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协议书甲方:四川杰烽伟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香颂湾工程项目部(简称甲方)乙方:(简称乙方)为确保甲方承建的南充杰烽伟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香颂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顺利完工,根据施工安排,甲方将南充香颂湾工程部分纯人工费带周转材料承包给乙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为确保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按标准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的总体目标,同时也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条款如下: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四川杰烽伟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香颂湾工程2、工程地点:四川南充高坪区江东大道3、工程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第二条工期1、开工日期:年月日开工。2、竣工日期:年月日竣工。3、总工期为:天。4、阶段性工期目标:以甲方阶段施工计划为准。第三条承包方式与工程造价1、承包方式:部分人工费综合单价包干承包,包括:土建、水电(不含工业设备用电安装)工程、施工用水、电,包括±0.000以上工程(不含临时设施),零时工棚,甲方到场材料的下车,材料堆码,垂直运输机械,模板材料,架料租用,综合单价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2、综合人工费包干单价所含内容:合格的整个土建工程的部分内容,承包工程人工项目详下:①模板工程:模板工程的制作、安装、拆除、清理、堆码及现场内的水平、垂直运输。②砼工程:商品砼,泵管安装拆除、浇筑、养护、戳打。③钢筋工程:施工现场范围内的水平、垂直运输。钢筋的制作、安装。④架子工程:散水内的全部内外架安装与拆除。⑤装饰工程:内外墙抹灰和外墙粘贴瓷砖工程。⑥砖砌工程:散水内的全部砌筑工程。⑦甲方到场材料的下车、堆码。3、乙方不包括的工程:门窗、栏杆、钢结构工程、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及检验试验费等。4、工程综合单价一次包干,不受天气变化、市场价格、职工生活费用增加、甲方相关工程施工进度、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如遇不可抗力,按有关规定执行。本工程的一切税、费全部由甲方负责缴纳。第四条计量支付与工程结算1、本工程按建筑面积分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如下:按每月完成产值的80%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综合验收合格后再支付至总工程的15%工程款,余款在验收后两个月内付清,增减工程按实际工程量另计与本进度款及结算款同期支付。2、开工前甲方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施工期间不向乙方预付其他与本工程不相关的费用。第五条乙方驻工地代表和主要人员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2、乙方驻工地兼职技术负责人姓名:,协作甲方工作。3、乙方驻工地技术负责人及代表需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换,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付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职权内的承诺)。4、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一名,负责全部质量、技术工作。5、乙方不得聘用素质低、品行不正,以及法律不容许的人在施工范围内工作,并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思想、安全、质量教育。6、乙方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才允许上岗,不得无证作业。第六条施工图纸1、甲方在开工前五天内,向乙方提供完整有效施工图纸4套。2、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说明、技术交底和有关材料作为施工的有效证据,正式开工前甲方会同乙方及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施工中如有疑问及时向甲方相关负责人报告,由甲方相关负责人解释。3、非经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不能作为乙方工程的施工依据。4、变更设计按甲方专业工程师书面提供的变更设计文件为准。第七条甲方的工作及责任1、申请项目开工报告,审批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开工报告。2、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乙方报送的工程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3、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并对乙方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全部施工流程的监督、指挥、安排。4、负责进行施工的初次放样测量,控制点的测设与复核,并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放样进行抽检。5、甲方提供相应的试验检验设备和人员,并负责对乙方的工作结果检验到底。6、按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和要求,按时、按量供应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7、按实际变更、增减的工程量,及时组织对工程量审核、签证。8、按合同约定办理计量支付手续,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9、按有关规定组织负责各项验收、交接工作。10、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协调本工程其他队伍,减少相互干扰。11、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强制要求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有权发出停工令和返工令,对乙方协调地方关系。12、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时会同监理进行检查验收。13、做好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按要求配置好各项管理人员。第八条乙方的工作及责任1、编制简单施工方案报送甲方,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2、负责工程局部测量、施工中的放样及验收检查工作,配合甲方做好测量和试验工作,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检查。3、服从甲方在施工中的统一调度,处理好本工程与其他施工队伍的关系。4、按期向甲方报送工程统计报表、质量安全报表,工程形象进度及其报表资料。5、按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自用附材和设备的采购、检验、加工和管理工作。6、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目标,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和交付使用。7、坚持良好施工,尽量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8、及时提供计量支付报表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结算。9、对以完的工程安装和设备,在验交前配合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10、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负责工程属自己责任部分的缺陷修复。11、乙方出场之前必须将当地属自己责任部分的民工费、材料费等外欠款还完毕。12、妥善处理地方政府与村民的关系,避免产生矛盾和激化矛盾。13、乙方不得以甲方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如有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14、及时发放雇用民工的工资,严禁拖欠民工工资。春节前甲方对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必须优先考虑民工工资。第九条工程质量1、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按照甲方贯标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设立质量领导小组,服从甲方在质量上的统一管理。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设计文件、现行技术规范及相关工程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3、乙方所承包完成的工程,必须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4、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5、乙方配合甲方做好质量检查、质量评定资料的签认,并服从甲方的指导与监督。