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基實業(深圳)有限公司頁碼:1/5文件編號HL-S2004文件名稱員工宿舍管理辦法制/修訂日期2004/08/24制訂單位管理部版本■初版□修訂版文件等級□極機密□機密□密■一般核審立Eva本文件屬揚基實業(深圳)有限公司所有﹐非經書面許可﹐不得複印﹑印製或轉為其他任何形式使用。第一節總則第一條:本公司為妥善及有效管理員工宿舍,保持暨維護員工宿舍環境的整齊、清潔與安全,建立宿舍的的公共秩序,提高住宿員工的身心健康發展,期使提昇員工的工作效率與士氣,特制訂宿舍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以俾公司全體同仁遵循之。第二條:凡本公司住宿同仁之日常管理皆適用本辦法之規定。第二節住宿申請第三條:凡屬公司員工到職後由管理部人事組通知宿管員統一安排住宿,不得拒絕。住宿分配標准,原則上依部門、職務(等級)並由舍監統一編排,需外宿者須填寫外宿保証書。第四條:凡本公司同仁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不得申請住宿。但經總經理核准者除外:一、曾住宿,但期間因違反規定遭退宿者。二、染有惡習、賭博、有粗暴行為及不良嗜好者。第五條:本公司員工宿舍原則上不提供眷屬同住,但如因夫妻同在公司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經提出申請且經由總經理核准者除外。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宿舍係提供現任職於本公司服務之同仁為基本條件,倘若員工離職時(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其宿舍的住宿權自然終止,員工應於離職當日搬離宿舍,且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公司給予任何補償費或搬家等費用。第三節住宿管理第七條:本公司員工宿舍之門禁管制時間為晚間十一時至翌日清晨七時,門禁管制時間內嚴禁住宿人員隨意進出,以維護宿舍的安全性。前項門禁管時間內若有親友拜訪時,一律限在一樓會客室辦理會客接待事宜,不得進入住宿區內。第八條:嚴禁住宿人員攜帶眷屬或親朋好友投宿,並嚴禁男性住宿同仁闖進女性專用宿舍樓層;同時,亦嚴禁女性宿舍同人員帶領異性朋友投宿過夜。第九條:上班時間內,非經正常請假手續,嚴禁公司同仁躲入宿舍內偷懶或睡覺,但午休時間則例外。第十條:員工宿舍設舍監乙人,專門負責公共區域清潔,宿舍公用品的修繕及水、揚基實業(深圳)有限公司頁碼:2/5文件編號HL-S2004文件名稱員工宿舍管理辦法制/修訂日期2004/08/24制訂單位管理部版本■初版□修訂版文件等級□極機密□機密□密■一般核審立Eva本文件屬揚基實業(深圳)有限公司所有﹐非經書面許可﹐不得複印﹑印製或轉為其他任何形式使用。電、瓦斯、門窗等巡查、突發事件管理及其他事項。第十一條:員工宿舍之舍監採一年一聘的外聘方式,如舍監管理宿舍不力遭公司糾舉三次仍無法改善者,一律予以解聘或不再續聘處理。第十二條:舍監之工作管理任務如下:一、負責餐廳、公共地區的清潔衛生管理。二、宿舍公用品的修繕與保養管理。三、水、電、瓦斯及門窗等巡查。四、監督及檢查住宿房間。五、住宿員工之生理、心理輔導。六、不定期向管理部報告有關住宿狀況。七、舍監遇下列情形,需報總務課及保安課及時處理。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2.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者。3.留宿親友或強行進入異性宿舍者。4.住宿同仁發生重病而緊急送醫時。第十三條:本公司住宿同仁應恪遵下列住宿公約:一、絕對服從舍監的合理管理、派遣與監督。二、嚴禁宿舍室內燒煮、烹飪或私自裝配、裝接不合規定的電線及電器。三、嚴禁同仁私自外接公用電話線,盜打電話。四、個人棉被、盥洗用具應擺放整齊。五、嚴禁宿舍房內放置不合規定之危險或易燃物品。六、宿舍吸煙管制,住宿同仁抽煙時請至吸煙區(室)吸煙,嚴禁在宿舍房間內吸煙。