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仁与礼、孝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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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孔子思想中仁和礼、孝的内在联系【内容提要】“仁”、“礼”、“孝”可以说孔子思想中最重要的三个范畴了。在哪个范畴是孔子思想的核心的问题上存在着三个不同的基本倾向:仁中心主义、礼中心主义和孝中心主义。而笔者认为,对待中国先秦的哲学家的思想,尤其是孔子,我们不能用西方传统的本体论的思维方法去分析,否则只会肢解他的思想,无法理解孔子思想的精髓。所以,笔者认为,我们首先应该从文本出发,按照《论语》中的语境结合孔子所处的时代背景来剖析他的思想,最终搞清楚孔子思想中仁、礼、孝三者的内在联系。本文由于篇幅所限,只能集中讨论仁与礼、仁与孝的关系。【关键词】仁礼孝孔子思想《论语》一、仁与礼的关系“仁”是孔子《论语》中出现最多的一个范畴,在许慎的《说文解字》有这样的解释:“仁,親也,从人从二。[注]臣铉等曰:仁者兼爱,故从二。”可见,从构词学上看,“仁”字已经内含有爱人的意思。孔子在《论语》里对其也是进行了多次解释,在《论语·颜渊》中回答樊迟问仁时就是用“爱人”这个意思。“仁”是孔子思想中最重要的范畴之一,从《论语》这个文本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这样的例子,如“当仁,不让于师”(《论语·卫灵公》),在孔子这么个注重“尊师重教”、注重“上尊下卑”的人口中能说出这种话可见他对仁的重视程度。为了仁义,可以“不让于师”,可见他把仁放到了怎样的位置上。在孔子看来,为了仁义,连最可宝贵的性命都可以不顾。“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同上)志士仁人,不会为了苟延残喘而损害仁义的,但是却会为了仁义而不惜牺牲个人性命。“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论语·泰伯》),把实现仁的境界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一生为仁,以仁为归依、归附。可见,在孔子这里,仁是一种人生追求或人生境界,是内在于道德个体的、在对待他人时表现出“泛爱众”的道德至善境界。然而,孔子并不认为仁是最高境界,在《论语·雍也》中,子贡向孔子请教仁,孔子说:“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孔子认为,就是连尧舜都经常担心自己做不到圣人,更不要说是普通人了。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不需要成为圣人,但是要用成仁2的追求来要求自己。据统计,《论语》中共出现“仁”110次,而“礼”仅出现75次,有些学者就以此为根据,认为在孔子以前是礼中心主义,而到了孔子这里就成了仁中心主义了。笔者不能认同这种看法,仅从字数上来证明太过于肤浅。仁、礼在孔子这里是并列的关系,而没有谁先谁后的次序。因为孔子要高扬仁还是和礼有分不开的关系的。众所周知,孔子对周代的礼制是推崇备至的。在《论语·八佾》中孔子有言:“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在《论语·阳货》里又言:“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孔子认为,周代的礼制继承了夏商两代的优良传统,内容丰富而又有文采,已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是非常完备的了。而孔子放眼自己所处的时代:奴隶暴动、国人相争。面对当时的这种“礼崩乐坏”的社会现实,孔子十分向往周初安定和谐的社会秩序,试图恢复周礼。但鉴于礼乐调控系统的弊端,孔子认为要想实现其理想,必须首先克服礼乐之间的内在缺陷,即礼单纯是外在的强制力量,而乐虽然是能够对人进行潜移默化地教育影响的,但它缺少使人向善的机制,缺少道德属性。正是在这种状况之下,孔子提出了仁,并以仁代替了乐,把周初的“礼乐”并称,变更为“仁礼”并称。以仁代乐,把人们向善的根据内置于道德主体之中,把向善为仁的主动权归于道德主体自身,就具有了使人格境界无限向上提升的内在契机。