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这对推动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落实,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一、单选题:对以下题目的答案有疑问:第26,50,56,67,69,72,83,86题,请老师给出正确答案26.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A.诚实信用原则B.格式条款C.法律法规规定D.非格式条款答案:D解析:这是《合同法》第41条的明文规定。50.甲和乙合作开办了宏都干洗店,丙将一件皮衣拿到干洗店清洗,交给正在营业中的甲,并向甲交付清洗费100元。该合同关系的主体是()A.甲和丙B.乙和丙C.甲、乙和丙D.宏都干洗店和丙答案:D解析:合同一方主体是丙没问题,关键是另一方当事,干洗店是甲乙合伙开的,虽然是甲具体操作了与丙的交易,但甲代表的是干洗店,而非他自己,因此合同的另一方主体应该是干洗店。56.应合同当事人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合同()A.自人民法院决定撤销之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B.自合同订立时起不发生法律效力C.自人民法院受理请求之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D.自合同规定的生效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答案:B解析: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自始不发生效力。(《合同法》第56条),所谓自始,就是自合同成立时或订立时。67.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规定采用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A.过错责任原则B.过错推定原则C.公平责任原则D.无过错责任原则答案:D解析:无过错责任原则与严格责任原则在中国经常通用,我讲课就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教材用的是严格责任原则。69.甲与乙订立了一份苹果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万公斤苹果,货款为4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甲因将苹果卖与丙而无法向乙交付苹果,乙提出的如下诉讼请求中,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是什么?A、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B、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同时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C、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的定金4万元D、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这对推动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落实,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答案:C解析:定金罚则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只能选其一,因此B错误。如果适用定金罚则,则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其中有4万是乙支付给甲的,乙实际只获得4万元的补偿;如果适用违约金,则可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由于乙不能再履行合同,只能解除合同,双方返还,甲应将收取的4万元返还给乙,这样乙能获得6万元的补偿。所以C对乙最有利。72.甲向乙购进一批玉米,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乙所在城市S市。5月1日乙为甲代办托运运往M县。在运输过程中,5月3日甲与丙签订协议,将将批玉米转让给丙,在M县火车站交货。5月4日由于遇到洪爆发,火车在运输途中出轨,玉米损失。该损失应由谁承担?A、甲承担B、乙承担C、丙承担D、甲与丙分担答案:C解析:《合同法》第144条,出卖运输途中的标的物,风险自合同成立时由买受人承担。甲丙之间的买卖就是出卖运输途中的货物,风险在5月3日合同成立时转移给丙,因此5月4日的损失应由丙承担。83.甲向乙订购15万元货物,双方约定:“乙收到甲的5万元定金后,即应交付全部货物。”合同订立后,乙在约定时间内只收到甲的2万元定金。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A.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成立B.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生效C.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的变更D.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20%,定金合同无效答案:C解析: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交付的金额比约定金额少时,就以交付的金额生效,视为定金合同变更的,而不是不成立,也不是不生效。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太高,超过了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不是整个定金合同无效。86.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A.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C.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答案:D解析:乙并无订立合同之意,不是法律上的意思表示。3.91题是赠与合同吗?为什么要选C呢?91.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甲称将来一定奉还。事后甲还了乙500元。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应再还300元B.乙应退回500元C.乙不必退回甲500元,甲也不必再还乙300元D.乙应退还甲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答案:C“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这对推动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落实,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解析:是赠与合同。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因此,甲乙交恶后,尚未交付的300元不必再交付,即甲不必再还乙300元。同时赠与物交付后,没有法定情形,不得随意撤销赠与,因此乙不必退回甲500元。4.99和106题的区别在哪?老觉得他们两个题目很相似,可是答案却不一样99.甲将自己收藏的一幅名画卖给乙,乙当场付款,约定5天后取画。