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阳学风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第三章登记第四章执业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罚则第七章附则3目录第一章总则4医疗机构指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法定程序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5一、医疗机构的概念国务院总理李鹏1994年2月26日签发国务院第149号令,发布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至此,这部起草和审议历时8年的医疗机构管理的专门行政法规宣告诞生。6《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后简称《条例》)颁布并实施,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大事,也是医院管理逐步踏人科学化管理、法制化管理的开始。7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很好地掌握运用《条例》内容,是我们每一位医院管理工作者急切而又重要的任务,更是医院今后依法治院、守法行医及顺利开展正常业务活动的基础8第四条国家扶持医疗机构的发展,鼓励多种形式兴办医疗机构。9二、医疗机构的分类(一)按经营性质分: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社会捐资兴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2.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资合作办民营医院)(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国家计委2005年08月05日《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燕达国际医院(民营医院)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运营中的收支结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如改善医疗条件、引进技术、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等。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2.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这二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也可以提供少量的非基本医疗服务;营利性医疗机构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疫情等特殊情况时,各类医疗机构均有义务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3.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同级政府给予的财政补助,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享受政府财政补助。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二)按医院等级分:根据医院的功能和任务,将医院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医院3个级别。其划分标准是: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属初级卫生保健机构。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医学教学、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第三条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医院改革工作已进行了20年这当中有喜有忧,喜的是通过广大医务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长期以来医疗服务的供求矛盾.喜三、医院改革的“价值趋向”问题。。忧忧的是个别“医疗单位”在改革的大潮中,本末倒置,逐利忘义,以个人功利、本位主义替代社会责任、国家利益,冠以“改革经验”,这实质上是一种利益驱动的短期行为,其对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它加速了我国医疗费用的高涨,侵害了患者的切身利益,对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忧2013年上半年全国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病人费用情况一、次均门诊费用2013年上半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为253.0元,与去年同期比较,按当年价格上涨6.2%,按可比价格上涨3.7%;二级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为166.3元,按当年价格同比上涨7.1%,按可比价格同比上涨4.6%,涨幅略高于三级公立医院。二、人均住院费用2013年上半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人均住院费用为11717.2元,与去年同期比较,按当年价格上涨3.5%,按可比价格上涨1.1%;二级公立医院人均住院费用为5016.3元,按当年价格同比上涨2.5%,按可比价格同比上涨0.1%,涨幅低于三级公立医院这次《条例》中第三条规定“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这一宗旨应贯穿医院各项工作中,尤其医院的各项改革都应遵循这一准则,它是我们医院管理和改革工作中判定是非曲直的标准。25第二章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26第七条:符合本行政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第六条:符合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机构设置一、符合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第八条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28二、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三、医疗机构设置的审批床位100张以下的医疗机构(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床位100张以上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中外合资医疗机构由卫生部批准。第三章登记30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医疗机构的登记第十八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一)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二)所有制形式;(三)诊疗科目、床位;(四)注册资金。(一)医疗机构的名称医疗机构的名称由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组成。如:北京协和医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含学科、专业名),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含单位名)。识别名称可以用:地名、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医学学科名称、医学专业和专科名称、诊疗科目名称和其他批准使用的名称。名称必须名副其实。医疗机构只准使用一个名称。确有需要,经核准机关核准可以使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名称,但必须确定一个第一名称。以“中心”为名称的,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含有”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或跨省地域的,由卫生部核准。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校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校验: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医疗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执业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审核,并依法作出相应结论的过程。第四章执业37安徽宿州眼球事件2005年12月11日,宿州市立医院眼科为10名患者做白内障手术,当晚一名患者出现眼痛。至12日上午,10名患者相继出现眼部肿疼、流脓等症状。12日下午,宿州市立医院派出车辆和医护人员,将10名患者紧急送往上海一家医院治疗。13日,根据病情,上海这家医院对其中8名患者进行了患侧眼球摘除手术。17日上午,又对第9名患者实施了同样的手术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早在2003年11月,宿州市立医院就和上海舜春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协议规定由公司提供部分医疗器械、白内障手术用的人工晶体,组织眼科专家、护士到宿州市立医院开展白内障手术,宿州市立医院负责组织病员,提供手术室和相关设备材料,并负责手术前后的病人处理工作。每进行一例手术,公司收取2100元,其余收入归宿州市立医院。协议有效期为5年。据记者了解,12月11日进行的10例手术,每例手术费为2800元左右。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宋天祥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医院不能和非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宿州市立医院和不具备提供医疗服务资质的公司签订的协议,属于严重违规。一、依法执业(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违反本条例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四条)。(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有关法律、法规医疗技术规范1.医疗机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医政管理法律医疗机构管理医务人员管理药品、器械与血液管理母婴保健与计生服务管理传染病与医疗废弃物管理病历书写与管理医疗事故及处理诉讼与鉴定医疗机构管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湖南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医院工作制度医院工作制度的补充规定医务人员管理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护士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病历书写与管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医疗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全国人大会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人体损伤致残鉴定标准《试行)医疗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的通知2.医疗技术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卫生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技术分类分级管理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二)高风险;(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卫生部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疗机构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医疗机构应当对具有不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展不同级别的手术进行限定,并对其专业能力进行审核后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三)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四)卫生技术人员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二、知情同意权、特殊干涉权、生命权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案情:2008年11月21日下午,一名叫做肖志军的湖南衡阳籍男子,将怀孕生病的妻子送到了北京市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当时孕妇的情况已经非常危急,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