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应急委发〔2007〕6号延庆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印发延庆地区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相关单位:《延庆地区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八日-1-延庆地区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延庆地区电力设施和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1.2指导思想1.3编制目的1.4编制依据1.5工作原则1.6适用范围2组织机构与职责2.1指挥机构及其职责2.2办事机构及其职责2.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2.4专家顾问组及其职责3预测预警3.1预警3.2预警发布程序3.3预警响应-2-3.4预警解除4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4.1基本响应4.2分级响应4.3扩大应急4.4应急结束5信息报告及发布5.1信息报告5.2信息发布6后期处理6.1恢复重建6.2总结和调查评估7应急保障7.1资金保障7.2物资、设备保障7.3技术保障7.4人员保障7.5信息保障8宣教培训与演练8.1宣传教育与培训8.2演练-3-9附则9.1名词、专业术语说明9.2事件分级9.3预警级别9.4预案管理10附件10.1县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联系方式10.2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10.3县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专家顾问组成员名单10.4县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专业抢修队伍及装备一览表10.5停电事故情况快报(样式)10.6每日停电事故简报(样式)10.7电网运行情况简报(样式)-4-电力能源在人民日常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必要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是保证延庆地区政治、文化和人民生活安全的基本条件,也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同时,电力保障又是其他应急机制的基础,处于社会预警系统的前沿。本预案可有效应对电力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可能出现的次生、衍生事件和其它社会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理、善后恢复的组织工作,切实保障延庆地区电力供应,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社会影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1总则1.1延庆地区电力设施和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1.1.1延庆地区电力设施基本情况延庆地区现有220千伏变电站1座,110千伏变电站5座,含用户变电站1座,35千伏变电站9座。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370多公里,10千伏配电线路1200多公里。配电变压器1600多台。1.1.2延庆地区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近年来,随着延庆地区建设与发展,电网存在着以下几类安全隐患,容易引发大面积停电事故,影响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1)电网设备老旧隐患。延庆地区电源支撑点少,目前只有1个220千伏变电站作为地区主供电源变电站,存在地区电网-5-全停的危险。同时,部分边远35千伏变电站设备老旧,部分10千伏配电线路设备老旧。(2)电网运行环境隐患。地区内电网运行环境日趋复杂。线下违章建筑、树线矛盾、外力破坏等,都是造成故障停电的潜在因素。(3)用户安全管理隐患。部分用电单位对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重视不够,用电设备陈旧,没有及时进行维修更新,容易引发公共电力设施故障。(4)恶劣天气、鸟害等自然因素引发的电力事故。目前,自然环境日趋复杂。恶劣天气、局部异常气候、鸟害等自然因素,也是造成电力事故的重要诱因。1.2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出发,以建设现代化城市和确保2008年奥运会安全供电为根本立足点,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速”的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升本县应对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1.3编制目的为提高本县应对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在电网出现大面积、长时间停电,以及发生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下,落实属-6-地管理和专业处置责任,切实做到高效有序开展应急工作,尽快恢复供电,确保延庆地区正常的社会秩序,特制定本预案。1.4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地区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京应急委发【2007】5号)、《延庆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县电力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1.5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大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维护电力设施安全。协调发电燃料供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开展停电救援和紧急处置演练,提高大面积停电事故处置和应急抢险能力,增强公众应对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2)统一指挥。在县应急委的领导下,县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通过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预测预警、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对工作。(3)分工合作。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做好电力突发公共-7-事件的预防、处置和善后工作。电网企业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定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置和恢复预案,发生停电事故后,延庆供电公司应赶赴现场先行处理,保证电网尽快恢复。各用电单位根据自身用电特点,完善各项应急措施,配备应急电源,避免突然停电引发次生、衍生灾害。在县应急委及县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各乡镇政府负责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协调应对工作。(4)保证重点。在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过程中,要把保证主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防止出现系统性崩溃。在供电恢复期间,要优先考虑对重要用电单位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1.6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延庆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因电力生产事故、电力设施破坏、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地区安全、社会稳定,以及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影响或威胁的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因计划检修导致的停电不在本预案范围内。