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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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黔教基发〔2009〕315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市(州、地)教育局: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将从2010年秋季起,在全省普通高中高一年级全面启动课程改革实验。为积极稳妥地做好实验工作,完成实验任务,达到实验目标,促进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和谐发展,为培养和造就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备较高素质劳动者及专门人才打下良好基础,我厅组织制定了《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附件: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实施方案(试行)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日主题词: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通知抄送:各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各高(完)中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2009年11月20日印发附件: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实施方案(试行)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总体部署,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实验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立足贵州省实际,学习借鉴国内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先行实验省(市、区)的有益经验,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促进基础教育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二、目标任务(一)全面实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努力构建符合国家课程改革要求、具有贵州特色、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二)研究探索在我省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普通高中学校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通过课程改革,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为国家进一步修订完善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提供经验。(三)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课程管理及课程建设能力,形成开发和共享课程资源的机制;建立与普通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四)建立健全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学方式的改革,不断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五)促进普通高中学生转变学习方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实现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六)建立符合新课程要求和我省实际的评价与考试制度,探索建立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相配套的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制度。(七)推进全省高中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步伐,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发挥普通高中教育在整个基础教育中的带动和引领作用,为培养和造就适应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打下良好基础。三、基本原则(一)积极进取与实事求是相统一的原则。充分认识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意义,克服畏难情绪;客观分析、积极应对课程改革实验中必然出现的各种问题、困难和挑战;正确处理改革目标与现实可行性之间的关系,在实践中积极主动、创造性地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不断取得实验的经验和成果。(二)目标达成与循序渐进相统一的原则。普通高中课程在培养目标、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考试与评价制度等诸多方面要达到的改革目标,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坚持不懈地探索、实践和完善,循序渐进地实现改革目标,完成改革任务。(三)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统一的原则。全省普通高中要同时全面进入课程改革实验。鉴于普通高中学校在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方面存在的差异,要在整体推进的前提下,区分不同地区、不同学校进行分类指导和要求,因地制宜地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四)政府统筹与群策群力相统一的原则。普通高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向政府汇报,在政府的统筹领导下,通过制度建设和广泛宣传,形成学校、社会和家长群策群力、共同参与、通力合作推进课程改革的工作机制。四、保障措施为保证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在组织领导、政策支持、经费投入、制度建设、师资培训、专业指导、舆论宣传等方面做好准备并提供有力保障。(一)统一领导,加强指导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体现国家意志,实验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社会关注度高,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专业指导。1、成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进行决策和部署,在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制度建设、师资培训、舆论宣传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实验过程和结果进行监控。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名单另文下发)。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实验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实验工作在本地区的推进。2、组建专家指导组组建“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专家指导组”。专家指导组成员主要由有关高校、各级教育科研和教研机构的专家以及学校的学科教师代表组成,在省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改革实验工作的专业研究,为行政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为全省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业务支持。专家指导组要切实跟踪实验工作,加强专业指导,总结实验工作经验,收集、整理、反馈信息,为各地和学校提供切实可行的帮助和指导(专家指导组名单另文下发)。3、其他指导举措(1)省、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课程改革实验样本校,通过样本校实验工作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辐射和指导全局。(2)省、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实验工作的网络平台,收集信息,听取意见,把握进程,介绍动态,咨询答疑,形成畅通的沟通渠道,同时利用网络推介教学经验,丰富课程资源,指导课程改革工作。(3)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课程改革指导委员会,统筹负责学校新课程的规划、实施、管理与评估等工作。学校课程改革指导委员会下设学科组,各学科组提出本学科课程的开设方案,报学校课程改革指导委员会审定后实施。(二)经费保证,政策倾斜省、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要设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课程资源开发、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科研、监控与评价、评优示范、交流研讨、总结经验等各项工作,确保课程改革顺利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商财政、人事、编制等有关部门,争取经费支持。根据课程改革的需要核定或调整普通高中学校的人员编制,按规定配齐、配足教师,达到新课程教育教学的要求。(三)专题研究,区域推进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不同阶段实验工作的重点课题,通过专题研究促进重点和难点问题的逐步解决,推进实验工作。加强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之间和学校之间的合作研究和资源共享,发挥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实现实验工作的区域整体推进。(四)建设队伍,提高水平通过制度创新,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普通高中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加强城镇高中与农村高中之间、示范性高中与一般高中之间的教育教学合作,建立教师定期交流和课程资源共享制度。(五)监控评估,专项督导建立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监控与评价机制和专项督导制度,制定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评估标准及评估方案。省、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专项调研和阶段评估,监控课程改革实验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馈情况,总结经验,以进一步明确改进思路和措施,推动实验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督导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督导工作范围,推动课程改革顺利实施。(六)优化环境,正确导向采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宣传,不断优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社会环境,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征求和听取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及时反馈,将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吸纳到实验工作当中;主动通报工作情况,争取社会各界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形成社会各界关心、理解和支持实验工作的良好氛围。五、重点工作(一)组织学习培训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要坚持“全员培训”、“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组织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研人员、全体高中校长和教师接受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进行。培训工作要注重实效,做好“四个结合”,即:通识培训与学科培训相结合、理念更新与课例分析相结合、专家讲座与教师示范教学相结合、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样化的培训,使受训者切实转变教育观念,深刻领会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精神实质,按照新课程理念创造性地进行学校管理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课程改革进程的需要,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的一级培训。各市(州、地)实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二级培训。各普通高中学校组织开展校本培训。(二)创新管理制度省制定出台有关课程设置与管理的指导意见,并在全省范围内督促和指导实施。市(州、地)及县(市、区、特区)做好对本地区普通高中学校的督促和指导工作。学校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具体的课程方案和课程计划,组织实施新课程。学校在按照课程方案要求开设必修课程的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计划,创造条件开好各类选修课程;要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开设好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切实加强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实施、考核、评价及学生校外活动的管理。建立学生选课指导制度。学校要成立选课指导机构,编制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帮助和引导学生选课。选课要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尊重学生选择课程的权利,注意防止教师和家长包办代替。学校要充分发挥现有教师、场地、设备等教育资源的效益,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模块化教学特点、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教学组织形式,认真研究解决学生选课给学校常规管理带来的新问题。建立学生学分管理制度。学校要根据课程方案的要求确定学生获取各类学分的办法和制度,遵循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学分认定的标准和程序,规范操作过程,使学分管理体现学生学业发展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学业发展的有效手段。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制度。加强学校教研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支持新课程的咨询和指导体系,组织和引导教师研究解决实施新课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使新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三)改革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实效是实施新课程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积极进行新课程的课堂教学改革,既要继承传统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合理内核,又要切实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倡导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在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探究知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的组织管理方式、教学内容呈现方式、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四)加强课程资源建设根据教育部有关新课程实验教材选用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选择确定我省使用的各学科实验教材。充分挖掘和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探索建立普通高中之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之间资源共享制度,积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院、大学及科研院所建立教学合作关系,利用各方面的师资、设备和场所进行相关课程的教学。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场地和设施设备,以及报刊、杂志、电子音像教材、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等多样性课程资源,积极开发利用学校所在地区的工厂、农村、部队、社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等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