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提高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加强各类文件的保密性,防止公司生产经营等各类信息的泄密和流失,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定义及范围涉密文件是指与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有关的,公司不允许对外公布和扩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往来文件、函件、文档、报告、报表、纪要、目录、清单、合同、协议、图纸等。第二章密级范围及确认第三条涉密文件的密级划分为秘密、机密和绝密三级,具体规定参见《公司保密制度》。第四条密级的确认涉密文件由拟制人根据文件密级不同,提交不同级别的领导进行密级确认,在确认之前不得将文件内容透露给与确认密级无关的人。密级确认的具体权限为:1.绝密文件与机密文件由单位主管领导确认,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定级;2.秘密文件由单位负责人确认,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定级;3.经相关领导确认为非涉密的文件则定为普通级,按一般文件管理即可。第五条密级标识密级确认后,涉密文件均需标注密级标记,加盖相应标识:绝密文件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右上角加盖“绝密”专用印章;机密文件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右上角加盖“机密”专用印章;秘密文件在其文件首页的右上角加盖“秘密”专用印章。第三章涉密文件的管理第六条涉密文件的保存1.公司所有涉密文件的右上角均需标注密级标记,加盖对应的密级印章。2.公司所有密级文件,均由专人保管,专柜存放。3.公司涉密文件管理人员对所保管的密级文件资料不得擅自复印、摘抄或传播,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在普通电话、电子邮件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涉密文件机密。第七条涉密文件的利用1.绝密、机密文件严禁在计算机网络上发布、公开和传送,秘密文件如需在网络上传送,应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2.在对外合作中,如确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文件的,应首先按其密级由相关领导审批,并在提供前与之签订保密协议。3.涉密文件利用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制度,保证文件及其内容的安全;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查阅、抄录和复制,更不能擅自将文件材料带出保管单位。4.凡查阅涉密文件,必须填写《公司涉密文件利用申请表》(见附件1),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并对查阅内容有保密的义务。5.涉密文件原则上不能外借,确为工作需要,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公司涉密文件利用申请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使用完后立即返还。6.严格控制涉密文件复印数量,复印的涉密文件要和原件一样严格管理,不得改变其原定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复印涉密文件须填写《公司涉密文件利用申请表》,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在保管人处进行登记,并标注使用目的,以备核查。7.涉密文件利用者不得将文件拿到社会上营业性复印场所复印;不得自行翻印。第八条涉密文件的清退和销毁1.涉密文件保管人员按规定对涉密文件定期进行清查,按期清退。2.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严格履行销毁登记手续,经总经理审批后,由2人以上共同监销,任何人不得私自销毁涉密文件。3.负责管理涉密文件的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将所管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方可调离。第九条监督和检查1.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涉密文件的保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指正,对严重违反者要立即上报。2.涉密文件保管人员对本单位涉密文件的控制情况进行记录,单位负责人根据记录信息对保密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况要通报批评。第十条发生失密、泄密和涉密文件被盗事件时,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文件保密单位,尽快挽回影响;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第十一条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文件资料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及相应的惩罚处理。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与修订。第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公司涉密文件利用申请表利用单位利用人(涉密人员)联系方式利用目的利用方式借用查阅复印利用内容利用人部门负责人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保密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