6、乙方的质量管理(包括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过程控制)及资料要与甲方保持一致。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实施工程全面管理,服从甲方的安排和部署。8、严格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施工,积极配合甲方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等组织的各种检查,项目施工结束以后,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部分环境保护。第十条进度计划1、乙方应在收到图纸五天内,根据合同的总要求和分阶段工期要求及现场的实际情况辅助甲方编制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2、乙方在接到甲方下达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5天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细化的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3、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进度计划完成任务,若无甲方原因和天气原因影响当月完成任务不足计划的80%,按进度款的80%当月支付。4、甲方下达的进度计划(包括阶段施工进度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5、甲方根据业主要求的工程实际需要安排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完成任务。6、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开工。如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开工前十天,书面向甲方提供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的报告。7、工期延误是乙方造成,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若甲方或不可抗力影响工期,其工期顺延,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十一条安全施工1、在施工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做好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工作。2、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内的安全防护搭设,乙方配置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施工段内的安全,经常检查设备、机具、安全标志的完好情况。3、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体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搞好施工照明和看守。同时做好劳动保护措施。4、若一旦伤亡事故,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如在工程中发生伤亡事故,费用在一千元内由乙方承担,超过一千元的其超出部分由甲方处理承担。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进行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规,配合甲方为所属施工人员、施工财产买相关保险(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并将所买的人生保险和工人身份证复印交到甲方计划部门。7、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部署。8、乙方对本工程的安全负责,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执行生产法规,对违规行为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处罚;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配合甲方采取必要的防护和安全保障措施,以保护工程周围居民和建筑物的安全。第十二条环境保护1、甲方在施工中取土、弃土、排污等必须按设计文件和甲方与当地相关部门签订的有关协议和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2、乙方应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因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第十三条违约1、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原因或甲方供材料不到位而影响工期,合同工期顺延,乙方向甲方追加费用。2、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材料问题返工和影响工期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其工期顺延。3、因甲方或乙方责任而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其对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4、若甲或乙不经对方同意而自行终止合同,对方有权要求责任方付违约元给对方。5、如乙方在施工违章操作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给甲方工程施工和企业信誉造成不良的影响,可终止乙方合同。第十四条文明施工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坚持文明施工,争创标准化施工场地,满足业主、监理及甲方的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费用不在包干单价内)。2、乙方应尊重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习惯,严禁发生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事故,若违反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元的罚款。3、若因乙方现场施工中不能符合标准化现场施工的要求,造成甲方受到相关单位的批评及处罚,甲方将在原处罚基础上加倍处罚乙方。第十五条其他事项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兼政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开展廉政教育,配合甲方做好廉政建设工作,杜绝经济犯罪行为的发生。2、乙方配合甲方及当地政府做好防非典、防禽流感和其他突发疫情和防疫工作。3、如乙方达不到设计及规范要求质量或工程进度要求,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此费用从乙方计价款中扣除。4、乙方服从甲方的项目管理及其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创优规划、质量计划、奖惩措施等所有相关方面的管理。5、乙方要自行做好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及其相关的成品、半成品的防护工作,并遵守甲方作出的有关此方面的要求,在施工期间和乙方职责范围内的,由于防护和保护不利造成损失,其费用及后果乙方自负。6、乙方不得作出有故意损甲方信誉和形象的行为。7、乙方以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条件,严禁利用本工程项目和场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有发现,乙方负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第十六条补充协议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根据实际和需要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经双方确认的会议经要、施工图表、技术交底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七条争端于解决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任务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均可提出协议,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2、本合同发生诉讼,选择法院是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法院。第十八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1、本合同由甲方、乙方均签章、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并将工程结算费用支付完毕后合同终止。2、本合同共10页,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共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