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中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我乡教育系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我乡教育系统和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根据《区教育局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游行示威、集体上访、非法聚会、罢课等方式,向有关部门、机关和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等大规模集体性事件以及事件形成过程中的酝酿、串联、聚集等活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大规模人员集体上访、越级上访;2、人数较多的非法聚会、游行、示威、围堵、冲击学校和党政机关重要单位;围攻、挟持教育工作者及国家公务人员;3、聚众堵塞公共交通,非法占据公共场所及冲击会所等;4、非法集体罢餐、罢教、罢课、罢工;5、涉及我校人员和事情而跨地区、跨行业联动上访请愿;6、违反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社会事件。7、在考试、招生中出现泄密、严重违规而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8、其它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故、恶性案件、重大或意外事故、教师违反操作或违法违纪、学校管理疏漏等而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二、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2、快速反应,密切配合;3、依法处置,避免激化;4、预防在先,注重化解;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成立八中统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许乃乐副组长:段荣善成员:李登奎马兴辉王永堂李善海李庆林袁存玺李德寿苏耐青王贵帮(门卫保安)庞世录(门卫保安)各班主任四、工作职责: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教育系统内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乡党委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完成教育局、乡党委政府的其他重大事项并提出相关建议。当领导小组人员发生变更,由相关人员依次替补。2、各工作组职责:(1)综合协调组由领导小组组长或指定人员负责,组员统一安排,主要职责是:及时听取处置动态信息报告,及时向教育局及乡政府领导报告,传达领导指示,协助领导进行协调,搞好内外联络和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和后勤保障工作。(2)现场控制组由乡党委政府、学校保卫部门和碑坝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事件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进行现场指挥,制定并组织实施紧急救援方案,控制现场局势,疏散围观群众,做好现场取证工作和信息宣传工作,必要时协助公安等执法部门将为首者、积极分子甚至全部参与者带离现场。如遇情况重大、复杂,需及时作出调整和部署,防止事态扩大,出现混乱局面。(3)疏导处理组,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小组成员配合,主要职责:做好善后工作,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引导涉事全体正常申述,做好劝解和善后疏导,认真听取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分析引发事件的原因,形成具体处置意见,提出处置方案,完成善后调解任务,及时总结和反馈,并向上级有关单位报告。五、处置程序1、第一获悉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教师或学校工作人员,要立即向学校领导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接报告后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本公作预案。2、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后,领导小组应迅速决定工作小组组长及组员人选,落实各工作组职责和任务。3、个工作组迅速召集人员,按照分工在第一时间内开展工作。4、在处置和预防中,各工作组综合各方面情况和建议,并就情势变化时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按领导小组最新指示作出明确的处置决定。六、责任追究1、凡有群体性上访、围堵、冲击学校、师生罢课、游行示威的视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共产党员参与集体性上访的,单位须依纪依规严肃处理。2、因群体性事件导致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范围中所列事件,未采取得力措施,发生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文件和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4、因工作人员失职致事件发生的,要追究该工作人员的党纪、政纪甚至法律责任。5、对工作组成员及接受指令参与处置工作的人员履职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造成后果或在工作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见附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七、几点要求1、及时而准确预警。要强化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判断,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体制。对可能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2、建立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事发30分钟内迅速向乡党委政府和教育局口头汇报,60分钟内将书面报告呈报乡党委政府和教育局。3、建立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处置回访制度,学校对已处置完结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要切实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及时了解当事人的思想状况,防止再度发生事件。附件1: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主要行为1.聚众冲击、围堵党政军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等重要警卫目标。2.聚众堵塞重要交通枢纽。3.聚众扰乱本县重点工程建设施工。4.聚众哄抢国家仓库、重点工程物资。5.集体罢餐、罢教、罢课、罢工,非法游行、示威等引起跨县区跨行业连锁反应。6.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7.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大规模事件。8.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械斗及打、砸、抢、烧事件。9.敌对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类组织策划的大规模聚集活动。10.其他严重破坏社会处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附件2: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违法违规主要行为1、对有关规定不执行或贯彻不力,或制定错误政策、做出错误决策,分割群众利益,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致使事件升级的。2、对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不认真解决,失职、渎职,甚至怂恿师生到上级机关集体上访的,导致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的。3、因泄漏国家秘密或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导致师生集体上访或引发大规模集体性事件。4、大规模集体性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不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失当,致使可能避免的影响和损失未能避免的。5、在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中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