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19〕76号,以下称《意见》),这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性和纲领性文件。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形成过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当前,我省高等教育还存在优质资源短缺、结构不优、特色不鲜明等问题,不能很好地满足新形势的要求。为此,刘家义书记要求尽快制定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意见,全面提升发展水平,龚正省长对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建设路径。去年5月,省教育厅成立专门工作组,启动了《意见》起草工作。起草过程中,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国家和我省有关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方面的文件,积极借鉴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先后深入40余所高校实地调研,书面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相关市政府和全省高校的意见建议,先后召开了10余次各种类型的专题座谈会,对《意见》进行广泛论证。去年12月,送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外办等部门会签,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程序送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查。今年3月1日、3月18日,《意见》分别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省委常委会会议要求,我厅对《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印发稿。二、《意见》的主要内容《意见》共分八大部分、20条。(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支撑和引领现代化强省建设,明确了推进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二)着力推进一流建设。《意见》提出了“五个一流”的建设目标,一是支持驻鲁部属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推动省属高校争创国内一流大学;二是深化实施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建成一批一流学科;三是深入实施高水平应用型专业建设计划等项目,建立专业认证奖励制度,建设一批一流专业;四是启动优质课程和规划教材建设计划,建成一批一流课程资源;五是全面落实国家、省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打造高校人才聚集高地,引进和培养一批一流人才。(三)着力调整优化结构。加强高等教育宏观统筹,从两个层面调整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一是调整教育类型结构,做大做强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本科教育,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二是优化高校和学科专业布局,逐步建立与城市总体规划、产业结构布局相呼应的高等教育空间布局和学科专业体系。(四)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抓好人才培养的三个关键点。一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着力构建“三全育人”大格局;二是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推进校政企研协同育人,培养大批卓越人才;三是严格学习过程管理,深化学分制改革,加强学业指导,强化学风建设,严把毕业出口关。(五)推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提出了两个方面的建设举措,一是建设一批高水平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二是设立一批竞争性重大基础研究和重点技术研发项目,支持高校开展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研究。(六)着力提升教师素质。对标“四有”好老师标准,从三个方面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一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素质评价的第一标准;二是实施教学名师和团队“双千”计划,强化名师引领作用;三是改革教师评价体系,大力破除“五唯”,强化教育教学业绩考核,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七)着力推进改革开放。一是扩大开放办学,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支持高校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国际与国内交流与合作,丰富优质教育资源;二是改善内部治理,推进高校内部治理体系建设,增强发展活力。(八)强化领导和保障。一是加强党对高等教育的全面领导,确保正确办学方向;二是加大竞争性项目财政经费投入力度,拓展学校办学经费来源,开展收费改革试点,完善高质量发展经费保障;三是建立高校分类管理与分类评价体系,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在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加快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三、《意见》的创新点(一)在“双一流”建设方面提出了新目标、新举措。一是加大对驻鲁部属高校的支持力度,创建2—3所世界一流大学,服务山东发展。二是实施“双十”重点建设工程,重点建设10所左右省属本科高校和10所左右高职,冲击国内一流。三是启动学科“筑峰计划”,强化建设一批基础好、特色鲜明的学科,冲击国家一流学科或全国A类学科。(二)在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方面作出系统设计。一是实施思政教育提升工程,将思政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二是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构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的学科专业体系。三是实施优质课程和规划教材建设计划,建立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需求的课程和教材体系。四是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2.0,建立校政企研协同育人体系。五是深入实施学分制改革,加强学习过程管理,完善教学管理体系。(三)在研究生教育方面提出了“补短”举措。一是加强学位授权单位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申报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二是支持省属高校与国内外知名高校联合为我省培养更多专业学位研究生。三是积极引进“双一流”高校和国家级大院大所与省属高校联合设立研究生院。(四)在高等教育管理方面提出了创新举措。一是建立高校分类管理分类评价体系,定期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财政预算管理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二是实施本科专业导向性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专业分类拨款的依据。(五)在深化大学内部治理改革方面作出了新部署。一是逐步在全省高校取消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行政级别,由学校自主面向校内外公开选聘二级学院院长。二是推进高校实施职员制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有利于职业发展的职级晋升、交流任职、薪酬分配等制度体系。三是建立省属高校管理人员赴部属高水平大学挂职锻炼制度。四、《意见》的主要特点《意见》既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改革要求,又吸收和借鉴了兄弟省份改革的成功经验,同时结合我省实际,着力体现山东特色。(一)坚持系统设计,整体推进。《意见》对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作了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注重改革的连贯性和衔接性。系统梳理了近年来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方面的意见,主动衔接我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意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意见和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等文件,树立系统性、整体性思想,确保改革环环相扣。(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把脉。围绕找准制约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先后深入40余所高校实地调研,先后召开了10余次各种类型的专题座谈会,对《意见》进行广泛论证,对收集到的200余条意见和建议最大程度地吸收借鉴。(三)坚持改革创新,狠抓落实。改革过程中不固守既有政策,不拘泥现状形式,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大胆探索,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维破解遇到的难题,推进政策、体制、模式等方面创新。根据《意见》的任务分工,同步列出了任务分解表,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加强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调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