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2016-2020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在教育系统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切实做好全省教育系统“七五”普法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及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的《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教育部印发的《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⒛16-⒛20年)》,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和普法对象(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要求,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提升教育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推动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围绕“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以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法治理念为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良好法治基础。——坚持分类指导,学用结合。根据不同地区、学校和对象的特点,科学设计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途径,分类实施,统筹推进,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切实增强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坚持系统规划,全面推进。科学规划法治教育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宣传宪法等法律知识,全面提升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坚持开拓创新,注重实效。创新工作理念,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深入开展参与式、实践式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主要目标教育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载体和形式不断丰富创新,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施与支持体系不断完善,实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员工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教育系统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基本形成。(四)普法对象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校长、教师、学生,重点是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校长、教师和青少年学生。二、主要任务(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领会讲话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不断广大师生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教育系统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教育系统干部和师生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教育系统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认真组织好宪法宣讲、宪法知识竞赛、宪法主题演讲、中小学宪法晨读和国家宪法日等活动,推动宪法在广大师生中入心入脑。注重宪法典型案例教育,教育引导教育行政机关、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系统干部、师生自觉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切实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注重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宣传学习,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行使等核心法治理念和法律原则,引导师生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环保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坚持结合教育实际和需要,大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教育系统践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大力宣传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党纪。深入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与熏陶作用。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美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健全守法信用记录,完善教育领域守法诚信-5-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四)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全面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系统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法治教育的课堂主渠道作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将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使青少年理解法治的道德底蕴,尊崇公序良俗,牢固树立规则意识、平等意识、诚信观念和契约精神。积极探索法育的规律与特点,以宪法教育和权利义务教育为重点,将规则教育、习惯养成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安排教育内容、教育重点和方法途径,坚持落细落小落实,更多采取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等方式,切实提高法治教育的质量和实效。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注重发挥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和网络文化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利用整合各部门和社会的法治教育资源,建立政府部门、学校、社会和家庭协调配合开展法治教育的机制,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新格局。(五)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理水平以宣传贯彻实施《依法治教实施纲要(⒛16-⒛20年)》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实施意见》为重点,大力推进教育系统依法治教。深入开展依法治教示范区创建,将法治知识普及、法治观念养成与法治实践进展紧密-6-关联,作为示范区的创建内容和评价指标。在教育部门、学校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普法宣传、依法治理方面的作用。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依法构建多元参与的教育治理体制,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定并公布教育行政部门权责清单。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完成学校章程建设,发挥章程在学校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大力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健全校内民主管理体制,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三、工作举措(一)大力实施教育系统法治观念提升工程——落实教育行政部门日常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将领导千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教育系统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规划,将法治教育纳入教育部门公务员培训总体规划,在其他各类公务员培训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要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千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创新培训考核方式,探索建立依法治教案例库和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法治能力评测工具。——大力提高校长的依法治校能力。落实好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校长法治教育大纲》,明确校长任职应知会用的基本法律原则、常识及规定。建立校长依法治校能力培训机制,积极参与国家级校长依法治校能力培训,重点培养一批-7-具有法治思维和擅于运用法治方式管理学校的管理者,并起到带动和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学校管理队伍的法律素质。把校长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治校能力作为校长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面提升教师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结合学校依法治理需要,贴近教师工作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教师依法参与学校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和学生合法权益的能力。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全员法治培训,加强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专任教师专项能力培训。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教师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优秀作品评选、法治知识竞赛、法治教学观摩、法治演讲等活动,提升教师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通过专题培训、报告会、研讨会、参观考察等多种方式,确保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一定课时的法治教育培V丨丨。(二)统筹推进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坚持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按国家顶层设计部署,稳妥推进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开设工作。落实中小学法治教育多学科协调方略,扎实开展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工作。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逐步使青少年树立宪法意识、巩固国家观念。在中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不断改进教学评价方式,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深入推进高-8-等学校法治教育,重点加强理论体系、学科体系和课程体系建设,重点加强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法治教育,大力推进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不断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活动。在开学第一课、班队会、团队日活动、社会实践、毕业仪式等活动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结合学生认知特点,举办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夏令营等活动;结合安全、禁毒、国防和防止学生欺凌等专题教育,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根据青少年学生需求,有条件的学校每学期要举办一次法治讲座,开展一次法治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服务活动和社会公共事务,提高学生的公民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建设,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家庭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法治教育力量。——加强对学校法治教育的评价与考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保证法治教育时间。把学生法治教育综合情况纳入对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与校长任期考核、教师业绩考核、学生操行评定等挂钩。积极创建法治校园,鼓励和指导学校校内法治教育阵地建设,营造良好的体现法治文化的校园环境。(三)切实加强教育普法队伍建设——提升法治教育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配齐法治教育课教师,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中小学要配各1至2名专任或兼任法治教育课教师。不具各条件的县,教育行政-9-部门可以组织多校联合聘用法治教育课专任教师。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通过国家和省级选拔培训,在“七五”普法期间培养一大批优秀青少年法治教育教师。建立省级法治课骨千教师、专任教师培训基地,加强中小学校法治教育教师的专项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录用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担任法治教育专任教师。——加强兼职法治教育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从司法、消防、公安、医护、环保等部门聘请兼职法治教育教师的制度,进一步增加法治教育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内容。畅通服务渠道,完善聘任管理与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鼓励引导高等学校法律专业师生、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工作者等加入教育普法志愿者、法治辅导员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普法水平。——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法治教育宣传的积极性。健全普法联络员制度,组织引导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司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参与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组建教育普法顾问团、普法讲师团等,建立完善普法人才资源库,健全普法表彰激励措施。(四)不断创新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