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民宗工作部门通讯录相关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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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上报民宗工作部门通讯录相关信息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民宗委(局),省属宗教团体及院校:2010年,我委曾组织编印了《全省民宗工作部门通讯录》,为民宗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络提供了便利。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地民宗部门单位名称和人员组成及办公地址均有较大变化,部分人员名单及常用电话号码也有变更。为了适应新情况,便于工作开展,经委领导批准同意,我办决定再次收集各地民宗部门相关信息,重新编印《全省民宗工作部门通讯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凡本市、州及所属县市(区)民宗工作部门和省属宗教团体、院校所有在职在编人员均应分别按单位集中上报(填报内容详见回执表格,可到省民委网站下载电子表格)。二、请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省属宗教团体(负责收集院校信息统一上报)为单位集中收集并上报相关资料。三、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于7月15日11:3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回执表格纸质文件传真至省民委办公室:027-87304197或87236314;将电子版文件上传至邮箱:mzwbgs@163.com。特此通知。附件:回执表格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联系人:刘平元18971341901027-87235372(办)2回执表格(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值班电话:传真:区号:地址:E-mail:网址:邮编:姓名职务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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