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的出口货物免抵退的原理解析增值税的免抵退一直是一个难点,特别是对于第一次熟悉增值税免抵税的同学们。首先从原理讲讲免抵退。免抵退的原因:为了加强国内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而成本优势是加强这一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为了有足够的成本优势,所以对于一些货物,国家采取免抵税政策,即货物是采取整体零税负进入国际市场。免抵退的名词解释:“免”:即是说免征增值税“退”:即使说对征收的增值税进行退税要解释“抵”,那么首先要弄清楚增值税出口货物免抵退的原理。免抵退的原理:一个企业在一个长远发展的时间,结合会计上的假设来说,就是持续经营,那么涉及出口货物的同时,在某一天也很可能要涉及国内市场,那么对于业务在国内、外的企业来说,在国内采购原材料,必定要缴纳增值税,即是增值税的进项,如果这个企业仅仅在国内销售,那么它一定会有销项,有了销项,进项部分才可能最终由消费者负担,而企业如果有海外市场,即意味着没有销项,那么这部分增值税由谁来负担呢?国家考虑到这点,所以要对增值税进行免抵退。例:企业甲购进原材料1000元,加工成产品A100件,每件产品单价20元。1.假如这100件全部销售给国内市场(当然就不存在免抵退),那么销项=20*100*17%=340(从买家处收取的)元,进项=1000*17%=170元(你要付给原材料供应商的),进项的税就人负担,因为你收取了340元的销项增值税。2.如果这100件全部销售给国外,则没有增值税的销项,那么你这170元的进项由谁负担呢?所以国家为了加强企业的竞争力,要对企业进行退税。免抵退中的“抵”是怎么产生的?因为不是每一种货物都是按照征收率对货物进行退税,国家对货物的补贴程度取决于很多因素,所以退税率是不一样的,退税率小于征税率时,就有了退税。而“抵”的部分即国家对这一部分不进行退税。应纳税额(退税额)=销项-进项,抵这一部分,既然不能够退税,所以要从进项税中转出来,进项变少了,那么销项与进项的差额也越少,说明能够退税的也越少。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适用税率一出口货物退税率)一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这一部分就是不能认可退税的部分,所以名字叫做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那么红色部分“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是什么呢?它是因为刚进原材料中有一部分是免税的,这一部分它本来没有负担税,所以不用退税。先来看看“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的公式。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将“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与“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公式结合越来,那么你可以发现,提了公因式后,公式变为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一出口货物退税率),就是把当期免税原材料剔出来。最后将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从进项中转出来,所以有公式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一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到了这一步,还没有完,应为不是你这样计算出来的就是要退税的,还要跟名义退税额相比较,以哪个小退税。Bernoulikuo2014.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