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部门文件科技〔2009〕18号关于印发《电力行业热工自动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通知各位委员、有关单位:第一届电力行业热工自动化技术委员会于2008年9月17日在湖南长沙召开的2008年全国发电厂热工自动化专业会议上成立。现将《电力行业热工自动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等有关文件印发,以供参考。附件:1、《电力行业热工自动化技术委员会章程》2、第一届电力行业热工自动化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3、电力行业热工自动化技术委员会2009年工作要点-2-(此页无正文)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主题词:印发电力热工章程通知抄送:发电集团公司、电力设计院、电科院(试研所)、省级电力行协、中电联会员部。中电联科技服务中心2009年3月30日印发-3-附件1:电力行业热工自动化技术委员会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电力行业热工自动化技术的发展,从专业技术角度协调电力企业热控专业工作,根据电力行业热控专业工作的实际需要,组建电力行业热工自动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全国发电机组技术协作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第二条为使电力行业热工自动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技术委员会的作用,特制定本章程。第三条技术委员会由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的热控工作者所组成。第二章任务第四条技术委员会的宗旨是:面向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技术进步,重点关注发电厂生产一线存在的技术问题,协调发电企业热控专业工作。在规范新技术、新设备应用,推广成熟、适用技术,解决发电生产中热控专业出现的共性问题等方面起到牵头和指导作用。第五条技术委员会主要任务是:(一)规划电力行业的热工自动化专业的发展方向,协调指导热工技术监督和热工计量监督工作的开展。-4-(二)组织发电厂热控专业共性问题的探讨和技术攻关,发布热工技术指导文件和反事故措施。(三)为发电企业在热工管理、事件反措、技术研讨、规划管理上提供一个交流平台,及时沟通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调解决方法。(四)组织开展行业热工技术管理先进电厂、标杆热工计量试验室、优秀论文、优秀产品、优秀服务单位等的评选工作。(五)推动行业热工专业技术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技术操作比武工作的开展。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技术委员会由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主持技术委员会的全面工作。技术委员会办公会议负责确定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第七条如有必要,可由技术委员会决定,聘请顾问若干人。第八条技术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服务中心,职责是处理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四章委员人选的产生和任期第九条技术委员会的委员由有关部门推荐,经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全国发电机组技术协作会审核后聘任。由技术委员会审核并颁发证书。第十条技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5-派;(二)在学术上有一定的造诣,在社会上或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三)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四)技术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每届技术委员会任期三年,委员可续聘续任,但最长不超过两届。聘期内,如委员因某种原因不能继续参加本会的活动,可中止聘任;技术委员会根据需要,可增聘委员。第五章委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委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可参与技术委员会举行的各项活动和获得技术委员会提供的信息、资料;(二)了解和咨询与任务有关的文件、资料、数据、背景材料,以及参加有关的专业学术会议。(三)在参与决策咨询过程中,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并可保留个人意见和建议;(四)独立地从事所承担的咨询课题的研究工作,不受任何个人因素的干扰。(五)向技术委员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六)可自愿退出技术委员会。第十三条技术委员会成员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委员会章程及自律守则;-6-(二)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的各项活动;(三)向技术委员会提供相关的技术信息,提出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的建议;(四)认真负责,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咨询任务;(五)在咨询工作中,应当从全局出发,坚持真理,尊重科学,秉公办事;(六)对咨询工作中涉及到的问题和资料,做好保密工作,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泄露;第十四条未经技术委员会同意,委员个人不得以技术委员会的名义从事商业性活动。第十五条如委员本人或所在单位认为该委员不再适宜继续担任委员,由本人或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技术委员会决定是否留任。第十六条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或连续三次不参加全体委员例会的,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报中电联备案。第六章委员待遇和工作方式第十七条委员会提倡义务工作和奉献精神,技术委员会为委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第十八条各专业小组或个人所提出的建议或议案,按委员会的议事规程提交有关部门。第十九条委员全体会议每年召开1-2次,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7-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章程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服务中心、全国发电机组技术协作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在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应由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生效。-8-附件2:第一届电力行业热工自动化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主任委员:金耀华副主任委员:金丰、朱北恒、许继刚、尹淞委员:段南、齐桐悦、胡文斌、王利国、李劲柏、孙长生、刘武林、岳建华、陈世和、沈丛奇、胡勇、骆意、郑松、王建强、毕诗芳、仝声秘书长:尹淞副秘书长:孙长生、刘武林(注:名单排序不分先后)-9-附件3:2009年电力行业热工自动化技术委员会工作要点1、组织技术委员会委员、集团公司热工主管、电力试研院热工所长、热工监督专工参加的工作座谈会,内容:(1)建立电力行业热工技术监督、计量监督工作管理平台;(2)讨论确定“电力行业热工技术比武大赛”的有关事宜,成立大赛筹委会和大赛资料编写组;(3)讨论、完善《提高热工自动化系统可靠性重点技术措施》;(4)讨论《电力行业热工自动化年会论文评选方法》、《电力行业年度热控管理先进电厂、标杆热工试验室评比标准》;(5)讨论《电力行业年度热工优秀自动化产品、优秀服务单位评比标准》。2、发布《提高热工自动化系统可靠性的重点技术措施》等有关技术指导文件3、筹备“电力行业热工技术比武大赛”,步骤:(1)编制大赛组织机构、大赛办法与比赛内容等文件,组建大赛筹委会(秘书处),有关文档讨论发布;(2)大赛资料编写委员会完成比赛用书编写、审查、修改完善、出版;-10-(3)各集团公司、发电公司组织选拔,组织参赛队伍;(4)举行电力行业热工技术比武大赛;(5)大赛标准试行后上报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4、组织电力行业《热工系统典型故障分析处理经验交流和疑难案例处理方法研讨会》。5、组织“热控管理先进电厂”、“标杆热工试验室”的申报、检查、评比活动;组织“优秀自动化产品”和“优秀服务单位”的评选活动。6、收集、汇总热工自动化产品质量、厂家信誉度、应用经验与问题的信息。7、组织热工专业论文征文、评审,征集问题与解答。8、召开2009年全国火电厂热工自动化专业年会暨热工自动化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主要内容:(1)热工自动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报告;(2)表彰2009年“热控管理先进电厂”、“标杆热工试验室”、“优秀论文”、“优秀自动化产品”和“优秀服务单位”颁奖;(3)专业存在问题交流,专家答疑和讨论;(4)热工自动化专业技术交流;(5)下阶段热工自动化技术委员会工作计划。