丙听说后,表示愿出比乙高的价格购买此画,甲当即决定卖给丙,约定第二天交货。乙得知此事,诱使甲8岁的儿子从家中取出此画给自己。该画在由乙占有期间,被丁盗走。此时该名画的所有权属于下列哪个人?A.甲B.乙C.丙D.丁答案:A106.甲将一辆汽车以15万元卖给乙,乙付清全款,双方约定七日后交付该车并办理过户手续。丙知道此交易后,向甲表示愿以18万元购买,甲当即答应并与丙办理了过户手续。乙起诉甲、丙,要求判令汽车归己所有,并赔偿因不能及时使用汽车而发生的损失。关于该汽车的归属,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归乙所有,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B.归乙所有,乙只能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C.归丙所有,但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D.归丙所有,但丙应赔偿乙的损失答案:A解析:第106题较简单,就是甲乙的合同有效,乙要求甲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丙是恶意第三人,不能适用善意取得。汽车的归属不等于汽车的所有权,在甲向乙履行合同前,由于汽车的登记在丙的名下,所以其所有权归丙所有,但汽车的归属应当是归乙的。(善意取得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合法占有的他人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的制度。因无权处分签订的合同效力为效力待定,但善意相对人可以取得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第99题较复杂,如果只有前面的情节即“甲将自己收藏的一幅名画卖给乙,乙当场付款,约定5天后取画。丙听说后,表示愿出比乙高的价格购买此画,甲当即决定卖给丙,约定第二天交货。”如果乙在甲交付给丙后得知此事,则结论与第106题相同,即乙可要求甲履行合同,丙是恶意第三人,不适用善意取得。但乙是在甲交付给丙前得知此事的,即使乙诱使甲的儿子把画交给自己,乙也只是取得了画的占有,不享有所有权,所有权依然归甲。画被盗走后,该画的所有权依然属于甲,这是个物权法理论,物权是绝对的。102.甲和乙之间有借贷关系,后二人结婚。此时,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因下列哪一情形消灭?A.因混同而消灭B.因混合而消灭C.因结婚而消灭D.因免除而消灭“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这对推动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落实,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答案:D解析:二人结婚后,其婚前的债权债务不会混同,若有免除行为则因免除而消灭。93.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答案:D解析:该协议是部分无效,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的部分有效,甲不得告发乙的约定无效。因此,选D。二、多选题对以下题目的答案有疑问:第8,11,35,44,49,50题,请老师给出正确答案8.甲农场于7月2日向乙农场发出要约,要卖给乙农场一头种牛,甲农场要求乙农场15天内答复。甲农场的要约于7月5日到达乙农场。7月3日,甲农场又给乙农场去信,该种牛对本场意义重大,不能出售,请乙农场原谅,第二封信于7月6日到达。乙农场7月7日回信表示接受甲农场的一切条件,该回信7月10日到达,甲农场拒绝交货,请根据已知条件,选择下列正确的选项()。A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为要约已被撤销B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要约没有被撤销C甲、乙之间的合同于7月10日承诺到达时成立D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此乙只能追究甲的履约责任,不能追究其违约责任答案:B、C解析:因为甲在要约中注明了有效期,所以该要约是不能撤销的。因此选BC。11.周某(买受人)与卞某(出卖人)签订了买卖一幅“寿”字图的合同之后,周某又将该画加价5%转卖给程某,说好让程某到卞某处取画。周某与卞某约定卞某直接把画交给程某,程某取画时,卞某以周某给的价太低为由予以拒绝,请问下列各项正确的是()。A.周某将债权转让给了程某B.周某与卞某之间约定的是向第三人履行C.周某与程某之间的约定是由第三人履行D.程某有权追究周某的违约责任答案:B、C、D解析:首先周程之间不是一个债权转让合同,只是一个普通的买卖合同,因为二人约定的是由程某到卞某处取画,而未提及周卞间的合同,因此,周某与程某之间的合同是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周某与卞某之间合同的是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而卞程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程只能追究周的违约责任。35.刘某欲将其对许某享有的债权转移给王某,该债权附有房产抵押并有其他专属于刘某自身的从权利。关于这一行为,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刘某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许某B.刘某转让其债权,该债权的有关从权利亦当然转移给王某C.由于房产抵押转让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因而只有在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该债权转让行为才生效D.在债权转让后,如果刘某事前对许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许某可以对王某主张因刘某履行不符合约定所产生的抗辩答案:AD“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这对推动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落实,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解析:债权让与应通知债务人,因此A应选。专属于债权人的从权利不必然转移,因此不选B。C的前半段是对的,但后半句的结论不对,C不选。D正确,因为刘某事前对许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属于债权的瑕疵,这种瑕疵是与债权一同转移的。44.甲于1999年10月30日表示将赠与乙5000元,且已实际支付乙2000元,同年12月1日,乙在与甲之了丙的一次纠纷中,将丙打成重伤,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A、甲可以撤销对乙的赠与B、丙有权撤销其父对乙的赠与C、若甲行使撤销后,应在2000年10月30日之前行使D、甲可以要求收收乙返还已赠与的2000元答案:AD解析:首先,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A对(合同法第192条);其次,撤销赠与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D对(合同法第194条);B不对,丙不享有撤销权;C不对,因为,撤销权的期限是1年(合同法第192条),应在2000年12月1日前行使。49.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