2组织机构与职责2.1指挥机构及其职责2.1.1县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县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在县应急委领导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因电力生-8-产事故、电力设施破坏、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本县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影响或威胁的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1)研究落实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对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并制定本县具体实施方案;(2)在县应急委的领导下,开展本县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检查乡镇开展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3)分析总结本县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4)负责本县电力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5)承担县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2.1.2总指挥与副总指挥及其职责县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负责县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工作,统一指挥电力突发事件的指挥应对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县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和县发展改革委主任担任。县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有关工作,协调电力突发事件重大问题,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县发展改革委主任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有关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电力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和县电力事故应急指挥-9-部办公室的领导工作。2.2办事机构及其职责县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县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县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改革委主任王庆彬担任,副主任由县发展改革委主管副主任王学锋和延庆供电公司经理王春燕担任,办公人员由县发展改革委和延庆供电公司人员组成。县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县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县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主要职责是:(1)组织落实县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工作;(2)组织制定、修订延庆县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指导乡镇制定、修订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督促有关单位制定本系统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3)负责起草本县应对电力事故的政策措施,指导意见和相关工作规划等。落实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政策。(4)负责电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负责向县应急办提出发布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5)监督电力企业、配合开展有关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乡镇电力应急指挥机构开展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有关单-10-位电力应急工作准备和执行情况;(6)负责本县电力应急宣传教育与培训,组织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7)负责收集分析工作信息,重要信息及时上报;(8)负责本县电力隐患排查和电力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9)负责本县电力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10)负责县电力应急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工作;(11)通知县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实施应急响应,全力做好停电期间各项应对工作;(12)承担县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2.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成员单位设立本系统电力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发生电力事故后,在县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归口管理,各负其责,指挥电力应急抢险工作。(1)县委宣传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对突发电力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做好抢险和恢复期间的社会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2)县武装部:负责通知延庆地区内的部队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3)县发展改革委:承担县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常设办事机构职能,根据县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11-协调、指导、检查本县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4)县教委:负责通知各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成人院校做好停电后的应对工作。(5)县农委:负责通知种植、畜牧、林业、农机等服务中心和农口重点种植、养殖业主,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减少不必要损失。(6)县经委:负责通知开发区、重点企业启动应急机制,减少生产损失。(7)县建委:负责组织做好施工工地停电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本县公共建筑物电梯设备停电时的应急处置工作。(8)县商务局:负责人民生活必需品等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确保市场正常供应。(9)县旅游局:负责通知各旅游景点和各宾馆饭店,进行全面检查,电梯、索道等设施有无滞留人员,并启动自备电源确保安全。(10)县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组织开展电力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和调查工作。(11)县公安局:负责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治安保卫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消防部门进入应急状态,随时做好因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火灾的扑救工作;为抢险救援开辟交通绿色通道;停电事故发生后,立即调整警力部署,增派值勤警力,留足-12-备勤警力,加强巡逻工作,做好停电期间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各派出所密切关注辖区动态,做好维护稳定准备工作;对出现的电力设施被盗、被破坏案(事)件,及时出警,加大打击力度。(12)县市政管委:负责组织电力突发公共事件中市政基础设施的抢险工作,做好供热、供气的紧急协调工作。(13)县民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配合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14)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电力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15)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企业,做好电力突发公共事件紧急状态下的供水和污水处理等工作。(16)县卫生局:负责组织急救中心和各医院,开展电力突发公共事件伤员救治工作。(17)县广电中心:负责在发生停电事故后发布停电消息。(18)县城镇办事处:负责立即启动社区应急机制,城镇办机关干部和各居委会干部全体上岗,通知楼门长、志愿者向各社区居民做思想工作,通报事件情况,稳定居民情绪,并协助物业公司查看电梯有无人员滞留。(19)延庆供电公司:负责制定延庆地区电力系统突发事件-13-应急预案,负责所辖电力系统预警建议及事件报告,开展事故抢险,为重要电力用户内部电力事故的处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