6.将股份量化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决议、实施方案、章程、股东(成员)名册等重要资料全面整理归档。3三、集体资产折股量化(一)折股量化的对象。以独立核算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元,对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经营的资源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如水利设施、生产管理用房等进行量化。(二)村资产的量化。将村的集体经营性资产、可以量化的资源性资产(收益权)和非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村的各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行使对村经营性资产的收益分配权、民主管理权。(三)村小组资产的量化。将村小组的集体经营性资产、可以量化的资源性资产(收益权)和非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人、固化到户。理清分配关系,做好登记备案,明确成员参与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的份额。(四)集体资产清查审核结果经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小组对我村资产彻底清查和评估后公示,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审核后,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我村集体资产情况如下:1、经营性资产:沙营沙营元;2、非经营性资产:沙营沙营元;3、资源性资产:集体土地总面积为沙营沙营亩,耕地沙营X亩(其中未承包到户的面积为沙营X亩),其他农用地沙营X亩,交通运输和水利设施用地沙营X亩,公益林沙营X亩。四、股权设置及配股(任选一)(一)只设置成员股。成员股根据已确认的村4(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人,按“一人一股”设置。(二)成员股中分设成员基本股、劳龄股、奖励(贡献)股等其他股,满股为股。其中:成员基本股设置股;劳龄股设置至股(1—17周岁设置股;18—60周岁设置股;61周岁以上设置股);奖励(贡献)股设置至股(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主会议确定)。年终将收益的20%—30%(写清具体比例)用于提取公积公益金和福利费,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弥补亏损、公益设施和集体福利等;收益的70%—80%(写清具体比例)按照成员所持股份进行分红。(三)设置成员股和集体股。成员股比例占80%,集体股所占总股本的比例20%。集体股主要用于村组集体公益事业开支。相关方案和民主程序的材料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四)股权配置。只设置成员股并按“一人一股”的,集体资产总额(总股金)元除以已确认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股份数)人,即为每股的价值。在成员股中设置成员基本股和其他股份的,成员基本股的数量或价值加上其他股份的数量或价值即为该成员(股东)所享受的股份数量及价值。五、股权管理(一)股权管理模式。(任选一)1、静态管理模式。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静5态管理模式。原则上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家庭新增人员通过户内继承、赠予等方式取得股权。2、动态管理模式。结合实际实行随人口变动而调整股权的动态管理模式。3、动态与静态结合。股权调整周期年(不少于5年)。方案及民主程序材料报镇人民政府审批。(二)股权证管理。实行“量化到人、固化到户,一户一证”的管理模式。由新组建的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以户为单位向其成员(股东)出具县统一印制股权证书,作为其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集体资产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有效凭证。遗失需及时报失,并申请补办手续。股权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或由集体赎回。(三)动态管理。待县农村经济信息化管理系统建成后,由镇组织、村组按要求将股东名册及管理、股权配置及管理等资料录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六、组织机构设置(一)组织形式。成立沙营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股份)经济合作社)。以“股份”形式开展股权量化的小组,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份额”形式开展股权量化的小组,成立经济合作社;以“股份”形式开展股权量化的村委会成立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份额”形式开展股权量化的村委会成立经济联合社。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办理申请集体经济组织登记手续。(二)法人地位。根据《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国6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8)4号)精神,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向新型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组织登记证书,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在同级村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村委会负责村级政务和村务管理,有需要且条件许可的地方,可以实行村组自治组织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管理机构分离。(三)选举制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要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由本级集体经济组织股东(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村级组织同步换届,可与村“三委”交叉任职,可连选连任。作为过渡期,经村民代表同意,可由同级村党组织书记兼任首届新成立的新型村集体经济组织董事长。经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可由现任部分“三委”成员组成临时董事会和监事会,待新一届村委会换届时按程序选举产生新班子。(四)人事管理。村民小组一级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董事长原则上应担任村委会一级(股份)经济联合社的董事,并按相关章程开展经济活动。七、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一)财务管理。(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财务由各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按照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12号)进行管理和核算,是否独立建帐,由核算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自觉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7(二)收益分配。(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在年终分配时应兼顾国家、合作(联合)社和股东三者利益,搞好收益分配,严禁举债分配。当年收益在按股分红前,先上缴税金、弥补上年亏损,再按比例提取公益公积金及相关福利费后,剩余收益按股份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合作(联合)社在《章程》中确定。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再由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八、组织实施(一)8月25日前:各组召开户主或户代表会议,讨论完善通过该《草案》形成本村组实施方案办法,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主或户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签字同意后,张榜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方案办法和相关签字材料报村委会审核汇总,上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二)9月5日前:以村委会为单位,编制《沙营村委会各村民小组股权量化和股权配置情况汇总表》,并张榜公示5天;按批准方案办法开展折股量化、股权设置和配置。以户为单位,编制《沙营村委会沙营村民小组股权量化和股权配置情况表》,并张榜公示5天。(三)9月10日前:拟定(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广泛征求意见,提交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会民主讨论,报村“两委”审核,报镇备案。(四)9月20日前:召开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组织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五)9月25日前:申请办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8证》,颁发股权证书。(六)10月10日前:资料归档,建立台账,开展自检自查,迎接检查验收。散旦镇沙营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2019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