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教育培训教材培训主讲人:qinkai培训时间:2008-11-7培训地点:长春目录上一页下一页返回退出第四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第五章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第六章施工现场安全控制引言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目录上一页下一页返回退出第十章劳动用工和分承包商安全管理第十一章事故报告和处理第十二章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引言第八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九章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第七章安全检查和验收目录上一页下一页返回退出引言第十三章附则目录上一页下一页返回退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整治事故隐患,有效地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第三条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形成领导重视、层层负责、人人把关、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局面。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子/分公司及各级项目部应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目录上一页下一页返回退出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第五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杜绝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减少一般责任事故,不发生因违章施工危及铁路行车安全大事故。控制指标:集团公司年度责任事故死亡率控制在百亿元产值2人以内;年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年轻伤率控制在3‰以下,年非因工死亡率控制在0.1‰以下。第六条各单位要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目标及指标制订本级的安全控制指标,并将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横向分解到职能部门,纵向分解到基层班组,一级保一级,层层抓落实。第七条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及各级项目部必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要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同经营承包责任制结合起来,作为考核责任人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把安全生产指标实现情况同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挂钩,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和个人行使否决权。目录上一页下一页返回退出第八条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各级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职责如下:第九条董事长安全职责1、作为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政策,将安全生产列入企业管理重要议事日程,主持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发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定,审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决定。3、领导制定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工作计划同时,制定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定期向企业职工代表会议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4、领导本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安全值班制度。目录上一页下一页返回退出5、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符合规定资格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经费列入企业财务预算,保证安全生产费用落实。6、健全和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7、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8、在事故调查组指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协助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监督防范措施指令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9、组织制定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目录上一页下一页返回退出第十条总经理安全职责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具体全面领导责任。2、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发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审定安全生产方面奖惩决定。4、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工作计划同时,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定期向企业职工代表会议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实施必要形式的演练,在相应紧急情况发生时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在事故调查组统一组织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事故救援和配合调查处理工作。目录上一页下一页返回退出第十一条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指示或会议精神,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并予以认真贯彻执行。2、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统一组织、领导、策划。3、参与审核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本企业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本企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并督促其落实。4、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目录上一页下一页返回退出5、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组织召开本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和研究安全生产动态与特点,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正常运转。6、在事故调查组指导下,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7、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管理现场交流会,抓好正反典型案例分析,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第十二条总工程师安全职责1、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技术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做好安全方面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目录上一页下一页返回退出3、组织审批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4、领导编制审查企业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及时解决施工中安全技术问题,确定指导性安全技术方案。5、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6、对本企业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操作规程,组织重大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工作。7、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目录上一页下一页返回退出第十三条总会计师安全职责1、组织落实本企业财务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同时,审批安全费用使用计划,保证经费到位,审查安全费用使用情况。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劳动保护用品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经费。第十四条其他行政副职的具体职责1、协助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和主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分管部门或单位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2、根据工作分工范围,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或单位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目录上一页下一页返回退出3、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4、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5、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6、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7、处理下级对违反安全生产行为举报或投诉。第十五条党委的具体职责1、督促检查企业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规程以及企业内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情况,把握企业生产经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目录上一页下一页返回退出2、协助行政领导建立党政工团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新秩序,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3、教育党员模范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安全责任制。第十六条纪委(监察)职责1、监督维护安全生产法规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贯彻落实。2、考核党员、干部安全生产业绩;对发生责任事故下一级单位的责任领导进行调查处理,对党员干部违反安全生产法规行为或举报、投诉进行查处。3、协助对事故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在结案时监督实施。目录上一页下一页返回退出第十七条工会职责1、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合法权益,教育员工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2、参与事故调查处理,配合制订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协同做好善后工作。3、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投入,检查督促单位参加职工工伤保险。第十八条团委职责1、协助行政领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2、配合党委、工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3、组织团员青年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及安全技术训练,提高其操作技能。第十九条安全监察部门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所属单位的劳动安全、人身安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危爆物品安全、运输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目录上一页下一页返回退出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建设”活动,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实施安全奖罚。4、按规定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实施。5、组织签订年度安全包保责任状,实施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和单位安全生产奖罚事宜。6、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组织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对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的质量及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8、发现违反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时,有权加以纠正和制止,对情节严重、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调查举报。9、负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复审工作。目录上一页下一页返回退出第二十条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工程管理、科技开发、质量、人力资源、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公安、卫生、环保等有关职能部门在各自分管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责,对施工现场、物资设备、危爆物品、消防、职业病防治、安全措施经费以及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制定具体办法。第二十一条安全监察人员职责1、在本单位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具体指导。2、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办法,协助领导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教育等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目录上一页下一页返回退出3、对本单位的生产作业现场及设备、机具、车辆、锅炉、压力容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行检查。4、参与分承包商安全资格的审查工作。5、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6、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类安全报表和文字资料。第二十二条项目经理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组织制订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2、依据工程项目特点,合理编制施工方案,科学组织施工。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积极开展预测、预防、预控活动。3、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治,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按规定提取和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