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志纯新生儿病房分级建设与管理指南由中国医师协会新生儿专业委员会《新生儿病房分级建设与管理指南(草案)》(以下简称指南)工作小组起草,经广泛征求同行意见,现已提交有关部门审理。指南发布之前,在适当范围进行必要的介绍,对于它的出台和实施都很有必要。鉴于新生儿病房于社会和伦理的重要性及其平台和运作的整体性,规范化建设至关重要。发达国家成功实行的新生儿病房分级制度值得我们借鉴。目的意义根据区域卫生规划的需求,按照一定的标准对新生儿病房分级建设和管理可以促进其技术条件和能力的科学化、系统化和标准化;保证新生儿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同时可以使其相互间综合业务实力具有科学可比性;有利于公众知情,有利于构建规范的区域性新生儿重症转运系统,有利于多中心临床研究,有利于卫生行政部门科学决策和监督,从而有力促进我国新生儿医疗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并切实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起草过程新生儿专业委员会筹备过程中卫生部妇幼司下达专项基金,委托北京军区总医院附属八一儿童医院组织研制《中国新生儿重症病房监护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专委会筹备组组织完成了《全国109所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现状调查》指南编写工作小组启动该项工作通过会议、电子邮件等形式十二番征求卫生部妇幼司、医政司相关处室参与会议专委会常委、顾问、委员五易其稿呈报草案《全国109所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现状调查》的结果分析大量国外文献工作小组专家的实践经验接轨国际前沿、适合我国实际情况依依据据参参考考融融入入力力求求特特点点相对于美国儿科学会(AAP)等新生儿服务分级指南类文件,本指南细致、明确、定量,创新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儿科或围产医学科医疗单元中与其他病室共用护理站的新生儿住院区域。设有独立护理站的医疗单元,属于儿科或围产医学科领导。规范了新生儿病房的形式定义新生儿病房形式可以根据医院实际需要和区域卫生规划设置为新生儿科、新生儿病区或新生儿病室。新生儿科新生儿病区新生儿病室设有专门病区的独立临床学科,由医院直接领导。虽然根据多数专家的意见,沿用AAP《隶属于大学最高级别的新生儿中心建议统一的能力分级定义》,将新生儿病房分为3个级别、6个等次,但具体定义的技术能力和条件和收治对象范围则更为细致明确。规范了新生儿病房的分级定义Ⅰ级:新生儿基础护理病房Ⅱ级:新生儿特殊护理病房Ⅲ级: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111具备分娩时新生儿复苏能力;222健康新生儿评估及生后护理;333能够为那些生命体征平稳的接近足月(35-37胎龄)新生儿提供护理并保持其稳定状态;444能够稳定小于35周胎龄或有疾病新生儿的病情,直至他们被送到具备专业新生儿护理的机构。AAP:健康新生儿婴儿室注:生命体征平稳的轻度外观畸形的足月新生儿,如:多指、耳前赘、睾丸鞘膜积液或疝气等。生命体征平稳的有高危因素的足月新生儿,如:G6PD缺乏症患儿、乙型肝炎患者或病毒携带者母亲新生儿、糖尿病母亲新生儿、发热母亲新生儿、胎膜早破新生儿、轻度的胎粪污染新生儿等。一级新生儿病房(新生儿基础护理病房)具备下列能力和条件:1.新生儿复苏;2.健康新生儿评估及出生后护理;3.生命体征平稳的轻度外观畸形或有高危因素的足月新生儿的护理和医学观察;4.需要转运的病理新生儿,离院前稳定病情。111具备复苏和稳定早产儿或和有疾病新生儿的病情,直至他们被送到具备新生儿重症监护的机构;222收住≥32周胎龄、出生体重≥1500g的新生儿,因生理不成熟出现呼吸暂停、体温不升或喂养困难,或患儿病情适中并有望快速治愈预计不需要紧急转运到更高级别NICU,或因严重疾病在Ⅲ级NICU中治疗后处于恢复期的婴儿。AAP:LevelIIA二级A等新生儿病房收容的生命体征稳定的病理新生儿,如1.生后5分钟Apgar评分4-6分和/或需要任何形式复苏的新生儿;2.需要静脉给予葡萄糖、电解质溶液以及抗生素的新生儿;3.需要鼻饲喂养的新生儿;4.需要隔离护理新生儿;5.需要面罩或头罩给氧的新生儿;6.需要特殊护理的患有先天畸形新生儿;7.需要接受光疗的新生儿;8.过期产儿;9.足月小样儿或巨大儿;10.在上级新生儿病房治疗后转送回来的处于恢复期的婴儿;等。二级新生儿病房(新生儿特别护理病房)A等具备一级新生儿病房的能力和条件以及下列能力和条件:1.生命体征稳定的出生体重≥2000克的新生儿或胎龄≥35周的早产儿的医疗护理;2.生命体征稳定的病理新生儿**的内科常规医疗护理;3.上级新生儿病房治疗后恢复期婴儿的医疗护理。111具备LevelIIA的治疗能力并能提供短时间的机械通气(小于24小时)或连续气道正压通气(CPAP)。AAP:LevelIIB生命体征异常但预计不可能发展到脏器功能衰竭的病理新生儿,如:呼吸系统疾病、循环系统疾病或感染性疾病出现呼吸、心率、血压、体温等异常,但预计不会发展到呼吸、心脏、微循环等脏器功能衰竭。这类患儿需要持续脏器功能监测,但预计不需要应用机械通气、连续血液净化、手术治疗等上级NICU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二级新生儿病房(新生儿特别护理病房)B等具备二级A等新生儿病房的能力和条件以及下列能力和条件:1.生命体征稳定的出生体重≥1500克的低体重新生儿或胎龄≥32周的早产儿的医疗护理;2.生命体征异常但预计不会发展到脏器功能衰竭的病理新生儿的医疗护理;3.