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诺函目录1、质量标准保证承诺函2、工期保证承诺函3、不转包、不分包承诺函4、工程款专用的承诺函5、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函6、工程经理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一个工程,且保证驻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月的承诺函7、工程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身份真实性承诺函8、使用当地劳动力资源的承诺函9、工程资料提供的承诺函10、不围标、串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承诺函11、关于工程量变更的承诺函1、质量标准保证承诺函致: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贵单位在《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中的要求,如若中标,我公司承诺将确保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苗木成活率达到100%。若工程质量保修达不到要求,无条件返工并愿意接受合同价的5%的经济处罚。投标人(盖章):日期:2016年6月15日2、工期保证承诺函致: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贵单位在《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中的要求计划工期6日历天,如若中标,我公司承诺将确保本工程按时完工,施工总工期不超过150日历天。若未能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本工程,造成工程延期完工,除自行承担赶丁措施费外,另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总价的日0.03%;违约金赔偿限额不超过总造价的2%。若造成工期延误,而耽误农时时,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承担耽误农时造成的农民补偿费用的全部损失。投标人(盖章):日期:2016年6月15日3、不转包、不分包承诺函致: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贵单位在《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中的要求,如若中标,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我方将依靠自身力量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绝不转包也绝不违法分包。若我方有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业主有权依据有关规定中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并接受业主的罚款。投标人(盖章):日期:2016年6月15日4、工程款专用的承诺函致: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贵单位在《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中的要求,如若中标,工程所拨工程款全用于本工程,随时向甲方提供使用去向,发现挪动一次罚款¥10000.00元/次,若因挪用资金影响工程最高可处合同额的5%罚款。投标人(盖章):日期:2016年6月15日5、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函致: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在本工程的施工全过程中,全部工人的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二)、违约经济处罚措施:若因出现上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除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外,另处双倍罚款的经济处罚。投标人(盖章):日期:2016年6月15日6、工程经理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一个工程,且保证驻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月的承诺函致: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贵单位在《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中的要求,如若中标,我公司承诺、拟派该工程的工程经理饶雪琴同志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一个工程,且保证驻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月。若我单位违背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接受相关处罚。投标人(盖章):日期:2016年6月15日7、工程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身份真实性承诺函致: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贵单位在《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中的要求,如若中标,我公司承诺拟派该工程的工程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身份真实,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有效。若我单位违背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接受相关处罚。投标人(盖章):日期:2016年6月15日8、使用当地劳动力资源的承诺函致: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贵单位在《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中的要求,如若中标,我公司按照甲方的要求,优先使用当地劳动力资源,若因用工纠纷影响工程进度时,可视情节处罚1-2万元,作为协调费外,还全部承担其他损失。标人(盖章):日期:2016年6月15日9、工程资料提供的承诺函致: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工程档案资料目标严格按照建设方以及国家现行的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的各项要求精心组织整理,确保本工程档案资料的符合要求,保证全部齐全、真实、有效。(二)、违约经济处罚措施若对本工程的档案资料整理的不齐全、未达到合格要求,处合同价2%的经济处罚。标人(盖章):日期:2016年6月15日10、不围标、串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承诺函致: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我公司承诺,诚信投标,严格遵守招标程序,尊重定标结果。杜绝下述违规行为:1、串标、围标、陪标;2.弄虚作假,向招标人员行贿。若我单位违背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接受相关处罚。标人(盖章):日期:2016年6月15日11、关于工程量变更的承诺函致: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贵单位在《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中的要求,如若中标,我公司承诺实施完成本工程范围内的增加及变更工程,费用按照投标报价书中的相应价格或经审定的价格完成。标人(盖章):日期: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