七、嚴禁在宿舍內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發生。八、使用電視機、音響或收音機時,其音量不得放大,以免影響和妨礙他人安寧。九、自身廢棄物、垃圾等應集中在指定地點傾倒。十、晾曬衣物必須依指定位置晾曬。十一、使用水、電、瓦斯完畢後,應隨手關燈、關緊水龍頭及關閉瓦斯開關。十二、不得任意改造宿舍房間內部的硬體配置。十三、不得在宿舍內部從事非法情事,如製造槍械、毒品或製造仿冒光碟揚基實業(深圳)有限公司頁碼:3/5文件編號HL-S2004文件名稱員工宿舍管理辦法制/修訂日期2004/08/24制訂單位管理部版本■初版□修訂版文件等級□極機密□機密□密■一般核審立Eva本文件屬揚基實業(深圳)有限公司所有﹐非經書面許可﹐不得複印﹑印製或轉為其他任何形式使用。等。第十四條:住宿同仁自身的貴重物品及財物應妥善保管,若因保管不慎致遺失時,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第十五條:宿舍每間房間分配八人同住,宿舍內各房間的環境清潔應由住宿人員排班輪流清潔整理,以維護居住品質。第十六條:住宿同仁一律須留有緊急聯絡人與緊急聯絡電話予舍監,供緊急情況發生時聯絡同仁家屬之用。第十七條:嚴禁住宿同仁惡意破坯宿舍公用物品或設施者。第十八條:舍監及公司管理單位、上級主管有權檢查與視察宿舍內部,同仁必須配合檢察並且不得拒絕。第十九條:同仁住宿時,若因故意或過失造成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電視、煤气爐、玻璃、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有所損壞時,應照價賠償予公司;住宿同仁退宿或離職辦理宿舍移交時,若發現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有所損壞時,亦由過失或惡意行為人負責賠償。第二十條:住宿同仁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將取消其住宿資格辦理退宿,並呈報管理單位懲處:一、住宿同仁惡意破坯宿舍公用物品或設施者。二、在宿舍內部從事非法情事,如製造槍械、毒品或製造仿冒光碟等。三、違反規定,擅自留宿外人者。四、在宿舍內聚賭、打牌、酗酒及鬥毆、打架等。五、不服從公司上級主管、管理單位或舍監的合理監督、指揮,其情節重大者。六、經常妨礙宿舍安寧,經屢勸不聽無效者。七、在宿舍內部偷竊同仁財物者。八、違反宿舍管理規定,情節重大者。第卄一條:住宿同仁如違反宿舍管理規定,但不符合退宿情事而屬情節輕微者,一律以罰款做為宿舍修繕公積金使用。第四節附則第卄二條:本辦法未盡事項悉依公司其它規定辦理。第卄三條:本辦法經呈總經理核准後公佈實施,修訂時亦同。揚基實業(深圳)有限公司頁碼:4/5文件編號HL-S2004文件名稱員工宿舍管理辦法制/修訂日期2004/08/24制訂單位管理部版本■初版□修訂版文件等級□極機密□機密□密■一般核審立Eva本文件屬揚基實業(深圳)有限公司所有﹐非經書面許可﹐不得複印﹑印製或轉為其他任何形式使用。住宿退宿通知單通知日期:年月日敬啟者:台端因違反下列規定,本公司現特依規定通知台端於民國年月日前搬離宿舍並向本公司舍監辦妥宿舍移交手續:□在宿舍內部從事非法情事。□違反規定,擅自留宿外人者。□在宿舍內聚賭、打牌、酗酒及鬥毆、打架等。□不服從上級主管、管理單位或舍監的合理監督、指揮,其情節重大者。□惡意破壞宿舍公用物品或設施者。□經常妨礙宿舍安寧,經屢勸不聽無效者。□在宿舍內部偷竊同仁財物者。□違反宿舍管理規定,情節重大者。□離職、解職、資遣、退休。□其它原因:此致揚基實業(深圳)有限公司管理部敬啟揚基實業(深圳)有限公司頁碼:5/5文件編號HL-S2004文件名稱員工宿舍管理辦法制/修訂日期2004/08/24制訂單位管理部版本■初版□修訂版文件等級□極機密□機密□密■一般核審立Eva本文件屬揚基實業(深圳)有限公司所有﹐非經書面許可﹐不得複印﹑印製或轉為其他任何形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