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平旺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红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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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前言我公司生产的红糖事以原汁红糖、单晶冰糖母液为原料,通过化糖、成型、冷却、包装而成的块状或粉状红糖系列产品。该产品深受国内外消费者的喜爱,由于本产品目前尚无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特制定本企业产品标准,作为组织生产、质量检验、交货检验的依据。本标准技术要求确定的依据:是根据本产品的特点和风味,结合产品实测数据,制定过程中还参照了DB53/T09-2002《竹园红糖》;卫生指标符合GB13104-2005《食糖卫生标准》中对赤砂糖的要求;试验方法均采用国家相应标准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本标准是按根据C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盒编写规则》和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进行编写。本标准由昆明平旺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Q/KPW01-2008红糖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红糖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原汁红糖、单晶冰糖母液为原料,通过化糖、成型、冷却、包装而成的块状或粉状糖系列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标准。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T478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T4789.10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4789.1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T4789.1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5009.3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5009.8食品中蔗糖的测定GB/T5009.55食糖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9687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15108原糖GB53/T095竹园红糖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方法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红糖:以原汁红糖、单晶冰糖母液为原料,通过化糖、成型、冷却、包装而成的块状或粉状红糖系列产品。4产品分类产品根据加工后形状的不同分为块状产品和粉状产品。5技术要求5.1原料要求5.1.1单晶冰糖母液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和有关规定5.1.2原汁红糖应符合DB53/T095有关规定。5.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赤黄或黑黄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气味略带焦香气味,但无杂臭气味滋味滋味正常,略带焦香气味,无异味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8.0不溶于水杂质,mg/kg≤200总糖分(以蔗糖计),%≥84.05.4卫生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表3卫生指标项目指标总砷(以As计),mg/kg≤0.5铅(以Bp计),mg/kg≤0.5二氧化硫(以So计),mg/kg≤70细菌总数,cuf/g≤500大肠菌群,MPN/10Og≤30霉菌,cuf/g≤25酵母菌cuf/g≤10致病菌(沙门氏、志贺氏菌、金黄色葡糖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不得检出其他生物指标:螨(250g红糖中)不得检出5.5净含量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方法》的规定5.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6试验方法6.1感官要求检验将样品一个放入白瓷盘内,置于自然光线明亮处,用目测、鼻嗅、口尝的方法进行。6.2理化指标检验6.2.1水分:按GB/T5009.3规定的方法进行。6.2.2不溶于水杂质:按GB/T15108规定的方法进行。6.2.3总糖分:GB/T5009.8规定的方法进行。6.3卫生指标检验6.3.1总砷、铅、二氧化硫:按GB/T5009.55规定的方法进行。6.3.2微生物指标:按GB/T4789.2、GB/T4789.3、GB/T4789.4、GB/T4789.5、GB/T4789.10、GB/T4789.11、GB/T4789.15规定的方法进行。6.3.3其他生物指标(螨):用漂浮法检验。取红糖250g放入1000ml的三角瓶中,加入(20~25)℃的蒸馏水至瓶的三分之二处,用洁净的玻璃棒不断搅拌至充分溶解,补充温水至瓶口处,不使水溢出为止。用洁净的玻片盖在瓶口上,使玻片与液面接触,静置150min左右,取下镜检。6.4净含量检验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7检验规则7.1组批同一产品类型、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批。7.2抽样在成品库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总量不少于8000g的样品,样品均分为二分,一份做检验,另一份留样备检。7.3检验分类7.3.1型式检验型式检验为全项目检验,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投入批量生产时;b)国家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c)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异较大时;d)应为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技术、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7.3.2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公司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总糖分、不溶于水杂质、净含量、标志、包装。7.4判定规则微生物指标有任一一项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其他指标若有不合格项,允许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如仍,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标志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规定。8.2包装8.2.1外包装箱采用符号卫生要求的纸箱,分装应严密、捆扎牢固,外型整洁美观。8.2.2内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应符合GB9687的规定,其他包装物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规定。包装应严密,封口牢固。8.3运输8.3.1运输工具应具有防尘、防雨、防晒,保持清洁卫生,不得与其他有毒、有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8.3.2装运时要轻拿、轻放、轻装、轻卸,防止重压。8.4贮存8.4.1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室内,并有防尘、防蝇、防虫、防鼠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易污染的物品混贮。8.4.2仓库内产品按不同类型分别堆码整齐。产品距地不得不小于10cm,离墙不得小于20cm。8.5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下,保质期为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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