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封装施工合同业主: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签订本合同的资质要求1、甲方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2、装饰施工地点:田家庵区淮河大道东苑御景1号楼___室。3、施工面积:以验收时双方实地测量为准。4、装饰施工内容:阳台封装(含防蚊纱窗),加装防盗窗(可选择)。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7、2012年3月_日开工,至2012年_月_日竣工,工期_天。二、乙方提供的材料及装潢施工工程:1、1.4标准的彩铝合金框架,双层真空玻璃阳台封框(含彩铝纱窗),颜色按照物业统一的标准实施。2、彩铝防盗窗(以实际封装面积计算,可选择)。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3、工程验收:本工程施工合同自乙方完成阳台封装和防盗窗后,双方实地测量检验,甲方验收合格后签订工程质量合格确认书。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1、工程价款:按照前述约定质量,封阳台每平方米245元,防盗窗每平方米90元,双方按实际测量面积据实结算。2、工程款付款方式:甲方应当自签订质量合格确认书之日起支付全部工程款项的80%,余款待纱窗完成后支付15%,1年后支付剩余的5%。3、工程保修期:自本合同工程完工之日起,10年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乙方应于甲方提出修理要求之日起10日内完成维修工作。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元违约金。五、关于质保期的约定:乙方承诺其所完成的施工工程质保期为10年。在质保期内,对于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予以免费维修更换。超过质保期,乙方维修更换时只收取成本费用。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七、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经双方友好协商,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订日期:2012年3月日签订地点:淮南市田家庵区东苑御景湾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