并且,“仁者爱人”的内在规定对缓和人际关系、稳定社会状态起到了有很大的作用。仁成了礼的内在根据,礼不再仅仅是一种外在的道德强制力量,而变成了内在自觉德性的外化,成了仁的外在表征。仁与礼在根本上是统一的,从仁到礼就是在内在自觉中实现外在强制,用自律来代替他律,从而使“周礼”得到顺利的实施。按照李泽厚先生的说法是“孔子讲‘仁’是为了释‘礼’,与维护‘礼’直接相关。‘礼’如前所述,是以血缘为基础、以等级为特征的氏族统治体系。要求维护或恢复这种体系是‘仁’的根本目标。”①而笔者认为,仁和礼相当于是一个硬币的两个面,双方自己都无法解释自己,需要对方来解释自己。用仁这个内在道德规定来解释礼,礼就有了更强的说服力;同样,仁这种内在规定到底是什么,说到底要用它的外在表现——礼来解释它,使它不至成为一种虚幻。如《论语·颜渊》中有: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克守自己的行为符合礼规范就是仁,而具体说来就是视听言动这些行为都要符合礼的规范才行,否则便是不仁。这显然是在以礼释仁,3一个人仁与不仁,不看其他,只要看其行为有没有符合外在的礼的要求。违背礼的要求即为不仁。而《论语·八佾》中又言:“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这里是以仁释礼,认为如果人不仁,礼的种种规定就空有形式,由于无法贯彻下去而失去其存在的意义。于是就会出现孔子深恶痛绝的“八佾舞于庭”、“三家者以《雍》彻”这种“是可忍,孰不可忍”的“礼崩乐坏”现象。以此我们可以看出它们两者实际上是统一的——内在道德自觉和外在行为规范的统一。现在我们得来思考一个问题:孔子认为的人皆有之的道德自觉——仁如何成立?这个带有普遍性的、抽象性的东西如何能在特殊的、具体的个体身上找到落脚点呢?否则它就只能是一个玄而又玄的纯粹理论了。孔子为仁找的这个落脚点或者说是更深一层的根据是什么呢?就是孝。二、仁与孝的关系从文字记载看,孝这个范畴并不是孔子最先提出,早在西周的典籍和铜器铭文中已有出现。而作为一种观念形态和行为,应该在父系氏族社会出现家庭后才出现的。因为只有在家庭出现之后,才会产生稳定、清晰的父(母)子(女)关系。经济上的相互依赖、父权家长制、基于血缘而产生的情感因素与原始的祖先崇拜相结合,于是就产生出“孝”的观念。孝最先的内涵主要是对祖先的追思和祭祀,同时也兼及对父母物质上的供养。在孔子之前,孝已与政治建立了某种联系,一个君王首先应该是有孝有德的贤人,有好的品行才能为民众所拥戴。仁这个范畴的出现虽然晚于孝,但其原初的涵义与孝有直接的联系。“仁字最早见于《尚书·金滕》。武王有病,周公旦为他祈祷,祷词为:‘予仁若考,能多才多艺,能事鬼神。’朱芳圃注《甲骨学文字编》称:‘古老、考、孝通。’‘予仁若考’意即‘我仁顺祖考’,仁即是孝敬祖先的美好品德。”②孔子是如何阐述仁与孝的关系的呢?他在《论语·学而》中有言:“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这里,孝弟被确定为是仁的根本。也许有人会说这段话是孔子的弟子有若说的,但我们考据孔子的言论大体与这话一致。所以我们可以将这话视为是对孔子思想的转述。君子注重对自己的根本修养,这个根本的修养达到了,仁义道德也就形成了。而孝弟就是这个根本。可见,孔子是想从小家的伦理规范“孝弟”推演4出社会这个大家的伦理规范“仁”和“礼”,从具体、特殊推到抽象、普遍。这个思想在《论语·学而》的“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这几句话得到了更好的体现。孔子认为,一个人如果在家能够孝父母敬兄长,那他在社会上肯定不可能做出冒犯上司或长辈的事,更不可能做出犯上作乱等违背仁礼的事情来。中国古代十三经中有专论孝的《孝经》,虽然这并不是孔子言论的忠实记录,但我们至少可以说它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孔子的思想。比如《孝经·天子章第二》里有“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③爱亲人,对别人也就不会很坏,这就是博爱;对亲人敬爱,对别人也不会很怠慢,这就是广敬。“君子行博爱广敬之道,使人皆不敢慢恶其亲,则德教加被天下,当为四夷之所法则也。”④《孝经》中讲的“德教”就是“教人孝敬”的意思。这段话与前面《论语·学而》的那段话简直是如出一辙。看来这已是毫无疑问之事,而我们现在的问题是:孔子认为“孝行于内,而流于外”的根据是什么呢?