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昆明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政发〔2010〕43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现将《昆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五月四日—2—昆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云发〔2009〕17号),为加快建立具有昆明特色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制定本方案。一、明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总体目标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为宗旨,以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认真落实党的医疗卫生工作方针,从实际出发,通过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增强卫生综合服务能力,使全市人民共享卫生事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2.基本原则——在公共卫生服务领域,落实政府主办公共卫生服务的责任,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在常规医疗服务领域,实行管办分开,完善医疗机构法—3—人治理结构,实行自主经营;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提高整体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与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在医疗保障领域,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医疗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尊重公民就医选择权,引导就近就医。——在药品供应保障领域,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在医疗监管领域,转变管理方式,实行全行业管理;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疗价格,减轻群众负担;加强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3.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包括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构建适应建设“高原特色湖滨生态城市”和“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国际化城市”发展要求,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多层次医疗卫生需求的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构建“健康昆明”,使居民健康水平与卫生服务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走在西部省会城市前列。—4—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一)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4.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政府责任,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项目为城乡居民统一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11年起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确保不低于20元,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卫生服务需要适时调整。5.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2015年,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分别达到国家标准。切实加强免疫规划,及时对乡、村级冷链设备进行补充更新,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免疫接种,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5%以上。加强疫苗针对疾病的防治,推广使用二类疫苗,将成人乙肝疫苗接种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报销范围,有效降低传染病发病率。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开展慢性病患者健康指导管理服务。到2020年,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登记管理率达到90%以上。6.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完善监测检测网络,100%的乡镇建立艾滋病快速检测点,具备艾滋病检测能力;市级医疗机构设立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县(市)区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和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自愿咨询点(VCT),实施有效的行为干预措施,扩大干预措施覆盖率。巩固完善防治艾滋病长—5—效工作机制,有效遏制艾滋病在我市的流行和蔓延。7.加强职业病防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取得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甲级资质,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备开展职业卫生工作的能力和相应资质,全面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8.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进一步健全我市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全市社区、窗口单位、医院、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公共场所等场所健康教育网络覆盖率达95%以上。到2020年,城市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农村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50%以上。9.健全妇幼保健工作体系。规范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功能设置和服务,建立市、县专业妇幼保健机构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妇幼保健为主体,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妇产科、儿科为辅助,保健与临床结合,具备基层保健服务能力和危急孕产妇、儿童急救处置能力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完成市、县两级妇幼保健专业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各级保健服务机构基本设备配置,运行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到2020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进一步提高全市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10.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各县(市)区均要建立精神病防制院(所),负责辖区精神疾病的临床诊治和防制工作的业务指导、考核。加强人员培训和网络建设,建立以省精神病院、县(市)—6—区精神病防制机构为指导,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以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四级精神疾病防制、服务工作网络。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的防制,建立健康档案,依托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到2020年,管理率达到90%以上;逐步开展其他精神疾患和精神障碍的管理和服务;积极开展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11.完善卫生应急救治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在10个远郊县(市)区医院分别设立1个急救站,纳入急救网络管理;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在城区合理布局分设急救站。建立市、县两级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建立完善的重大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预防控制系统和医疗救治系统。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指挥和处置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时率100%,原因查明率>95%,危害控制>98%。安排专项资金,配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必要设备,储备常用药品及物资。市、县疾控中心配备现场处置车、快速检测设备;三个医疗救治中心(传染病、食物和职业中毒、化学和放射中毒)配备相应医疗救治设备,提高卫生应急救治能力。12.加强采供血能力建设。加强云南昆明血液中心采供血能力建设,建立3-5个固定采血点,规范10个远郊县(市)区储—7—血库管理,在昆明市主城区、呈贡新区建立起永久无偿献血采血点6个,为我市开展无偿献血工作提供坚实基础。强化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监控,逐步纳入血液中心一体化管理。加强临床用血指导,促进科学合理用血。加强宣传、组织、发动,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无偿献血活动,保证医疗急救用血和血液安全。13.健全和强化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卫生监督网络,促进工作重心下移,形成覆盖城乡、统一高效的卫生监督体系。改善办公用房、车辆、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取证工具、信息网络等执法条件和技术手段,强化人员培训和管理。到2015年,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设备、装备、人员配置全面达标。健全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强化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完善稽查工作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重点加强对饮用水、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管和对医疗机构、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的监督。1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充实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力量,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建立市级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机构,提高食品安全抽检经费投入。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加强食品及有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制定本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管理办法,建立食品安全重大案件响应和查处机制,提高重大案件查处能力。15.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8—积极探索创建健康城市新方法、新途径。到2020年,昆明市各县(市)全部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创建全国卫生先进单位20个,省级卫生镇50个、卫生村140个、省级卫生先进单位300个,市级卫生社区50个、卫生先进单位400个、无吸烟单位400个。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四害”密度始终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16.继续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政府主办的县级医院服务能力达到二级甲等。重点加强乡镇建制的80所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使每个乡镇都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委会建制的1000所村卫生室建设,使每个行政村都有一所村卫生室,所有村卫生室都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17.以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为重点,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制度,城市三级综合、专科医院与县级医院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合作制度,采取定向临床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援等方式,帮助县级医院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18.进一步完善城市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功能,—9—积极开展科技进社区省级试点工作,实施“专家进社区”工程,建立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实现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每个街道办事处要有一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社区建立一所社区卫生服务站。2015年起,全市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保持在360所左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居民人口覆盖率达到98%以上。制订并实施全科医师培养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力争实现规范培养1000名全科医师,1000名社区护士和600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工作。19.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定岗定编、核定收支、集中核算、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并积极探索收支两条线、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经费的总额预付等多种管理办法。20.全面落实扶持中医药发展政策,加强各级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及农村、社区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实现中医药服务在社区和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全覆盖。完善新农合的中医药二次补偿报销优惠政策;中医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中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报销目录。(三)完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21.不断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10—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并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到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90元和120元,到2020年,不低于250元和180元;到2015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9倍,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适时调整。22.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