不超过72小时的连续呼吸道正压通气(CPAP)或不超过24小时的机械通气;4.头颅B超床边检测;5.实施脐静脉置管和血液置换术等特殊诊疗护理技术。1.呼吸、心率、血压、凝血、电解质、血气等重要生理功能持续监测;2.长时间辅助通气;3.主要病原学诊断;4.计算机x线体层摄影术(CT)、磁共振(MRI)、超声心动图等高级影像检查。三级新生儿病房[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基本要求:具备一、二级新生儿病房的能力和条件以及下列特殊能力和条件:111具备以下能力:护理出生体重大于1000g、胎龄大于28周的新生儿;222能够持久提供常规机械通气;AAP:LevelIIIA333能够实施一些诸如安置中心静脉导管和腹股沟疝修复的小型手术。三级新生儿病房(NICU)A等具备下列特殊能力和条件:1.出生体重≥1000克的低出生体重新生儿或胎龄≥28周的早产儿的医疗护理;2.严重脓毒症和各种脏器功能衰竭内科医疗护理;3.持久提供常规机械通气;4.体表轻度畸形矫治类小型手术。111具备以下能力:为极低出生体重儿(体重≤1000g,≤28周胎龄提供全面护理;按需提供高级呼吸护理应包括高频通气和吸入NO;222能迅速方便得到儿科各专科的专业治疗;AAP:LevelIIIB333有能力进行高级成像检查并能快速判读包括计算机x线体层摄影术、(核)磁共振影像学、超声心动图在内的影像。444拥有小儿外科医生和儿科麻醉师以便于能就地或在临近的机构实施大外科手术譬如动脉导管未闭修补术、腹壁修补术、坏死性小肠结肠炎合并肠穿孔、气管食管瘘或和食管闭锁、脊髓脊膜膨出等先天畸形的手术治疗。中、大型外科手术,如:动脉导管未闭、腹壁裂、坏死性小肠结肠炎合并肠穿孔、气管食管瘘、食管闭锁、先天性胃肠道畸形、输尿管畸形、脊髓脊膜膨出等疾病的手术治疗。三级新生儿病房(NICU)B等具备的能力和条件以及下列特殊能力和条件:1.出生体重1000克的低出生体重新生儿或胎龄28周的早产儿的全面医疗护理;2.高频通气和NO吸入治疗;3.儿科各亚专业的诊断治疗,包括:有创循环监护、脑功能监护、支气管镜、胃镜、连续血液净化、早产儿眼病治疗、亚低温治疗等;4.实施中、大型外科手术。三级新生儿病房(NICU)C等具备三级A、B等新生儿病房的能力和条件以及下列特殊能力和条件:1.实施体外循环支持的严重先天性心脏病修补术;2.实施体外膜氧合(ECMO)治疗;111应具备IIIBNICU的医疗能力且隶属于大学或研究所,需要拥有特殊的能力如使用ECMO、需要体外循环的严重先心修补术等;AAP:LevelIIIC按新生儿病房人员配备、设施建设、设备配置、技术项目、支撑条件、医护管理、科研教学、医疗质量等八个方面,共160个项目,作了定量要求。着重对新生儿病房人员配备、设施建设、技术建设、医疗管理的数/质量内涵作了明确的定性表述。采用文字和表格交互的方式,规定了各等级新生儿病房的建设要求。规范了新生儿病房分级建设的标准文字部分表格部分本指南具体、实际、可操作性的特点在建设标准体现得非常鲜明,整体化要求非常突出。从建设完善的新生儿监护救治技术体系、切实提高医护质量的愿望出发,要求相应等级所有项目建设应全部达标或超标。新生儿病房医师新生儿病房设备平台123新生儿病房医师必须具备的20项重症医学相关理论知识,13项监测与支持操作技术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新生儿病房的床位配置数量、位置、整体布局、每床占地面积、建材和建筑、电气水暖、环境卫生、感染控制、人流物流、照明减噪、通讯监控。新生儿医护工作的设备平台、支撑能力。规章制度413项基本制度、15项专业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医护质量等必须的项目都有清晰的规定。第一步:先发布作为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性文件。第二步:待建设到一定阶段,条件成熟,再作为准入的评估标准。要实现分级准入制度的实施,尚需同行们坚持不懈、共同努力!根据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考虑,本指南的作用分两步走:统一认识整体:制定和实施指南的目的是促进NICU的规范建设,提高新生儿学科的质量,应顾全大局。局部:实行分级建设和管理,有政府的支持、还有横向比较的压力。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新生儿学科带头人,必定会为把局部的发展融于全局的发展之中,把对单位的高度负责感和对国家新生儿学科的负责统一起来,积极推进我国的新生儿病房分级建设与管理工作。补充基础本指南中对新生儿医护人员专科从业资质的要求,目前尚缺乏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但该项目对于新生儿病房的规范化至关重要,需要尽快完善。本次会议,请了河南省同行介绍这方面的经验,有一定的适宜性。由于推动建立一项全国性的资质准入制度所需要的周期可能比较长,建议有条件省份可以尝试借鉴推广。不断完善我国NICU分级建设和管理在今后的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必然面临不断适应、不断完善的要求。其制定过程应该在反复详细的解读和释义,其制定后也应通过会议、刊物、网站等多种途径进行学术研讨,不断接受同行的意见和建议,更要利用好分级建设和管理制度改善资料可比性基础的有利条件,以国家级NICU质量控制中心为主持、以咨询专家委员会为指导,组织全国范围的多中心循证医学研究,取得我国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合国情的科学依据,对NICU建设和技术标准、指南进行不断修改和更新。这些举措是NICU分级制度具有持久生命活力和效力的可靠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