或者说“孝”具有什么样的性质以至于能够从个体推而广之到全人类呢?孝和仁涉及的都是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说到底就是人我关系。在所有的人我关系中,“孝”所涉及的人我关系是最特殊、也最近最“自然”的一个。说它是最“自然”的人我关系,因为父母这一第一他人(从主体出发)与我有血缘关系。也正是因为看到这一点,很多学者都认为孝就是人的自然亲情,由这一亲情可以推出全部的伦理原则。笔者认为这样的推理是站不住脚的,如果说孝完全是出于自然的亲情,那么人应该生而具有这种自然情感,但是人是否生来就知道“孝父母,敬兄长”呢?答案是否定的,这个是孔子也不得不承认的事实,他所处的社会上就有很多“子弑父,臣弑君”的残酷现实存在。可见,孝并非人人生来皆有,它像仁一样都是需要外在给予教育和内在自我修养才能达到的境界。不同的是,仁的境界要高于孝的境界。可以说,孝是达到仁的境界的基础、前提,没有孝是达不到仁的。虽然说孝不能作为纯粹自然的情感(这种情感动物也有),但是它又离不开与父母的自然情感。由于“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论语·阳货》),父母给了我生命,又抚养我,使我自然地对父母有亲密的依赖感,而这在外人那里是不会有的。所以说,把孝作为纯粹的自然情感是无法推演及仁的。孔子也并不认为孝就只是一种自然情感,在《论语·为政》里有这么一段话: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意思是说:现在的人觉得能养活父母就算是尽孝了,而连狗和5马都有人来养活它们(人对狗和马是不是也有孝呢?),如果对父母没有敬爱,养父母和养牲畜就没有什么区别了。在孔子这里,用来区别真正的孝和单纯物质上养父母的是“敬”。(平时我们说孝敬父母估计就是源于这里吧)那么,这种区别于自然的亲情的“敬”究竟是什么样的情感呢?为什么我对父母会产生敬,而且这种情感推而广之会产生在父母之外的其他长辈或上级身上呢?我认为,敬是我作为一个道德主体所应该产生的某种情感或状态,这种情感已经包含了前面提及的自然情感,或者说,这个敬是要在爱的基础上的。平时我们经常会将敬和爱放在一起使用,好象它们完全就是一个意思,其实在我认为,它们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在于敬所指向的对象有优越性,他们高于我之上;而爱的对象没有限制,可以是高于我的,也可以是与我差不多的人甚至是低于我的人。敬含有我对所指对象的畏惧、崇拜心理。这种敬如何会在我与父母之间产生呢?首先,我认为,父母在时空上先于我存在,与之相应的人生阅历和内在道德修养势必高出我许多,尤其在我年少时这种感觉愈加强烈。(而我认为,敬这种情感应该是在小时候就形成的)甚至会觉得我是无法赶上他们的。其次,父母生了我,还不懂事的我始终觉得这是件神秘而伟大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我才能对父母产生又敬又爱的情感。而且,这种由于“他人高于我”而产生的敬适用于所有长辈及至君王。所以才能“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母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⑤但是这种推理过程势必会产生一个问题:敬的对象是高于我的人,而我如何对待比我差的人呢?孔子说“毋友不如己者”(《论语·子罕》),“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论语·里仁》这是他根据前面的逻辑得出的结果,但是按照“仁者爱人”的原则我却应该爱所有的人。这个矛盾在孔子这里没有得到解决,后来孟子用“爱有差等”来给予了解决。而如何衡量孝如同衡量仁一样,都是看其行为有没有符合礼的规定。由于篇幅所限,不能在此细细分析。留待今后对孔子做进一步的研究用吧。总结前面所说,我觉得仁、礼、孝三者就可以构成一个紧密相关的整体了:仁是礼的内在根据;礼是仁和孝的外在体现;孝是仁礼之始,仁是孝的扩大化。以上是我在受老师的启迪之下形成的一点小小的看法,想法不成熟,论证不够严密,希望老师见谅。6①选自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版②转引自朱岚《论孝为仁之本》,《中国哲学史》1999年第2期③引自李学勤《孝经注疏》,北京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